❶ 降低金融行業准入門檻的利弊
前瞻產業研究院分析認為,民間金融改革的目標,是要把以下兩個市場分開:一個是低風險的資金市場,在這個市場,低風險的小企業可以獲得資金,且融資成本合理;另一個是高風險的資金市場,正規金融機構無法滿足其需要,高風險小企業仍要依賴民間融資市場。
因此,除了利率市場化,金融行業對民間資本開放也被作為金融改革的重要一環。當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依然狹窄、門檻高,同時風險大。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濟學和金融學教授許小年稱「金融行業的改革首先要改革金融准入,目前,政府對能夠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型金融機構的市場進入管理太緊,如果把市場准入條件開放,則有利於創造一個平等競爭的環境。」
余永定分析稱「之所以當前地下金融、民間借貸這么多,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小企業找不到貸款。不過,大銀行不肯借錢給中小企業是有道理的,因為中小企業風險大,所以,我們要設立更多的地區銀行、社區銀行等金融機構。利率的調整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制度建設。實際上,地區銀行比起幾大國有銀行更加了解當地企業的信用情況,而研究民間金融如何打破國有銀行壟斷,是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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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我國發展民營金融機構的利弊有那些急求答案!
民營經濟目前的融資難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民營經濟發展的瓶頸,我國現有的銀行體系主要服務於國企,由於信用擔保機構不健全,有關政策體制不配套,國有大銀行無論在自身機制還是運行成本上,都無法完全適應私企融資的需求,而外資銀行進入中國,也無法為大量的「草根經濟層」提供服務,因此只有「土生土長」的民營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比較熟悉,能最充分地利用地方的信息存量,最容易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項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對稱」和因信息不完全而導致的交易成本較高這一金融服務業的障礙,憑借血緣、地緣關系,給民營經濟開辟新的融資渠道。
隨著中國加入WTO,民營經濟在我國整個經濟構成中所佔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政府除了要鼓勵現有的中小商業銀行、地方信用社盡量予以扶持外,還要盡快培育民營金融體制。如可先試點開放股份制小銀行或信用社,讓部分民間資本參股,嚴格規范管理,使之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民營商業銀行。又如,可鼓勵民間資金組建風險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對私企進行投資;並鼓勵更多的民間資本組建擔保公司等中介機構,以緩解抵押、擔保難等「瓶頸」問題。
民營金融機構的建立必然也會促進國內金融市場的公平競爭,促進國有金融機構的改革。中國經濟改革的一條重要的成功經驗就是:在改革體制內經濟之前放手發展了體制外的各種經濟成分,從而在各個生產行業中形成了較好的競爭環境。發展民間金融,有利於金融市場的競爭和對競爭的管理,最終促進國有銀行的改革。
建立一些優質的民營金融機構,也有助於金融業參與國際競爭,緩和加入WTO對國內金融業的沖擊。我國加入WTO,對國內金融業的保護期只有五年,這期間,對外資金融業將逐步全面開放。應對外資金融力量的挑戰,除了整合現有中資金融力量,提高中資金融管理水平,保證金融運行質量等措施外,也應該給中資金融注入新的發展活力。民營金融機構沒有歷史包袱,容易吸取外資金融機構的優點和長處,經過一段時間的磨練就有可能具備在中國金融市場上和外國金融機構競爭的能力,以競爭促進效率,也促進國有銀行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擔當起推動中資金融發展的重任,提高與外資金融機構競爭的整體實力。
民營金融機構的建立也有利於降低不良貸款,有效控制風險,促進我國良好金融秩序的建立。民營金融機構由於是私人創辦,私人投資,對風險控制都會非常關注,如果不控制風險,那麼,投資可能血本無歸。而在控制風險的同時,會去積極增加贏利,能夠為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提供很好的服務。(
❸ 金融業混業經營的優點缺點
混業經營與分業經營相比較有以下的優點:
(1)混業經營使銀行優化資產結構,實現資產多元化和資產風險分散化,降低非系統性風險,使商業銀行資產比分業經營具有更大的整體穩定性。
(2)混業制度下銀行新增投資業務,對企業提供包括投資在內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務,既有利於企業的發展,又有利於建立起密切協調的銀企關系,增強銀企綜合的競爭能力,使銀行在經濟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3)從效率方面看,混業制度下全能型銀行通過向客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一方面,銀行業可以利用客戶資源加長業務鏈條,另一方面,證券業、保險業等也可共用銀行網點、設備、人員,接受銀行客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及辦理保險業務,大大方便銀行客戶的資產「一條龍」運作。另外,金融業共用日益更新和增加的技術、信息和設備資源,可以大大降低各自經營成本。
