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史
一、初創階段:1991-1993年。
我國在進行股份制改造以及改革經濟體制的前提下,開始逐步創建自己的證券市場,其中滬深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分別成立,從此我國的股票交易市場己經初具成形,以此更好的配置資源。上證所在剛剛開始掛牌交易的時候,上市證券的種類只有30種。
二、擴張階段:1994-1998年。
中國證券市場在此階段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運營。相關的法律制度得以逐步的建立健全,市場上市規模不斷的擴大。然而相應的問題也逐步的凸顯出來,投機現象越來越嚴重,作假事件普遍出現在上市公司當中。經濟學家將這些問題形象的叫做「賭場」。
三、規范發展階段:1999-2004年。
證券市場在此階段變得越來越規范。股票發行制度從2001年3月開始進行了調整,核准製取代了原來的審批制,監管機構開始更加嚴格的審核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促使上市公司更加重視經營的合理性,促進公司質量的有效提升,進而使投資者獲得更強的自信。
四、改革階段:2003-2008年。
中國股票市場在2002-200_5年期間一直處於熊市的狀態,這主要是由於股權分置的存在。所以,股權分置改革也拉開了帷幕,以期能夠使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能夠得到有效的改善,使資本市場能夠充分的發揮自身的融資和配置資源的功能,由此而成功上市的公司很多。
2006年,滬深股市的回升速度較為明顯,並且到2007年所達到的值己經創造了歷史之最,因此2006-2007年便出現了大牛市。
五、開拓創新階段:2008一至今。
我國股票市場由於受到了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一度變得十分萎靡。於是,我國於2009年開始執行經濟刺激計劃,小牛市又出現在了滬深股票市場。2010年4月,股指期貨正式出現在我國的證券市場,我國開始正式出現了金融衍生品市場。
(1)我國證券市場當前所處階段擴展閱讀:
中國證券市場大事記:
一、滬、深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開始形成。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二、1992年,新中國首次向境外投資者發行股票。1992年2月,上海真空電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三、1992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全國證券市場,同時將發行股票的試點由上海、深圳等少數地方推廣到全國。
四、1992年年底,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這是深化改革,完善證券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決策。
五、1993年9月,中國大陸發生首起通過二級股票市場進行控股的「寶延風波」,延中實業股票突然停牌,深圳寶安上海公司聲明持有延中實業發行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
六、1995年5月,中國證監會經國務院同意,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七、1996年12月,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實行漲跌幅不超過前日收市價10%的限制。
八、1997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頒布實施《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九、1998年1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證券法,這一法律於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十、1999年10月,國務院批准實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
十一、2001年6月,國務院發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10月22日,中國證監會經報告國務院,決定在具體操作辦法出台前,停止執行這一辦法;
2002年6月23日,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並不再出台具體實施辦法。
十二、2001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決定境內居民可投資B股市場。
十三、2002年12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並施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這標志著我國QFII制度正式啟動。
十四、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證券投資基金法,這一法律將於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十五、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出台《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Ⅱ 我國證券市場未來發展趨勢
2019年,受益於國內證券市場回暖、政策紅利等因素,我國證券行業經營業績有明顯的提升,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分別同比增長35.37%和84.77%。其中,自營業務凈收入排名第一,佔比超過三分之一。從增速上看,利息凈收入最高,增速超100%。
經營業績明顯提升
2019年,國內證券市場逐漸回暖,國家出台多項政策釋放紅利,如科創板的設立、CDR等業務的開閘,我國證券行業經營業績明顯提升。2019年,我國證券行業實現營業收入3604.83億元,同比增長35.37%;實現凈利潤1230.95億元,同比增長84.77%。
—— 更多數據及分析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證券行業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Ⅲ 我國當前的證券市場監管體制屬於集中立法型。
我國當前的證券市場監管體制;;;是屬於集中立法型;;.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經歷了一個從地方監管到中央監管,由分散監管到集中監管的過程,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證券市場處於區域性試點階段,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的起步階段,股票發行僅限於少數地區的試點企業。1990年,國務院決定分別成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的一些股份公司開始進行股票的公開發行和上市交易的試點。1992年,又開始選擇少數上海、深圳以外的股份公司到上海、深圳兩家證券交易所上市。這一時期證券市場的監管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
