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深交所有關負來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自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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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股東減持公司股份是好事還是壞事
大股東減抄持對股票產生兩個不利的影響襲:
一是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們減持1%,往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財務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東們更是如此。一旦大股東們的減持行為具有持續性,那麼,將抑制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降溫A股市場。
二是從產業資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資本,因為連控股股東都開始減持,那麼,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為何還要苦苦支撐呢?所以,大股東們的減持相當於提供了一個估值新標尺。
當然,減持也有兩個積極的影響。一是盤活了A股市場的籌碼,提升了A股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二是大股東們的減持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就如同前期的中信證券、蘇寧電器等個股在限售流通股解禁後的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一樣。
3. 大股東減持公司股票是因為個人原因還是上市公司法的壓力上次公司的規則中,有關於公司減持的規定嗎
都是個人原因:1、不看好持股公司經營狀況,在現有價位拋出可以有更多資金收入,還有一種不計成本買到底,說明這家公司已經完了。2、個人需要資金,暫時賣出部分股份,和公司無關
不管怎麼減持或增持只要超過1%,必須公告。
大多減持表示公司經營不好
大多增持表示兩種:1增持股東是個人,表示公司業績好或是近期公司有大利好
2增持股東是機構,表示主力要介入了,後期關注
4. 大股東減持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上市公司大股東在 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 12 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操作流程
一、堅決迴避基金重倉的高價股。
股價越高,大小非減持慾望越強。譬如減持壓力較大的浦發等銀行股遭基金瘋狂「空襲」,中小散戶應躲進「防空洞」,買入一季報大幅預增的低價股。這類股票業績剛剛走出低谷,大小非不僅不會拋,可能還會逢低買入,所以有可能走出獨立行情。
二、買入已經全流通的股票。
譬如像股改第一批的三一重工等,全流通,大小非想減持的早已在6000點高位拋光了,更多的是考慮在低位回補。當然,前提是上市公司業績呈增長勢態。
三、買入脫胎換骨的重組股或更名摘帽的ST股
ST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虞,一是重組時,股權剛剛經過了置換,大股東不會再去減持;二是ST公司股改較晚,離減持時日尚早;三是ST股價低,大多跌破了發行價、配股價和增發價,在大股東成本之下,大股東想減持都下不了手。
譬如像重組的ST天橋,想買都沒門,誰願減持呢?還有ST羅牛市盈率不到15倍,已申請摘帽,漲勢可期;ST科龍因外資並購縮量封漲停等等。
四、買入剛上市不久的新股。
新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憂,大小非要減持也是三年後的事,特別是那些上市後跌破發行價或接近發行價且網下申購機構已解禁的新股可以作為首選,譬如中煤能源、中國太保等。
五、買入三無板塊。
不需過多解釋,三無板塊早已全流通,與大小非無任何瓜葛。然而,三無板塊因數量小且良莠不齊,難成氣候,因而要擇優介入。譬如像已控股煤礦的愛使股份反彈強勁且已步入上升通道、參股風電的申華控股等都有較大機會。
六、買入袖珍盤的中小板超跌股票。
中小板里總股本在一億股以下的袖珍股比比皆是,這些股票成長性好且無懼大小非減持,就是全流通了也還是小盤股,同樣擁有大比例送股優勢。這類股票隨大盤超跌嚴重,投資機會已凸顯。譬如方正電機,流通盤2000萬,總股本才7700萬,每股收益0.54元,股價從最高30元跌到14元。大小非若盲目減持定會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連公司一起被收購。
以上針對大小非減持的六大操作策略,應靈活運用,切忌生搬硬套。應波段操作,大漲時賣,大跌時買。如此,才能在反彈中取得收益的最大化。
5. 國家直接規定公司大股東一定時間內不允許減持股票,是直接行政命令有法律依據嗎
沒有法律依據,這是證監會要求的,對公司來說證監會的要求就是法律。要是不執行以後就別指望再融資了
6. 上市公司大股東要減持股票都有哪些原因
你好復,減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制的持有者對所持有的股票部分進行轉賣,減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
上市公司減持即減倉是指賣掉一部分的股票,從中贏取利潤。一般來說,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從這幾個角度來理解。
一方面可能是公司由於缺錢用減持來補漏洞,或是有對公司的未來不看好的可能性進行減持,這種情況屬於較麻煩的,對普通散戶來說是不好的信號;另一方面是,在牛市大漲的情況下,重要股東卻進行減持,那麼散戶們也要關注了,因為這可能是公司股價已經被高估,出現了泡沫情況,進行及時退市。
還有種情況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重要股票持有人以及公司高管進行純粹的套現行為,正常情況下,長期影響不大,但是這種情況短期可能影響價格波動。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7. 為什麼有些股份公司大股東(高管)一而再再而三的減持
所謂減持,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持有人轉賣所持有的部分股票,減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我們經常能看到上市公司公告大股東減持的消息,有些不明所以的股民一聽就驚慌失措,以為大股東連自己都不看好自己家公司的股票,忙著套現跑路,這些股民也會這跟著跑,怕自己繼續待著只能當接盤俠。
大股東減持的原因主要有四種:第一種,套現。有些股東是覺得錢已經賺夠了,不想再拚死拼活埋頭苦幹了,准備提前退休,就拿錢走人。還有的就是由於公司經營需要資金,可能出於各種原因短時間內融不到資,大股東只能減持自己手上的股份,套現後投入公司經營,這種時候,就算股價在低點,大股東也可能迫於無奈減持。
總之,面對大股東的減持股民不要慌張,畢竟慌也沒有用,該怎麼樣還會怎麼樣,有心驚膽戰的功夫,不如去觀察大股東的減持的真正目的是什麼,還有監管部門對減持的限制和披露要求,有效加大市場的透明度。只要上市公司仍然有發展潛力,大股東減持不會對公司的經營造成太大的影響。
8. 大股東減持是好事還是壞事
不是好事。
大股東減持一直被投資者看作利空。每當出現大股東減持的消息,不僅個股會出現較大幅度的下挫,如果減持比較集中,還會對整個股市產生沖擊和影響。大股東、董監高集中、大規模減持沖擊市場,給其他投資者帶來傷害。
大股東減持、特別是大規模減持是對企業前景不看好的表現。更重要的是中國的上市公司,多數的大股東減持不是為了投資更好的產業、更好的項目,而是將資金轉移或圈錢走人。
(8)大股東不在公司任職減持股票擴展閱讀:
證監會2016年1月7日發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這項規定是對去年證監會發布的18號公告的補充和銜接。
18號公告明確提出,從2015年7月8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也正是因為這份公告,才有了今年1月8日可能會出現大股東減持潮的傳言,且減持額度高達萬億以上。
從總體上講,對大股東以及董監高等的減持行為是一種約束,對可能出現的大股東及董監高大規模減持是一種規范。特別在股市尚處於不太穩定的情況下,做出這樣的約束是完全符合實際的。但是,這樣的方式,也是不利於股市的健康有序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