但是,實施混業經營也有它的缺點:
(1)如果允許銀行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會產生三個問題:一是銀行運用他人資金買賣證券,但一般投資者是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買賣,顯然,在資金方面一般投資者與銀行相比處於不平等的競爭地位。二是相對一般證券投資者,銀行可更方便迅速地獲得外界難以知道的各種內幕信息,從而容易造成內幕交易。三是由於銀行負債具有流動性的特點,因而進入證券市場的銀行資金不可避免地帶有短期的特性。這將加大證券價格的波動性,影響證券市場的穩定。四是證券市場風險大,而銀行在經濟中扮演極重要角色,允許銀行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容易產生泡沫股市,一旦泡沫破裂,會引發股市危機--銀行危機--經濟危機。
(2)金融業務多元化可能會引起在經營方面的一系列問題:一是從事多元化經營的全能金融機構,在其不同的側面、不同的服務對象和不同的服務品種上,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傳統、不同的運行機制,它們交織在一起必然有顯現的和潛在的矛盾和沖突。二是為保持多元化的經營優勢,全能金融機構必須不斷推行金融創新,如果在新業務領域的創新活動不幸失敗,很容易會傳染開去,導致其他業務也會遭受挫折。三是容易形成金融壟斷,不利於競爭。
(3)金融機構復雜的混業經營結構,產生了不利於實施有效的金融監管的問題。如果實行功能型監管,期貨證券、保險和銀行業的監管結構界限分明,這些監管部門如何進行協調,誰負責牽頭監管者並負總責任等問題尚需妥善解決。
❹ 金融服務業開放或超市場預期嗎
新一輪金融開放版圖已經成型。根據最近財經高官的表態以及金融監管部門日前披露的今年工作重點任務,以銀行業、證券基金業和保險業為代表的金融服務行業的開放將成為2018年金融開放的重頭戲。與此同時,境內外股票市場、債券市場雙向開放以及資本項目可兌換也將在年內穩步推進,但會相對審慎。
按照目前的路線圖,金融服務業的開放程度將大幅提升,甚至超出市場預期。而金融市場雙向開放也將在今年漸次推進。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7日撰文稱,穩步推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推動證券市場雙向開放。繼續推進境內股票、債券市場開放,完善「債券通」,研究「滬倫通」,支持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改革完善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RQFII、QDII、RQDII等)外匯管理制度。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在更大空間配置資產的便利性,擴大境內商品期貨等衍生品市場對外開放。
❺ 資本項目開放的利弊分析
摘要:近年來國外學者對資本項目開放與經濟增長相關性進行了大量的實證研究,認為實證結論差異的原因在於度量指標和樣本上存在區別。多數實證研究認為發展中國家開放資本項目的收益少於發達國家。本文認為其原因在於資本項目
開放後,在增加投資、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增加政策約束性方面,發展中國家所獲得的收益小於發達國家。因此,發展中國家開放資本項目必須具備一定的宏觀經濟和微觀金融條件。
關鍵詞:資本項目開放,經濟增長,金融深化
在理論分析框架下,開放資本項目將通過改善資源配置效率、增加風險分散和促進金融發展等來促進經濟增長。在1997年香港年會上,時任IMF總裁Fischer也提出「推行資本項目自由化將成為IMF的核心工作」。但在實證研究中,盡管有實證研究認為開放資本項目能顯著促進經濟增長,但也存在相反結論的實證研究,Bhazwati(1998)甚至認為「資本項目開放的好處體現在理論上而不是在實際中」。本文旨在梳理近10年來國外學者關於資本項目開放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研究,分析實證研究差異的原因所在,以期得出新的啟示。
一、資本項目開放度的度量指標
度量資本項目開放度的指標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定量度量資本項目開放(或管制)的實際效果,常用的指標有:國民儲蓄率與投資率的比較、利率差、實際資本流入等。這些指標在實證檢驗中並不常用,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難以獲得數據、或者存在利率管制、或資本實際流入受國際環境的影響等。另一類指標是根據IMF公布的《匯率安排和外匯管制年度報告(AREAER)》定性度量資本項目開放度,以往的研究多採用對資本管制項目採取「0/1」變數的形式來度量資本項目開放度(如Grilli,Milesi Ferreti,1995),該方法的缺陷在於難以反映出一國對資本項目的實際控製程度。基於此,一些學者提出新的度量指標,目前這些指標已經成為資本項目開放與經濟增長相關性研究的主流指標。定性度量指標主要有:
(1)Quinn指數。Quinn指數由Ouinn(1997)提出,Quinn將資本項目開放的判分范圍定為0—4分,其中流入資本和流出資本的兌換各2分。其判定標準是:「0」表示完全限制資本項目兌換,「0.5」表示資本項目兌換需要批准,「1」表示資本項目兌換需獲得許可、但課以重稅,「1.5」表示資本項目兌換以市場機制完成、課以較輕的稅賦,「2」表示資本項目完全自由兌換。根據該判分原則,可以得出一國資本項目開放度,而「△Quinn」度量了開放度的變化。與「0/1」變數度量方法相比,Quinn指數更准確地度量了資本項目開放的強度。
(2)SHARE。根據IMF公布的《匯率安排和外匯管制年度報告》,一國資本項目開放的SHARE為開放資本項目的年度數占整個觀察期的份額。表1是Klein & Olivei(1999)(下稱K-O)根據AREAER公布的資料對一些國家1986-1995年資本項目開放度的度量結果。與Quinn指數相比較,SHARE指標反映的是一國完全開放資本項目的時間份額。以芬蘭為例,芬蘭於1992年開放資本項目,因此,在1986-1995年間的SHARE值為5/10=0.5。
表1 部分國家的資本項目開放度(1986-1995年)
SHARE值
資本項目開放時間
發達國家
發展中國家
0.1
1995
挪威
哥斯大黎加、尼爾利亞
0.2
1994-1995
西班牙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島
0.3
1993-1995
葡萄牙、瑞典
宏都拉斯、秘魯
0.4
1992-1995
愛爾蘭
0.5
1991-1995
芬蘭、奧地利
0.6
1990-1995
法國、義大利
1988-92,1995
厄瓜多
0.7
1989-1995
瓜地馬拉
1986-1992
烏拉圭
0.8
1988-1995
丹麥
0.9
1987-1995
日本
1.0
1986-1995
澳大利亞、比利時、加拿大、日本、紐西蘭、英國、美國
玻利維亞、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馬爾地夫、巴拿馬
資料來源:Klein & Olivei(1999)。
最近,Edison & Warnock(2003)(下稱E-W)提出一種從證券投資方面度量資本自由化程度的新方法。國際金融公司(1FC)公布的兩個證券市場數據:(1)Global指數(IFCG),代表一國資本市場可交易的證券總額;(2)Investable指數(1FCl),代表外國投資者可以參與投資證券額。E-W用,IFCI與IFCG的比值來反映外國投資者對一國證券市場的可參與程度,E-W發現用證券市場開放度度量的資本市場開放度與SHARE、Quinn具有較高的相關性。
二、開放資本項目與經濟增長相關性的實證研究回顧
表2是近年來國外學者對資本項目開放與經濟增長所做的實證研究。在支持「開放資本項目顯著促進經濟增長」的實證研究方面,Quinn(1997)首次證明Quinn指數與人均GDP增長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Quinn的研究樣本中包含了58個國家,其中16個拉美國家、6個東南亞國家、20個OECD國家和16個其他國家,上述國家在1958年Quinn指數平均值為2.3。Quinn的實證研究表明上述國家1960-1989年的經濟增長與△Quinn1958-1988呈顯著正相關關系。
K-O則用間接方式得出該結論。K-O首先證實資本項目開放促進金融深化,用「SHARE」作為資本項目開放度的度量,用流動性負債/GDP(LLY)、非金融私人部門債權/GDP(PRIVY)、商業銀行國內資產與銀行體系總國內資產(含中央銀行)(BANK)比來度量金融深化。用93個國家1986-1995年的數據,K-O的實證研究發現資本項目開放與ALLY、APRIVY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並證實上述金融深化指標與經濟增長正相關。盡管K-O間接得出了資本項目開放促進經濟增長的結論,但在子樣本的實證中,K-O發現資本項目開放顯著促進了20個OECD國家的金融深化,而在18個南美國家子樣本中,作用則不明顯。
Bekaert,Harvey,Lundblad(下稱B-H-L)(2001)用證券市場開放度證實資本項目開放能促進經濟增長。因為證券市場開放是資本項目開放的重要內容,證券市場開放不僅能降低股權融資的成本,而且因外國投資者的進入,可以完善公司監管、增加投資和投資效率。B-H-L證實95個國家1980-1997年的經濟增長與證券市場開放呈正相關關系o,即使引入宏觀經濟改革、金融改革、法律環境和銀行危機等因素後,該正相關關系也具有顯著性。B-H-L使用子樣本分析時也得出與K-O相類似的結論,即發達國家通過資本項目開放獲得的收益高於發展中國家,有意思的是,Edwards(2001)用21個發達國家和44個新興市場國家1971-1997年數據所做的實證研究也得出了該結論。
在「開放資本項目對經濟增長無顯著影響」的實證研究方面,Grilli,Milesi-Ferreti(下稱G-M)(1995)首次提出「開放資本項目對經濟增長無顯著影響」。G-M的實證以61個國家 1966~1989年間每5年的經濟增長為因變數,以資本項目開放的度量指標「SHARE」、經常項目管制、多重匯率體制、期初收入、政治變數和入學率等為自變數,實證結果表明SHARE與經濟增長之間不存在顯著正相關關系。
Rodrik(1998)以近100個國家(含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1975~1989年的數據為樣本,用「SHARE"為資本項目開放度的度量指標,在控制其他變數的前提下,如期初的人均收入、中學入學率、政府信譽、地區變數後,也認為資本項目開放與長期經濟增長之間不存在正相關關系。
Kraay(1998)分別用Share、0uinn指數和實際資本流入來度量64-117個國家資本項目開放度,然後用人均GDP增長率、人均GNP增長率和人均GDP水平對資本項目開放度、人口增長率、中學入學率等變數進行回歸分析,實證結果表明盡管資本項目開放度的估計系數為正,但不具有顯著性。即使使用「事件分析法」分析,資本項目開放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也不具有顯著性。