第二階段從1992年開始,國務院總結了區域性證券市場試點的經驗教訓,決定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監管,同時,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股票發行和上市試點。從此,證券市場開始成為全國性市場,證券市場的監管也由地方監管為主改為中央集中監管,並通過不斷調整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逐步走向證券市場集中統一的監管體制。
1998年,國務院決定撤銷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工作改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承擔,並決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地方證管部門實行垂直領導,從而形成了集中統一的監管體系。
Ⅳ 如何認識我國當前的證券市場
當前我國開發股指期貨的經濟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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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我國股市的特點
十四屆三中全會後,股票市場成為大型國企籌資的重要渠道,並在國企改革中起到積極作用。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大。截至1998年底,股市總市值佔GDP的12.8%,1998年股票稅收對財政的貢獻達2.29%。
股票市場的規模不斷擴大。截至2001年11月,股市市值已逾2.7萬億元,投資者達4000多萬,上市公司超過1000家。機構投資者類型及規模增加,可融資的綜合類券商、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金乃至國企相繼加入股票投資者大軍,目前證券投資基金已達20家,發行規模達400億元,在個人投資中股票投資的比例也不斷增大。
股票市場的價格風險劇增。由於缺乏風險迴避機制,股價波動劇烈,股價的持續下跌給投資者帶來巨大損失,如上證指數今年從1756點下跌至目前1500點以下,套牢資金2800億,市價損失近5000億。
二、我國發展股指期貨的可行性
1.法律環境日漸完善
一方面,《證券法》及其它系列法規的陸續出台,為規范市場行為、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期貨市場的相關法規也逐步完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四個《辦法》也已正式實施,這些法規與已往的法制建設相結合,構成了一個較為完善的證券法律體系。
2.市場公開性、公平性與公正性正逐步提高
股指期貨的推出必須以現貨市場的良好環境為基礎,其中最重要的是市場容量、系統風險和信息的對稱性。到2000年2月底,深滬兩地的上市公司已超千家,流通市值11000億元左右,以深發展、上海機場、上海汽車等為代表的藍籌股開始作為一個群體崛起在證券市場,成為證券市場穩定和發展的中堅力量。
另外,證券投資基金的數量和規模進一步擴大,保險資金可間接入市,券商增資擴股工作進入高潮,市場主體正在悄然變化,投資理念更趨理性。同時,通過對證券市場的一系列違規行為的處理,相應的管理辦法出台,投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行為得到規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及時、准確、完整,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正在逐步形成。
3.監管體系的統一性、高效性與獨立性增強
根據「垂直管理、統一監管及監管獨立」的精神,1998年我國對證券監管體系進行了大規模的調整,撤消了國務院證券委,人行承擔的部分監管職能移交中國證監會統一管理,收回地方政府對當地證券監督機構的管理職能,歸中國證監會垂直管理,證監會內部的機構設置也進行了重新安排,加強了監管職能。
三、開發股指期貨有利於當前股票市場的健康發展
到目前為止,我國股市僅有現貨交易,卻沒有有效的風險迴避機制,這必將影響到我國股市健康發展。股指期貨交易作為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市場金融創新的重要內容,已被公認為迴避股市風險最為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之一。因此,當前開發我國股指期貨交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表現在:
1.促進發行方式的轉變,保證新股發行與順利上市
當前股票一級市場發行普遍採用的是定價上網發行方式。開發股票指數期貨為承銷商提供了迴避風險的工具,股票承銷商在包銷股票的同時,可通過預先賣出相應數量的期指合約以對沖風險、鎖定利潤。這一方面有利於新股發行方式向上網競價發行的轉變,改變現有計劃方式;另一方面可迴避二級市場低迷給承銷商帶來的巨大風險,保證新股的發行與順利上市。
2.迴避股市系統風險,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我國股市的一個特點是股指大幅波動,系統風險大,這種風險難以通過分散投資加以迴避。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及保險資金開始入市,但由於我國股票市場功能單一,沒有賣空機制,這些機構資金面臨著巨大的市場風險,一旦被套,由於資金大很難退出。開展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可以使投資者通過有效進行投資組合與風險管理,迴避股市的系統風險,實現保值與增值的策略,這將有利於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及保險資金大規模入市。廣大個體投資者有了股指期貨作為風險管理工具,則可以在股市下跌時避免以往的不是被套牢就是割肉的局面,確保自己的投資收益。
3.增強市場的流動性,促進股市持久活躍
開展股指期貨交易,引進雙向交易機制,能夠大幅度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有利於吸引大資金入市,促進股市的持久活躍。
4.促進股價合理波動,充分發揮經濟「晴雨表」作用
由於缺乏風險迴避機制,我國股市許多機構投資者只能藉助內幕消息進行短線投機,以達到獲利的目的,從而造成股價的非理性波動。有了股指期貨交易,大眾投資者不但有了風險管理工具,而且在交易時要搜集各種信息進行綜合分析,這樣有利於提高股票現貨市場的透明度,引導投資者理性交易。如果股票現貨市場價格出現過度投機,只會引來兩個市場間的大量套利行為,可抑制股票市場價格的過度波動,規范市場的運作與發展。此外,股指期貨交易發現的預期價格可更敏感地反映國民經濟的未來變化,充分發揮國民經濟「晴雨表」的作用。
Ⅳ 我國證券市場的管理體制
