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增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企業增資時,資金用於企業的繼續再生產,不是分配給其他的股東的,增資時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㈡ 請教個人股東以其他公司的股權增資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法上應該:按公允價值處置A公司,5000萬元是否公允,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認定,若有溢價,應當納稅。
㈢ 公司用無形資產增資,那麼股東的個人所得稅要怎麼合理避掉
這部份要交稅的。目前還沒有人做到,你可以到會計師事務所去詢問下。
關於個人以專利技術入股及通過轉讓專利技術所有權取得股權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1998]62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產評估增值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8]115號
㈣ 公司增資,由原來50萬增加到200萬,股東由兩人增加到三人,股權比例有所變化,需要繳交個人所得稅嗎
這個問題很有爭議哦,據聽說目前有部分地方的部分稅局在對此征稅,當然是對原股東且新股東溢價。另外,如果新股東溢價做在資本公積中不轉增,暫時不會被征。還有一種變通方式,即在辦理工商增資驗資時,還是按資金比例,讓新股東把錢給舊股東,以舊股東名義同比增資,這樣可以避開稅收爭議。
㈤ 股東需要就增資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現在都是用無形資產增資,不用出貨幣,還能攤銷所得稅,一舉兩得。具體的,我可以幫你。
㈥ 增資擴股是否交個人所得稅
增資擴股不等同於利潤分配,也不屬於股權轉讓,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㈦ 公司增資原自然人股東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增資後甲、乙、丙的出資比例變更為9.7%,5.38%,84.92%.請問這項業務原自然人股東的股權比例減少是否屬於股權轉讓?是否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等文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和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因此,以上政策是針對股權轉讓涉及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但貴公司僅為增資引起股權結構變化,原個人股東並未進行股權轉讓,也無轉讓所得,所以不需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㈧ 股東需要就增資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股東增資的部分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只有涉及到利潤分配給股東或者分紅時才繳納個人所得稅。
㈨ 股東以貨幣資金增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您好!
股東以貨幣資金增資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了九個項目的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東以貨幣資金增資沒有所得,不屬於征稅項目,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年修正)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㈩ 個人股東用分紅直接用於增資需交個稅嗎
需要交稅,但是說法不是因為用分紅增值需交個稅,而是分紅所得是必須繳納個稅的,增資行為是不用交稅的。
分紅是企業稅後利潤給股東分紅需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的比例為20%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個人股東對公司的稅後利潤進行分配的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稅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的規定,應當由向個人股東分配和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企業在支付時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