此外,Klein(2003)的實證研究認為資本項目開放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呈現「倒U」型,即在一定的收入水平(或人均GDP)內,資本項目開放能促進經濟增長,而不發達國家和富國開放資本項目未必能促進經濟增長。對於不發達國家,因為缺乏必要的國內金融體系,開放資本項目未必能促進本國投資的增加,而對於富裕國家,本國的金融體系則能順利地將本國居民的儲蓄轉化成投資。
三、開放資本項目對經濟增長影響力差異原因分析
為什麼對同一問題的實證研究會有如此大的差別?其原因主要有:(1)用於度量資本項目開放度的指標不同,如使用SHARE、Quinn指數或其它度量指標,而這些指標間的相關程度並不高,如Kraay(1998)對117個國家1985— 1997年的三個資本項目開放度量指標SHARE、 Quinn指數、實際資本流入和流出與GDP比值之間的相關系數在0.31-0.7之間;(2)樣本不同,如Quinn(1997)與Rodrik(1998)的實證相比,前者樣本中不僅包含的發展中國家較少,而且其樣本區間並不包括20世紀80年代這一「丟失的年代」。而發展中國家開放資本項目收益少於發達國家這一結論已被許多研究證實,如 K-O、Edwards(2001)、E-K的實證研究。我們感興趣的是資本項目開放對經濟增長的作用為何因國而異?一般認為,開放資本項目通過三種途徑促進經濟增長: (1)增加風險分散的機會,吸引更多的資本流入;(2)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3)增加國內的政策約束(Kraay,1998)。我們依次分析這三種途徑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差異。
表3 1975-1997年的國際資本流動情況
1975-1982
1983-1989
1990-1997
外債
總流入
外債
總流入
外債
總流入
發達國家
3.328
3.352
3.926
4.756
4。151
5.461
新興市場國家
1.116
2.573
1.019
1,470
0。189
0.897
非洲國家
2.725
2.976
1.990
1.843
0,029
0.330
亞洲國家
1.707
2.601
1.020
1.616
1,182
2.947
非發達的歐洲國家
2.260
2.023
0.338
0.520
0.719
1.855
中東國家
2.341
3.129
1.402
1.990
0.525
-0.229
拉美、加勒比海
-2.380
1.930
-0.531
0.929
-0.458
0.562
註:資料來源:Edwards(2001)。表中「外債」指債務資本流入與GDP之比,「總資本流入」
首先,開放資本項目與資本流入並不存在明確的因果關系。表3是1975-1997年間的國際資本流動情況。在1975~1997年,發達國家、拉美和加勒比海國家都具有較高的資本項目開放度,但是,無論是外債還是總資本流入,發達國家都高於拉美和加勒比海國家,而持續保持較多的資本管制的亞洲國家反而對國際資本有較強的吸引力。
其次,開放資本項目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方面的差異。與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存在較多的金融抑制、較弱的金融體系和監管體系。就理論上而言,資本項目開放能減輕國內金融抑制,促進金融體系和金融監管的完善,從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然而,資本項目開放後引入的國際資本更多地表現出「候鳥特徵」,以20世紀 90年代發生的兩次金融危機為例,1993年流入墨西哥的國際資本達到230億美元,而在1995年流出額達到140億美元,逆轉額達到370億美元。同樣的資本逆轉在東亞五國(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和韓國)也重演,1996年東亞五國的資金流入為400億美元,1997年凈流出為300億美元,逆轉額為700億美元。這種類似「動物精神(animal spirit)」的資金流動更多是帶來經濟波動而不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Stiglitz,2000)。
第三,政策的約束性。據Johnson& Tamirisa(1998)的實證分析,實施資本項目管制的兩個重要目的是為債務融資和獲得政策的自主性。在資本管制下,一國政府通過通貨膨脹稅為本國財政赤字融資,還可以避免本國貨幣貶值和升值壓力。當資本項目開放後,由於居民可以持有外國資產以及「貨幣替代」的潛在威脅。貨幣當局在實施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時將面對更多的約束條件。度量政策約束性的常用度量指標是通貨膨脹率,然而Kraay(1998)的實證檢驗並未證實資本項目開放能顯著降低通貨膨脹率,其根本原因在於發展中國家中央銀行尚缺乏獨立性,而發展中國家的「弱財政」也迫使政府當局繼續依賴通貨膨脹稅。。
四、結語
Eichengreen & Leblang(2002)在回顧了百年的資本管制史後認為:資本管制本身雖不能促進經濟增長,然而在金融危機發生時,資本管制卻能抑制危機對經濟的破壞作用。因此,只有當國內金融體系穩健、國際金融環境也不易發生代價昂貴、極具破壞性的金融危機時,開放資本項目的收益才可能大於成本。眾多的發展中國家希望通過開放資本項目,吸引更多的外部資金流入、增加本國投資和促進經濟增長。然而,開放資本項目猶如「將賽車的發動機裝入舊車」,如果不檢查汽車的其它部件和培訓車手的情況下就發動,其效果甚至不如未裝前的舊車,因為駕駛舊車雖然慢但安全可靠,而換發動機後可能高速行駛,但更可能發生事故(Stizlitz,2000)。因此,只有在經濟水平和金融體系發展到一定的水平後,開放資本項目才能促進金融深化、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增加政策的約束性,並最終促進經濟增長