證券監管體制是證券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劃分的方式和組織制度,是國家歷史和國情的產物。證券監管體制的有效性和規范性是決定證券市場有續和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證券監管機構作為證券市場監管的主體在整個監管體系中發揮著主導作用,確立有效的監管體制模式,能夠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證券市場過分波動。一、市場監管失靈是監管自身的問題
證券監管是控制證券市場參與者市場行為的一個完整的系統。在該系統中,監管主要包括國家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門,監管對象包括證券業務本身以及與證券業相關的其他利益組織或個人。這些單位和個人受自身地位與利益機制支配,通過一定的方式影響著證券的發展。
在宏觀經濟中,政府監管職能在於提高效率、維護公平和保持穩定。為保證這三項職能的實現,既要防止市場失靈,即市場配置資源失靈,還要防止政府失靈,即由於政府監管而降低效率,使問題更加嚴重。市場經濟體制下,供求關系創造了市場,市場確定價格以實現「市場出清」。價格是配置資源的信號、手段和方式。當價格手段在市場失效時,我們通常以政府「看得見的手」來替代市場價格「看不見的手」。
政府幹預同樣存在於證券市場。多數情況下,一國政府幹預證券市場的程度與該國政府在整個經濟中的作用大致相符。在一個競爭性的證券市場中,我們認為政府幹預只有在以下條件下才是可取的:①出現或可能出現市場失靈現象;②市場失靈已經或可能引起明顯的經濟低效或不公平現象;③政府行為可以改善低效或不公平現象。假如上述條件之一得不到滿足,就不應採取政府幹預。因此,考察政府幹預的必要性,應從市場支配力、外部性、搭車問題及不完全信息四個方面來分析研究。
所謂市場支配力是指一個或多個銷售者影響他們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務價格的能力。在競爭性模型中,銷售者與整個市場對比是非常弱小的,他們不具備支配市場價格的能力,也就是他們不具備市場支配力。假如銷售者能夠影響市場價格,那麼資源配置在社會當中是無效的。這一狀況出現在證券市場中,就會出現證券市場失效。
外部性是指一個廠商的生產行為或一個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對其他人產生直接的、未予補償的正面或負面的影響。證券市場中也存在正面外部性和負面外部性。最明顯的證券負面外部性就是有人為了獲取證券上市資格而造假,這種行為對會計信息真實的公司也會產生負面影響。由於這些涉及欺詐的證券索賠表現為社會的福利凈損失,因此也可以被看作是證券經營的成本。
證券監管本身就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即使國民個人或企業無須為此付費或很少花費,無數的個人和企業都能從中獲益。沒有任何一家社會組織自願無償參與對證券市場監管。這就出現搭車問題。這樣,投資者參與證券市場的一個隱含前提就是證券市場是健康有序的。信息難題也是造成證券市場失效的最常見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對稱既對市場參與者造成困難和問題,也會造成政府監管失靈。市場機制會自動通過價格的形成和修正過程吸收各種信息,但在短期內市場機制無法識別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信息欺詐行為,因此監管的任務就是給說假話的人施加額外的成本,改變他們的行為激勵。但監管的任務不可能是實現強制性的、完全的信息披露,監管的任務只是防止他們說假話。
政府監管本身也可失靈。現代證券制度是現代市場經濟制度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各國政府為了保證證券業的穩定和對社會經濟的平穩運行,通常對證券業進行嚴格的監管。一般認為,政府對證券業進行有效監管,能夠糾正市場失靈,優化資源配置,協調社會成員的利益,增進社會福利。但政府不是萬能的,而且也有其客觀和主觀的缺陷,政府的缺陷同市場的缺陷一樣,在一定程度上是難免的。新制度經濟學派的代表人物格拉斯斯諾認為,沒有國家就辦不成事,但是有了國家也有很多麻煩:國家的存在是解釋經濟增長的關鍵,但也是造成人為經濟衰退的根源。科斯認為,「政府機制本身並非不要成本,實際上它的成本大得驚人……直接的政府管制也未必會帶來比企業和市場更好解決問題的結果」。政府的缺陷主要表現在政府的干預無限擴張,從而導致設置龐大的機構,人員臃腫,成為「大政府」,而且超出政府應該調控的范圍、層次和力度,不僅沒有彌補市場的機制缺陷,反而妨礙了市場機製作用的正常發揮。此外,由於政府制定法規政策的失誤和實行措施不力等原因,也會出現政府的無效干預。這種干預的方式、范圍、層次、力度和預期選擇都不適當,從而不足以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和難以維護市場的正常運轉。斯蒂格利茨指出,與民間部門相比,政府的最大優勢表現在四個方面,即征稅權、禁止權、處罰權,以及能夠降低交易成本,即主要克服搭便車問題。但是政府的這些優勢後面卻又隱藏著很多成本,因為很難避免政府濫用職權並使民間部門遭受損失的現象發生。即使政府不濫用職權,由於政府工作人員對他所從事的工作不具有剩餘索取權利,因而有可能工作動力不足,輕易出現官僚主義作風和行為以及產生各種低效率的現象。
基於以上原因,人們普遍認為政府對證券的監管是必要的,但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甚至會出現監管失靈或失敗的情況。監管失靈一般是指監管所設定的目標沒能實現,即沒能實現公共利益。
解釋監管失靈原因的理論主要有以下幾種:公共利益論、監管的「俘獲說」、監管的供求理論、監管的「尋租」理論、監管政治論等,最突出的是監管的供求理論。其代表人喬治斯蒂格勒認為,影響一個產業對政府監管需求的主要因素是監管可以提供多種利益,包括直接的貨幣補貼,控制新競爭者進入,干預替代品和補充品的生產等。證券業主要有市場准入的管制,對業務活動的限制以及誠信展業等。在供給方面,政府部門進行一項監督活動時,並非是毫無成本,毫不猶豫地按照「公共利益」來提供證券產品。政府實際上是由一些有著自己獨立利益的人組成的一個非凡群體。當他們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而行使公共職能時,難免發生各種各樣的低效率現象。在所謂民主政治的決策過程中,謀求政治權利的產業必須去找合適當「賣主」,即政黨。政黨在決定是否支持某項監管活動時要考慮這一行動是否有助於自己當選或再選。因此,需求監管的產業「必須支付兩項政黨所需要的東西:選票和資源。資源包括競選經費、籌集經費的服務以及較間接的方式,其最後的結果取決於供需雙方的博弈。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形成過程及相關分析
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經歷了一個從地方監管到中心監管,由分散監管到集中監管的過程,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證券市場處於區域性試點階段,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的起步階段,股票發行僅限於少數地區的試點企業。1990年,國務院決定分別成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的一些股份公司開始進行股票的公開發行和上市交易的試點。1992年,又開始選擇少數上海、深圳以外的股份公司到上海、深圳兩家證券交易所上市。這一時期證券市場的監管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