❻ 金融危機背景下放鬆金融監管的利弊分析(論文)
金融的脆弱性和金融資本的趨利性本質,市場交易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的客觀存在,決定實施金融監管以維護金融安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發展與金融霸權相結合,加劇全球金融市場動盪不安,風險叢生,建立國際金融監管新制度,成為當前協調全球經濟金融新秩序的重要主題。
金融監管制度安排的出發和立足點,要服從和服務於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效率、維護金融安全。一個有效率的金融監管制度應該符合四條原則,才能正確處理金融監管中的七大關系。
在金融的監管問題上,長期以來存在兩大派別,一派是金融監管學派,主張進行金融監管;另一派是自由銀行學派。堅決反對金融監管。但無論如何爭論,世界各國都無一例外地對金融業進行嚴格的監管。自由化越是發展,金融監管就越嚴格,當前已經發展為國際監管的協調領域。金融監管需要遵循哪些最基本的理論原則,才能處理好監管中的各種關系?我國從1996年以來。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相應啟動了一系列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的措施,把中央銀行推到了一個「消防隊」的位置,四處救火,到處掏腰包,本來風險分散在社會各個點上,央行一救,全部風險都集中於中央銀行身上了。這又提出了一個問題,到底金融監管怎樣才能達到既保護債權債務人的合法利益,又能維護金融安全,避免中央銀行成為「消防隊」呢?中國在世紀之交金融監管面臨的環境,是更嚴峻還是更寬松?怎樣建立我國有效率的金融監管體系,實現金融安全?對上述理論和實踐問題作出進一步的分析,無疑具有現實意義。
一、金融業實行嚴格監管是主觀偏好還是客觀必然
從理性化層面來考慮,所以對金融業毫無例外地實行嚴格監管是來源於金融的內外矛盾,這是由客觀要求決定的現實策略選擇。實行嚴格監管,從金融的內在矛盾來看主要有以下原因:(1)金融自身的脆弱性。金融業自身資本只是帶有象徵性的,即便是按巴塞爾協議規定達到8%的標准也沒有意義。歷史上沒有哪一家金融機構是由於資本充足率不足而破產的,金融機構的破產是因為流動性不足出現支付危機而導致的。(2)金融的脆弱性還在於金融資本的趨利本性和虛擬性。現在全球每年的外匯交易總量超過外貿交易總量的60倍,全球平均每天有約1萬億美元的游資。金融資本的趨利性和虛擬性,構成了金融本身的脆弱。(3)市場失靈的內在缺陷。市場不是萬能的,市場是配置資源的一個手段,但不是一切手段。信息不對稱的存在將會導致市場失靈的出現。(4)由於金融交易的信息不對稱,這樣就產生了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由此可見,金融的內在脆弱性決定了對金融進行監管的客觀必然性。
金融監管的必然性還有著外在原因,那就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自由化、國際化和金融霸權相結合形成的金融風險全球化,導致當代金融風險的「核裂變」效應,金融風險一旦爆發,它的擴散和沖擊力呈幾何級數擴大。這可以從當代金融危機上看出來。當代金融危機最明顯的特徵在於:突發性、擴散性、恐慌性、政治滲透性。金融安全危及到一個國家的經濟安全、政治安全和主權維護。正因為如此,現代金融對一國經濟來說也是一把雙刃劍,一國經濟的發展不能沒有金融,但隨著金融的發展,又成為威脅一國經濟安全的定時炸彈。人們對金融的態度,就只能採取趨利避弊,利弊權衡而取其利。
因此,金融監管就是在金融內外在矛盾發展不可調和時情況下採取的制度安排。正因為對這個問題的不同態度,早在三年前英國有一個經濟學家曾預言:「21世紀將是金融毀滅的世紀」。而一個積極樂觀的唯物主義者則是另一種金融觀:「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活全盤皆活」。如何防止毀滅論,堅持核心論,矛盾的焦點就落在對金融監管的制度安排上,即如何建立有利於金融安全的監管制度。在我國,至今採取的化解風險、整頓金融秩序的措施還遠未達到這個效果。
二、金融監管原則的探討
根據什麼原則來確定金融監管的制度安排呢?在這里我想提出四項原則進行研究:(1)金融監管要服從服務於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效率、維護金融安排這一目標,要擺正手段和目的的關系,而不能把它顛倒過來。監管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我們的目的是要達到鼓勵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效率、維護金融安全,要避免為監管而監管,以犧牲效率為代價的監管就沒有意義了。如果拿這一條原則來檢驗近四年來所採取的監管措施,從處理的18個行政關閉、破產清算的案例來看,就和這項原則不相符了,在一定程序上則是遏制金融創新、降低效率、積累風險,把金融的活力也扼殺了。(2)金融監管機制必須建立在市場規律的基礎上,職能用主觀的行政意志來代替市場機制,這樣才能達到服從創新、效率和安全的目的,不然就會導致政府失靈。市場不是萬能的,而政府也不是萬能的。在這方面,海南發展銀行的案例就是最典型的。海南發展銀行的倒閉案處置就是主觀行政違反市場規律,混淆重組和市場退出界限的典型。在某種程度上,政府失靈比市場失靈帶有更大的危害性和嚴重後果。(3)金融監管要依法監管,不能用行政的隨意性代替法律,要防止金融監管者的行為扭曲,建立對監管者的權力制衡機制。現在中央銀行、證監會、保監會派出的工作組越來越多,但監管工作的效果卻不理想,這也說明依法監管還必須建立對監管者的監管制度,這樣才能真正按客觀規律辦事,而不是因人因事而異。(4)金融監管不是也不可能消滅金融風險。應該看到,建立金融監管制度,提高金融監管能力的終極作用在了創造一個公平競爭、實現市場潛在收益的環境和條件。監管的最終目的不是消滅風險,而是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為市場參與者實現收益創造條件。