第二階段從1992年開始,國務院總結了區域性證券市場試點的經驗教訓,決定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治理委員會,負責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監管,同時,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股票發行和上市試點。從此,證券市場開始成為全國性市場,證券市場的監管也由地方監管為主改為中心集中監管,並通過不斷調整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逐步走向證券市場集中統一的監管體制。
1998年,國務院決定撤銷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工作改由中國證券監督治理委員會承擔,並決定中國證券監督治理委員會對地方證管部門實行垂直領導,從而形成了集中統一的監管體系。
新形成的監管體制具有以下一些特點:
第一,證券監管機構的地位得到進一步的強化,增強了證券監管機構的權威性,為我國證券市場的有效監管提供了更好的組織保證。第二,地方證券監管機構改由中國證監會垂直領導,提高了證券監管工作的效率。改革後按大區的業務需要設置了9個派出機構和2個直屬辦事處,精簡了人員,提高了機構運轉效率。第三,加強了對交易所主要人事治理和上市公司高級治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治理,加強了交易所一線監管的作用。
但這種監管體制也存在明顯的不足之處,即過於將監管權力集中到一個部門,使得無法對監管效果進行再監管。與美國證監會SEC相比,中國證監會還擁有證券規章制度制定的話語權。現行的證券規章基本上是出自證監會之手,而且這些規章已經把證監會權力延伸到整個證券市場。在沒有權力約束機制的狀況下,證監會管制的內容和范圍不斷擴張,包括行業准入許可、律師事務所證券業務准入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業務審批、資產評估機構審批以及對這些機構成員進入相關業務的資格審批、對基金治理公司從業審批等。
從證券市場角度看,一個成熟的市場需要有成熟的監管體制相配套。而能夠成功運作的監管體制應將政策制定、政策執行和監督三者分開。試想,假如一個人即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還是規則的制訂者,游戲根本無法進行,更談不上有序運轉。即便是裁判員,這個裁判員還有很多「話語權」,在裁判過程中任意發揮、更改規則都會對游戲產生震動。要建立良好的證券市場秩序,就是要有一個穩定、制衡的現代證券監管體系和現代證券監管制度。政策不穩定、監管機構運轉缺乏制衡、缺乏對監管的監管,難免會使政策忽左忽右、或嚴或松,引發市場信心不足,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只能成為目標和理想,而不能成為現實。
假如缺乏一個有效的監管體制,不僅輕易產生外部的運營成本,也會誘發監管機關內部的道德風險,即監管機關不顧其行為引起的社會成本和收益,而只關心本部門的成本和收益。具體對中國國內來說,監管自身的道德風險可能來自於中國證監會身兼數職:制定監管政策、實施監管政策和對監管機關的監管。當中國政監會身兼數職時,監管政策的得失成敗,往往可以歸因於一個機構。一般來說,對證券監管機構的「失」的考核較為明確,看證券領域是否出現問題;而對證券監管機構「得」的考察卻顯得模糊,因為沒有第二家監管機構與其橫向比較,沒有另外一家監管機構比現在機構做得更好,也就是說,假如取得了成績,不好肯定,但是出現了問題,卻可以直接否定。因此他的積極行為的付出遠遠大於他採取保守姿態,偏嚴地執行監管政策所付出的代價。此時他甚至可能因為嚴監管而獲得美名,這樣對於監管者的理性選擇是嚴格監管,而不計較社會成本。另外,監管者也有寬容監管的道德風險,放鬆對證券公司的要求和對風險能力的限制,隱瞞證券公司的不良狀況。監管者這樣做的一個動機是逃避監管不當的職責,總希望不良狀況能夠得到改善,這種狀況可稱之為「官僚賭博」,另一個動機是可能來自外來機構人士的影響,於是放鬆監管。嚴監管與松監管往往同時存在,形成監管不公平,不利於市場公平競爭的形成。於是各證券公司往往「跑部錢進」,圍著監管機關轉,進一步形成權力機關「尋租」的社會環境。在我國,還存在地方利益與總體狀況發生矛盾的狀況。地方監管機關為了本地經濟的快速發展而做出有利於本地方的決定,但有悖於全國整體監管政策,事實上地方監管機關也存在道德風險的可能。
監管機構職能不清、政策不穩定是導致目前我國證券市場諸多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探究證券市場波動的深層次原因,就在於沒有建立規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者職能的明確分工。我國目前已經在這方面有了一些進展,但距離穩定、制衡的監管體系還有很遠的路要走。我國目前的立法機關是全國人大,但這僅僅使一般意義上的立法范疇。證券市場上的一些重大政策如國有股減持、QFII、降低交易費用等都應由立法機關來決策,而不應由證監會獨自操辦,而且這個立法過程應當是程序化的。否則,證監會的某個人的講話就可以使股市大為波動,實在是本不該出現的事情。要保持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保證投資者的信心,必須有穩定的立法機製作保障。目前由於證券市場正處於發展階段,很多立法工作交由行政部門來完成,那麼就應將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的執行分開由各自不相歸屬的機構獨立操作,以保證政策的科學、規范和穩定。另外,對監管者的監管也很重要。證券市場自律,首先應做到證券監管者自律。光是自律還不夠,還應他律。應有這樣一個機構,由其進行對監管政策的執行、監管者個人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其再監督的依據應由立法機構制定。三、建立有效的監管運作體系,推進證券市場的持續穩定發展
監管本身是制衡的產物,我們不能因為監管的存在而放棄對監管的監管。要使我國證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消除市場過分波動,應從監管角度入手,理清監管機構的職能和范圍,建立政策穩定的監督機制和制衡的監督機構,適時評估市場監管效果,建立健全監管人員行為監督制度,使「消息市」、「政策市」的基礎牢固、穩定。為此,我們提出以下建議供同行商榷:
建立健全證券市場監督法律體系。除了目前正在執行的《證券法》、《公司法》等以外,還應制定其他相關市場監管法律,完善證券市場監管法律體系。一是應抓緊制定《證券市場監管法》,彌補《證券法》在市場監管操作上的程序、方法、處罰等方面的空白,加強在監管政策制定程序、監管政策實施程序、處罰的對象和程序的規定。二是應制定《證券監管機構治理規定》,明確證券監管機關的機構設置、職能界定、人員配備、工作范圍等,從法規上進一步規范各機構的權力與責任。三是應制定《證券市場監管從業人員操守規范》,對從業人員的行為進行規范。四是應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程序。