因此,金融監管制度安排應從上述四條原則出發,才能處理好七個方面的關系:(1)處理好金融監管和金融制度變革的關系。不能用監管代替制度變革,也不能因為監管而妨礙制度變革,改革應該始終是統攬全局的,要用改革的觀點研究監管。(2)處理好監管和業務創新的關系。監管和創新永遠是一對對立統一的矛盾,創新是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沒有創新就沒有監管的生命。(3)監管和安全的關系。監管不是要消滅風險,而現在有一些出台措施是經不起推敲的,比如信貸員實行貸款責任終身制。既然銀行要提取呆賬准備金,這就意味著必然有爛賬出現,那又怎麼能要求信貸員為此終身負責呢?就是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也不能避免呆賬的產生。(4)監管與效率的關系。提高效率是監管的生命之所在,監管制度安排一定要有利於提高效率。就目前而言,人民銀行九大區行的設立符不符合效率標准呢?提高效率有待檢驗,現在能看見的是摩擦上升、效率下降、成本幾倍增加、金融監管真空比比皆是。(5)監管與對監管者監管的關系。我國只有監管而無對監管者的監管,由此產生的風險是中國埋藏最深的金融風險,當前建立對監管者監管的制度是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中更為緊迫的任務。(6)監管中法律監管和行政監管的關系。在二者的關繫上,行政監管一定要服從法律監管,特別是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尤為如此。(7)監管的內部性和外部性的關系。金融監管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必須處理好外部監管和內部監管的關系。中央銀行的監管是外部監管,其基礎是被監管者的內控制度,外因必須通過內因來發揮作用。
以上是我們在研究金融監管時應注意的四個原則和應處理好的七個關系。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發揮金融監管的作用,實現金融監管的目的。
三、世紀之交中國金融監管面臨環境的判析
當前我國正處在一個制度轉軌、經濟轉型、加入世貿組織、面對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在這樣一個環境中,我國的金融風險確實存在不斷擴大的趨勢,原來被掩蓋的風險將會逐步暴露出來。在這種情況下,金融監管面臨著嚴峻的環境。
從內部環境來看,金融監管的嚴峻環境表現在:(1)銀行不良資產積累的風險。我國銀行業在剝離出1.4萬億不良資產存量後,新增不良資產又在增加,不良資產比例並未降低;資本充足率在補充了2700億元,達到8%之後,第二年就又跌落下來,目前金融資產以每年20%的速度擴張,而資本金卻無補充來源,一不能擴股增資,二不能提高資產折舊率,三不能調整風險權重,四還限製表外業務的發展,這又如何能提高資本充足率呢?這樣,呆賬壞賬率降不下來,資本充足率升不上去,金融盈利能力下降,優質客戶群的大量流失將是商業銀行發展的致命威脅。(2)金融泡沫風險。最近幾年我國出現了三種泡沫:a.股市泡沫。有人說股市泡沫有那麼一點,不嚴重,市盈率只有40倍,不算高,不構成對宏觀金融的威脅。但是如果仔細看一看股票市場上的四大基礎結構要素,就會發現,一旦股市出現問題,風險是無法估量的。b.房地產金融泡沫。c.儲蓄存款和外匯存款轉換形成的同增同減泡沫。在1998年前我國國內利率比港澳台利率高出一倍的情況下,港澳台的一批資金通過各種渠道流入內陸套利,將外匯兌換成人民幣存入國內銀行,這就導致在賬戶上的外匯儲備和儲蓄存款的雙增長。在經過1998年的「七加一」的降息後,大陸利率比港澳台的利率低一倍,這時資金開始外逃,儲蓄存款增幅出現下降,外匯儲蓄也在減少。(3)我國內部還面臨著制度風險。a.產權不明晰的「大家拿」病;b.追求政績的「好消息」病;c.黑箱操作的「不透明」病。這是最嚴重的制度風險。
就外部環境而言,從世界金融發展形勢和我國即將加入世貿組織來看,我們面臨的外部環境也十分嚴峻,存在著許多威脅金融安全的問題:(1)資本的非法流入流出。目前我國每年至少有100億美元的資本外逃,在公布的國際收支平衡表中,錯誤與遺漏欄中相當大的部分就是由資本外逃造成的。(2)經濟全球化對我國金融安全的威脅。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如果我國金融落後的經營方式沒得到根本改善,很可能導致我國金融市場開放後,負效應遠大於正效應,造成加入世貿組織後挑戰大於機遇。(3)加入世貿組織對我國金融業的沖擊。外資銀行的進入造成國有銀行優質客戶的流失、人才流失,利率市場化改革對匯率穩定的沖擊,再加上國際資本的流動,使得中國金融業面臨的沖擊是巨大的。(4)美國金融霸權對我國金融安全的威脅。現在美國在國際金融組織中的發言權是最大的,這樣,它就會利用這些組織對我國的經濟主權乃至國家主權提出要求,這一點從墨西哥和韓國的金融危機中部已經很清楚地看到了。(5)資本賬戶開放的風險。現在我國僅實現了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資本項目仍沒有放開。但資本項目開放又僅是一個時間問題,利率市場化必然推動匯率的頻繁浮動,只要利率、匯率口子一開,資本項目不開放也等於開放了,這就增加了資本項目管理的難度。(6)國際游資對我們的沖擊。所謂國際游資就是短期資本。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統計,現在國際游資已超過10萬億美元,平均每天有1萬億美元的資本在全球尋找利潤。(7)網路金融發展對我國金融業的威脅。(8)金融科技裝備落後,國產化水平低,這是金融安全的最大隱患。(9)我國現在的金融監管與形勢變化要求存在巨大的差距,嚴重落後於金融發展的需要;(10)金融立法尚有一大片空白,信託法、基金法等法律都未出台。將外部十個問題集中起來看,最主要集中到兩點:資本項目自由化決策和中國金融科技裝備水平的提高。