從機構框架角度重塑證券市場監督體制。我國證券市場實行統一監管模式,即由一個統一的機構中國證監會實施對所有證券機構、上市公司和證券市場的監管,監管者不僅要對證券市場安全和穩定負責,還要防範和化解系統風險,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股本經營、公司行為進行全面的合法性監管。證監會的監管任務重、責任大、權力大也構成為將其職責分解的原因。因此,從立法、執法、行政相制衡的角度出發,建議分別建立健全行使上述職能的機構:
立法。設立國家證券業政策制定委員會。狹義的立法工作還應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來完成。廣義的立法,不僅包括通常意義上的法律,還應包括重大法規、政策的制定等,這一部分工作由國家證券業政策制定委員會來承擔。國家證券業政策制定委員會直屬國務院,機構單設,待金融混業經營後與其他金融業政策制定機構合並,共同組建新的國家金融業政策制定委員會。國家證券業政策制定委員會可不設地方機構。國家證券業政策制定委員會主要由金融產業方面的經濟學家、學者組成,負責重大政策的前期調研、政策論證、可行性分析、對政策實施的效果進行猜測、分析、跟蹤、修改等事項,負責重大政策的研發。
監督。設立國家證券業再監督委員會。狹義的監督由司法監督來承擔。國家證券業再監督委員會負責對證券市場監管政策的執行進行評估及監督,負責對監管從業人員進行監督,負責對監管機關的實際績效進行監督,並對一切違法、違規機構、人員依法進行處罰。涉及刑罰處罰的,由司法機關進行管轄,此時該機構參與公訴。國家證券業再監督委員會直屬國務院,機構單設,待金融混業經營後與其他金融業再監督機構合並,共同組建新的國家金融業再監督委員會。國家證券業政策制定委員會可不設地方機構。
行政執法。行政執法職責由現存的中國證券業監督治理委員會承擔。對中國證監會的機構可保留現存機構,但須改變內部機構設置,以適應職能改變的需要。改革後的中國證監會應是一個完完全全的執法機構,負責對監管對象進行監督及做出處罰,以及對監管政策向國家證券業政策制定委員會提出反饋意見。在行政監管執法中應注重市場准入治理、日常性技術性監管,以便避免行業性普遍違規行為的發生,在監管中應將自由裁量權控制到最小。結論。
一般來說,一個行業的永續發展離不開有效的制度安排。政策制定、政策執行、監督三者分別行使證券監管職能,是合理的制度框架基礎。現今我國證券業監管機關集三者職能為一身,從根本上制約了證券市場監管的效率和效果。在我國宏觀經濟如此向好的形勢下,證券市場卻難以給投資者以滿足的回。假如將現在的中國證券市場不穩定原因作深入剖析,證券市場監治理論的天然不足是證券市場不穩定的始作俑者。目前中國證監會的部分權力開始下放到證券交易所,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問題,但不能從根本職能劃分上解決問題。對證券交易所下放權力,形式上又是多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如此而已,權力既然可以下放,在想收回時還可收回。總之,假如不改變證券市場行政監管的自由裁量,我國證券市場理論上應達到的穩定就極難實現。因此,要保證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就應改變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運作體系,分別建立單獨機構行使政策制定、政策執行和監督職能,建立和完善穩定、制衡的市場監管法律體系、制度體系、行政執法體系、監督體系
Ⅵ 急求:我國證券市場的問題
你可能沒搞清楚證券交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的區別.證券交易市場是所有有價證券交易市場的統稱,並不是一個具體機構.
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只有兩家即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至於外國公司能不能在我國上市,我國好象最近正逐步向境外開放證券市場,外國公司我不知道,但對外國證券公司的規定是只能以代表處或合營形式出現.
股票市場任何人都可以參與,但如果要到證券交易所就只能是其會員才行,而個人不具備會員資格.個人投資股票只能通過有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的經紀人進行股票的買賣.
關於外國企業上市的問題我找到了如下資料:
應否讓外國公司來華上市?
5月20日,中國證監會通過其網站宣布,正式出台《境外證券交易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志著境外證交所在華設立代表處的申請和審批工作不久即可開始。
同4月25日發布的徵求意見稿相比,《辦法》具體內容沒有作重大修改,僅法律責任部分作了些許改動,例如,徵求意見稿中代表處不得「進行面向社會公眾的廣告宣傳和推介活動」,在正式稿中的陳述為代表處不得「進行廣告宣傳或面向個人開展推介活動」。
根據《辦法》,代表處在中國境內的業務范圍僅限於從事聯絡、推介和調研等非經營性活動。代表處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廣告宣傳,不得以任何形式面向個人開展推介活動。
去年首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期間,紐交所和納斯達克獲得了在華開設代表機構的許可。而在當時,我國就境外證券交易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尚無相關規則。因此,《辦法》也被視為兩家國際交易所巨頭正式進駐中國內地的必要條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銀呼籲,中外證券交易所的競爭應是平等、自由的競爭。IPO市場不應有過度的政府幹預,尤其是在目前市場如此火爆的情形下,應該讓更多公司去上市,包括海外的公司到中國來上市,以平衡供求關系。
他透露,上證所一直呼籲政府允許其盡快建立一個「國際板」,以便海外的藍籌公司到國內來上市。允許外國公司在國內上市,無論是對中國投資者還是對整個市場結構的優化,都可能起到比QDII更大的作用。
但是他表示,政府目前尚沒有這方面明確的計劃。
他指出,《辦法》出台的主要意義是表明中國證券發行市場日益開放,中國公司可以自由地到海外上市,國外的交易所也可以到國內來協助中國公司到海外去上市,從而降低他們的信息成本,給他們提供多種便利。
胡汝銀認為,《辦法》的出台,使中國的交易所在某些方面處於劣勢,主要有兩點不對稱:
第一,中國的證券交易所不能自由地接受希望來中國上市的海外公司。雖然很多海外公司想來華上市,但是,中國的證券交易所目前還無法滿足他們的需求。由於嚴格的政府管制,國內的交易所還沒有獲得這樣的經濟自由。因此,中國的交易所跟國外的交易所面臨的競爭環境完全不一樣。外國的交易所可以做的,中國的交易所很多還做不了。這會妨礙中國證券交易所的發展,有損中國金融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第二,海外交易所工作流程都是很自主的,決策也是市場化的,但是國內的交易所目前仍然不能做到這一點。「不能真正實現市場化,所以,上市、包括新產品的開放、包括交易所的並購、包括海外交易所的並購,好像我們只能被動地工作,卻不能去跟人家展開平等、自由的競爭。」
對於所謂「上市資源流失」之說,胡汝銀表示,外國證交所在國內建不建辦事處對此影響並不大,很多中國公司已然到國外上市去了。
我國大部分證券交易都是在交易所完成的.關於會員的問題,前面已經說了,只有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才有會員資格.