四、中央銀行金融監管的改進思路
1.要通過改革國有企業制度,建立金融穩定發展的微觀基礎,這是構建穩健金融監管體系最基礎的工作。要進行國有企業公司化改造、健全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以此來提高企業效益。 2.要建立完善的金融運作體系。有效的金融運作體系包括:提高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和監管能力;改革國有商業銀行制度,建立起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功能互補、協調運轉的機制,打破國有商業銀行壟斷的金融格局;發展民營商業銀行,建立一批與傳統體制脫離關系的以民營企業為股東的銀行,專門為高新技術產業、民營成長型企業提供服務。 3.穩定推進金融自由化,放鬆管制,使金融運行轉移到市場機制的基礎上來。包括:(1)人民幣自由兌換。加入世貿組織後,人民幣的自由兌換問題已提上議事日程,根據我國的國力,只能採取先貿易後非貿易、先長期後短期、最後開放短期的逐漸過渡的方式,中國人民幣可完全自由兌換沒有也不應該有日程表。(2)由分業經營進入混業經營。從近兩年看,在這方面我國的步子邁得很快,現在證券業可進入同業拆措市場,保險業也可以通過購買基金進入股市,商業銀行開辦股票抵押貸款等。中國銀行目前已集銀行、證券、保險多種業務於一身,成為一個綜合性金融公司了。(3)利率市場化改革。我國從2000年的9月21日開始對外幣利率進行了市場化改革,外幣貸款利率放開,大額外幣存款利
率放開,由市場決定,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由銀行同業公會參照市場利率議定,由銀行統一執行。外幣利率的市場化改革使中央銀行由利率的決定者轉變為利率的監管者。目前我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思路是穩步推進,先外幣後人民幣,先貸款後存款,先農村後城市,先批發後零售,這反映出了我們利率改革的謹慎原則。(4)匯率自由化。要發揮利率的貨幣政策工具作用,就需要匯率工具的配合。因為利率是本幣資金的價格,匯率是不同貨幣之間的比價。二者作為貨幣資金價格的同質性決定了在資本市場開放的條件下,利率調整必須考慮到匯率的協調。
4.建立穩健的金融監管體系。在建立穩健的金融監管體系過程中,要著重考慮將監管的三駕馬車形成合力為一駕馬車,現在三駕馬車的聯席會議表明我國已經不聲不響地走出第一步。而且在監管體系的構建上,為了更好地由現在的分業監管盡快向合業監管的過渡,需要盡快考慮與國際接軌,建立國務院直屬的金融監管委員會。同時,積極發揮一線監管機構在監管體系中的作用,實行適當分級監管,由現在的一級監管轉變成三級監管。 5.提高金融科技裝備水平,加強銀行電子化、網路化建設,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措施。 6.培養現代金融業的監管人才隊伍。在做好培養工作的同時,穩定現代金融業的監管隊伍,完善對監管人才隊伍的收入分配製度,實行高薪養廉,消滅權力尋租行為。
❼ 有序發展金融服務業 對我國有何利弊
「十五」期間,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長足進步。2005年末銀行類金融機構人民幣總資產達32.7萬億元,是2000年末的2.4倍;國內股票(A股和B 股)市場五年累計籌資3986億元,企業債券發行額也由2000年的82億元,擴大到2005年的654億元;截至2005年底,保險公司總資產達 15226億元,是2000年末的4.5倍。「十一五」期間,我國將繼續推進金融服務業有序發展。
健全金融體系,完善服務功能。一是規范發展各類金融機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金融機構得到了較快發展,但金融機構的主體主要是大型商業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小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仍較少,而且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規范現象。為此,《綱要》提出,「規范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銀行以及證券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力爭在「十一五」期間使我國金融機構體系得到進一步健全,同時又不是簡單地擴張金融機構規模和引進新的金融市場主體,而是強調要在嚴格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規范發展各類金融機構。
二是積極鼓勵金融創新。由於我國目前實行「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模式,加之金融機構鼓勵金融創新的內在機制還不完善,因此,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能力尤顯不足,國外已經很流行的網上金融服務在我國還剛剛起步。「十一五」期間要鼓勵金融機構在制度、機構、產品和服務等方面加大創新力度,將防範金融風險與鼓勵金融創新有機結合起來。借鑒國際經驗,通過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適合國情的綜合經營組織形式,提高金融企業經營能力和競爭實力。同時,要加快金融電子信息化建設,支持發展網上金融服務。
三是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小額信貸。我國目前的金融機構主體主要是大型商業銀行,它們主要適應國有大型企業的融資需求。所以,《綱要》明確指出,「積極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小額信貸」。為貫徹落實《綱要》精神,要在完善創業投資體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股權資本供給的同時,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形成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收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要加強研究和大力推進面向小企業的融資制度創新。
四是加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健全金融市場的登記、託管、交易和清算系統,提高支付清算效率。繼續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加快建立和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建立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
五是發展境外金融服務。發展境外金融服務業既是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必然要求,也有利於促進我國金融機構提升國際競爭力。為此,《綱要》明確提出了「發展境外金融服務和外匯風險管理、綜合理財等,為企業跨境經營提供便利服務和外匯避險工具」這一基本思路。
加快保險業發展,拓寬保險服務領域。一是發展養老、醫療保險,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積極發展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產品,研究開發農村簡易人身保險。穩步推進保險業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發展健康保險和養老保險,推動個人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拓展企業年金市場。
二是發展農業保險、責任保險,建立國家支持的農業和巨災再保險體系。認真總結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經驗,積極探索以農業產業化為紐帶、以龍頭企業為依託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積極開發銷售涉農保險產品。總結責任保險試點經驗,穩步推廣。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險、煤炭僱主責任險、醫療責任險等險種,充分發揮責任保險在扶助社會管理方面的積極作用。研究落實國家支持農業保險和巨災保險的政策措施,建立國家支持的農業和巨災再保險體系。
三是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發展網上保險等新的服務方式。強化保險資產集中化和專業化管理。積極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提高保險資金參與金融市場的深度和廣度。積極研究探索保險資產證券化。不斷創新銷售渠道,積極探索電話銷售、職場行銷、網路銷售等新的銷售模式。
❽ 如何分析金融服務業與一般產業的異同
1、金融服務業與一般產業的異同之處:
(1)金融服務業的資產回負債表中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相比答有極高的比率;
(2)金融服務業的營運資本規模是其自有權益資本的十幾、幾十倍,甚至更高;
(3)金融服務業的風 險性很高,同時對整體經濟產生較強的聯動作用;
(4)金融中介機構受到政府的嚴格監管; (5)金融服務業的目標同樣是追求利潤。
2、金融服務業即從事金融服務業務的行業。我國金融服務業目前包括(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四個分支:銀行,證券,信託,保險。金融、保險業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其他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業、證券經紀與交易業、其他非銀行金融業和保險業等。金融服務業主要提供金融的存貸、社會資金收縮、擴放,金融領域消費的管理和設計,對金融產品設計,對消費支付方式提供和創新,金融服務業成為現代社會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務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