第三個問題應該是想問在中國的一些大券商吧.
在券商排名中,中國銀河當月完成2.03億元收入,蟬聯第一。國泰君安以2.01億元的微弱差距緊隨其後。申銀萬國和海通證券分別以1.49億元和1.4億元,名列第三和第四。其它排第五至第六的券商分別是華夏證券、廣發證券、光大證券、國信證券、南方證券和中信證券。而前4個月券商累積收入的排名也基本相同,中國銀河、國泰君安分別以8.48億元和8.04億元位居前兩名。申銀萬國和海通證券以6.26億元和5.74億元分列第三和第四名。列第五至第十名的券商分別是華夏證券、廣發證券、南方證券、國信證券、中信證券和招商證券。
在券商營業部部均收入排名方面,中金公司、國信證券依然處於領先地位。憑借承銷業務的優勢和只有3家證券營業部,中金公司以營業部部均收入6027萬元遙遙領先。國信證券以部均1564萬元名列第二。營業部部均收入在900萬元以上的券商是招商證券和漢唐證券,兩者的部均收入分別是977萬元和955萬元。其它名列第五至第十名的券商分別是金通證券、興業證券、中山證券、華泰證券、中信證券和國聯證券,營業部部均收入從859萬元至720萬元。
Ⅶ 分析我國證券市場的現狀
下面這些分析的很好,希望對你有幫助!!
1 證券市場的現狀分析
作為資本市場的核心,證券市場在我國的建立和發展始於改革開放初期。 1981年到1987年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進入90年代以來國債發行數額年均達到千億元。 而1997年已達到2 412億元。在股票市場上,迄今滬、深兩地上市公司已達900餘家,上市股票市價總值達2萬億元。 我國資本市場在短短十幾年,達到了許多國家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實現的規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經驗;但也存在如下一些問題,嚴重製約了證券市場自身功能的發揮,阻礙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這些問題主要是:
1) 證券市場規模過小。以股票市場為例,雖然發展速度較快,但是從總體規模看,與國外還有相當大差距,參與股票投資的人數占總人數的比例,全世界平均為8%左右,發達國家的比例則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國目前股市投資者為3 300萬人,僅佔全國總人口的2.7%。另外,從股市總市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為30%左右,美、日、英等國均在80%以上,而我國為24.2%,況且在總市值中還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這一部分,我國股市總值佔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見,我國股市規模較小,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有較大差距,同時也可以看出在我國擴大股市規模有很大的潛力可挖。
2) 資本市場主體缺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資本市場的重要主體。而目前我國企業主體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產權不清、權責不明、約束無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國企業的主要特徵,企業主體地位殘缺。另外,我國資本市場主體殘缺還表現在投資主體主要是個人,其投資的質和量均較低,以投資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比重明顯不足。相比之下美國等發達國家,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主體,其機構投資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業銀行信託部、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由於機構投資者是專業性金融中介機構,其投資活動具有投資量大、交易費用低、交易風險小的特點,很受大眾投資者的歡迎。如美國,每4戶人家就有1戶向投資基金投資。由於我國資本市場機構性投資者發展滯後,這使得僅靠若幹家大機構和數以萬計的小股民散戶所支撐的股市投機盛行,股價暴漲暴跌難以避免,阻礙了股市的健康發展。
3) 市場分割,整體性差。首先,一級市場的發行仍然按地區分配額度,限制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債券地區性發行市場也是按省分派額度(企業債券發行)和按銀行分支機構分派額度(政府債券發行)。至於二級市場分割則更為明顯,把股票市場劃分為A股、B 股和H股,構成中國股票市場發展中的一個非常顯著的特徵;即使在A股中,國家股流通與轉讓只限於極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許在滬、深兩個交易所交叉掛牌,限制了全國性市場的發展。在股票市場中呈現出A股與B股、H股分割;個人股、內部社會個人股與內部職工股分割,個人股市場與法人股市場分割。如此繁雜的分割,不但不利於經濟體制改革,也不利於我國資本市場與國際慣例接軌。
4) 市場中介機構不完善。證券中介機構從廣義上講就是在證券市場上為參與各方提供服務的機構。我國目前的中介機構主要包括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等,雖然其業務已涉足證券的承購包銷、發行、交易、自營、財務顧問等內容,但與國外投資銀行業務相比,還存在著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資銀行核心任務之一的購並業務對於我國中介機構來說幾乎還未曾涉及。西方國家的公司購並活動大多由投資銀行策劃完成,投資銀行起著搭橋牽線、籌劃交易過程、為交易籌措資金和參與交易談判等重要作用。我國目前還沒有這樣的中介機構,這就嚴重製約了我國企業重組活動的順利開展。
5) 流動性不足。流動性是指市場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強的金融工具,同時又有大量參加流通的主體。檢驗市場流動性通常可從交易量和成交價的關系入手,二者的關系越密切,流動性就越差。美國股市中二者變化的關系指數為0.01,而我國滬、深A股市場的關系指數分別為0.52和0.40,說明我國股市整體流動性是比較差的。造成股市流動性差,一方面與資本市場中介機構投資者參與不足有關,另一方面與國家股不能進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場交易微弱有很大關系。流動不足使股票價格扭曲,資本流動失去了動力和方向,資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於國有股不能流通,這將對國有資產的結構調整產生不利影響。
6) 資本市場交易工具品種單一、結構殘缺。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資本市場工具保持多樣化趨勢。以香港資本市場為例,目前國際市場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採用;在股票市場上,不僅出現了期指、期權、認股權證等投資品種,而且這類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過現貨市場之勢。香港上市公司在債券市場上的集資形式更為多樣化,在債券、票據和存款證3種形式的基礎上,先後出現了浮息工具、變息工具、可換投股債券、信用卡應收債券等多種形式,目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的債務工具已增至129種。相比之下,我國大陸的資本市場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幾乎沒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種種限制,這不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
7) 證券市場制度不健全。證券市場制度是支撐證券市場高效、公平運轉的基礎,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等。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無論從制度本身還是從執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開不夠的問題,表現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主觀性,極大挫傷了股民、債券投資者的信心。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是指證券投資者在獲取有關信息後,被給予證券投資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實現的制度。我國證券市場的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資者面臨的市場風險過大,嚴重措傷了股民的投資積極性。
近年來我國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然而證券交易的基本法規《證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證券法規沒有形成完整體系,導致證券交易的某些環節無法可依,加之對已頒布的法規執行不力,證券交易的違規和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我國1995年發生的「三.二七」國債期貨的嚴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證券法規不健全、監管不嚴造成的。
2 證券市場的發展構想
2.1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推進資本市場主體發展
證券市場主體質量的高低,對我國證券市場能否健康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資本市場主體的發展。
1) 取消額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債券市場的額度管理是一種典型的計劃經濟手段,由於對證券發行標准制定較低,這給行政部門行使權力提供了較大空間,政府為企業包裝上市,後患無窮。為此,國家主管部門應該嚴格上市公司審批,提高上市標准,取消或減少行政干預,將證券市場的額度管理換之以核准制,使符合上市標準的企業都能通過競爭達到上市的目的。這樣既增強了市場參與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使企業經營者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轉換經營機制、提高企業效益上,而不是通過旁門左道達到上市的目的。國家可以對不同行抵貧ú煌
Ⅷ 談談當前形式下證券市場對我國經濟有那些促進做用
揮證券市場對經濟的促進作用
中共雲南省委黨校 楊宇白
中共昆明市五華區委 楊林森
中國股市從10年前的100點起步,到2000年7月19日,實現了2000年2000點的歷史性跨越,股市價格的漲幅名列全球之首。2000年上半年,我國GDP增長8 2%,再次名列世界經濟增長前列。全國稅收收入累計完成5972 5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0%,增收997 18億元,是1993年稅制改革以來增收最多、增幅最大、進度最快的一年。其中海關代征進口稅收和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增長突出,增收額320億元,約占總增收額的32.1%。而證券交易印花稅完成267.7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47 7%,增收159 65億元。這足以說明我國經濟強勁的增長勢頭促進了股市的繁榮。而證券市場的繁榮對中國經濟的發展也凸現出其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變化1 從「老八股」的成長看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國證券市場在上海悄然萌芽。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開始交易,12月29日並正式開業,掛牌交易的僅有8支股票,人稱「老八股」,而深市只有6家上市公司掛牌。滬市8家公司的股本規模小得可憐,也不具有行業和產業的代表性,和整個國民經濟的關聯度十分微弱,有的乾脆就是「街道企業」,或是名不見經傳的「試點」公司。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樣,我國證券市場是在一片「姓資姓社」的爭論中磕磕碰碰地成長的。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解除了人們的思想束縛,我國證券市場才進入了加快發展的初創階段。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市股價波動限制的取消,是這個階段開始的標志。如果說1992年5月以前我國證券市場屬於試驗階段的「小打小鬧」的話,那麼其後的飛速發展顯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引起國人的重視。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期。股市的健康發展不僅對國有企業籌資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優化資源配置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促進了產業結構的提升。
截止到1999年底,當年滬市的8家公司總股本已達592950 16萬股,是上市之初的16 69倍。在規模擴張的同時,8家公司藉助證券市場的籌資和資源配置功能,實現了產業的升級,獲得了持續發展能力。中國證券市場10年的發展變化,在「老八股」成長變化上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2 從上市公司規范發展的歷程看1992年以前,以試點方式運作的中國證券市場,對上市公司的運作要求也只能是一種試點探索。雖然有從境外成熟市場引進吸收的一部分規范制度,但滬深兩市14家大部分是由集體、聯營、行政性企業改制過來的上市公司,其行為規范很大程度上仍依賴於自身的認知和自律。
1992年起,隨著上市公司的批量上市,上市公司與證券市場間的紐帶關系趨向緊密,加之運作要求更高的B股公司的誕生,上市公司已初步意識到「股東老闆」的權益所在。5月間,《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的頒布,為招股改制後股份制企業的運作作了較詳細的規定。1993年5月,《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出台;6月,第一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則」發布。
與此相應,以各地「證管辦」建立為標志的監管體系初具雛形。從1996年開始,我國上市公司的規范化建設邁進了一個新的時期。期間,在「法制、監管、自律、規范」八字方針的指引下,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制度、股東大會制度、公司檢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改制輔導制度、市場禁入制度及中介組織行為規范等相繼建成並得到完備。證券交易所初步完善了對上市公司的一線監管體系,管理層同時也加大了對公司不規范行為的處罰力度。通過「規范年」和「風險防範年」的教育,推崇基本面業績成為市場投資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長達6年的不斷修訂,1999年7月,《證券法》終於正式頒布實施,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監管法律、法規體系邁上新台階的標志,是證券市場10年發展的里程碑。我國股市由此進入了有法可依的良性發展軌道。2000年7月,中國證監會出台了旨在規范上市公司資產重組行為,支持其通過重組提高資產質量的新政策,使重大資產重組有章可循;8月,又發布《法人配售發行方式指引》,給法人配售新股定規立矩。我國的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規范化的道路上謀求更大的發展與創新。
3 從證券市場及上市公司的內部機制變化上看中國的上市公司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在自身規范發展道路上執著地向前走。2000年7月6日,我國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總數已經超越千家。我國證券市場站在了新的高度,具備了向更遠目標邁進的基礎。這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它將載入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史冊。從1990年滬深交易所成立時的14家,發展到今天的1000多家,躍居世界前十名,上市股票1086支,開戶投資者超過5000萬戶。網上交易量已佔交易總量的1%。目前,在全國84家證券公司中,已有10家證券公司的資金超過15億元。滬深股票市值增加為4萬多億元,日成交量最高達900多億元。2000年上半年,滬深兩市A股成交總金額就突破了34700億元,這比1999年全年的成交額還多一成。除台灣省外,其他省、市、自治區都能見到挺進滬深的上市公司的身影。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幾乎遍布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
自1993年以來,我國先後4次下達發行額度,1993年50億元,1995年55億元,1996年150億元,1997年300億元。直到2000年取消額度限制,僅上半年就發行新股66隻,籌資823億元。10年間,千家上市公司累計籌資近4000億元,極大緩解了企業資本金不足的矛盾,優化了資產負債結構,開發了新的產品,增強了發展後勁,提升了企業經濟效益和市場競爭力。新舊體制交匯碰撞,傳統國企「鳳凰涅�」。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經理層,股份公司的這種管理架構很好地解決了過去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政企不分、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的弊病。上市公司責權明晰,管理科學;來自廣大投資者、各類中介機構、社會輿論、交易所和證監會等層面組成的監督機制,也促使上市公司信息透明,運作規范,決策風險降低。尤其是凈資產收益率必須連續3年達到10%(現改為年均6%)以上,才可獲准配股籌資的激勵機制,促使上市公司奮力向前,投資者擇良木而棲,社會資本源源不斷地向優勢企業和朝陽產業集中,催生了一批行業巨人。社會資源優化配置,資產重組大戲連台。上市公司挾機制、資金之優勢,采起資產剝離、資產置換、收購兼並、資本運營等新形式,充分發揮了資本市場配置社會資源的功能。追逐高科技股,已成為一種新的投資理念。總之,我國證券市場用10年時間走過了發達國家和地區證券市場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發展歷程。
總的看,我國證券業呈現出的是一種健康、良性的發展趨勢。
4 從證券市場對經濟的影響力來看經過10年的發展,我國證券市場正進入一個全面的轉型期,證券市場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已呈現出越來越大的趨勢。特別是1999年以來,管理層出台了一系列有利於機構投資者發展、改革新股發行制度的舉措,更使市場呈現出了新面貌。首先,股市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出現重要轉折。
從整個經濟運行看,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加快科技創新、實施西部開發戰略等都需要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證券市場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承擔著如此重大的任務。我國證券市場正展現一個全新的發展圖景。從具體指標上看,國民經濟證券化率從1993年的10 2%上升到目前的51%,國內市場總市值相當於GDP一半左右。隨著股市規模的擴大,股市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還在不斷上升。其次,證券市場主體正發生質的變化。在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允許保險資金、「三類企業」入市等政策的推動下,機構投資者越來越多。1997年末,兩地市場機構投資者開戶數僅占開戶總數的0 3%,到2000年上半年,這一比例已提高到4 5%。同時,上市公司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上市公司的規模越來越大。在政府大力鼓勵企業從事高科技的背景下,大量的上市公司涉足高科技產業,有些甚至完全改變主營業務。
第三,以市場化、國際化、規范化為基礎的政策創新全面展開。更為重要的是,在證券市場發生一系列積極變化的情況下,證券市場的投資理念出現重要轉變。以新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成為市場上新的主導力量。在它們的帶動下,投資者從純粹的投機轉為以成長性為核心的中長期投資,這一轉變為推進市場化進程創造了有利條件;專業的市場研究,使得證券投資專業化傾向越來越明顯;面對加入WTO的壓力,國內投資者開始轉變思路,從局部到放眼全局,研究新對策。
這些變化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全面轉型期已經到來。在這個轉型期內,在政策態度上表現為堅決支持股市發展;在管理思路上,將更多依靠市場管理市場;在發展環境上,表現為堅持發展不斷開放;在投資者結構上,表現為機構投資者比例越來越大,從而為證券市場的發展培育了一個良好的投資群體;在證券市場的地位上,表現為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各項指標全面提升,並成為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國證券市場作為一個新興市場,改革開放以來,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我國股票市場尚未成熟,還有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第一,股票市場處於一種被分割的狀態。目前我國上市的股份按投資主體的不同分為國有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內部職工股、外資股(B股)等五種股權,只有占總股本30%左右的社會公眾股和B股可以上市流通,70%左右的國有股和法人股沒有上市交易,股市變成了單純籌資的工具;我國的股票又分為A股、B股以及在海外發行上市的H股、N股等,不同類型的股票在不同的、互相封閉的市場上流通。一個公司可以同時有A股、B股或H股,但一個公司不能同時將全部募集股份在一個市場上上市。
另外,一個公司不能同時在滬深兩個交易所上市,造成市場之間具有有很強的排斥性。
第二,上市公司質量不高,規模不大。上市公司質量不高是當前我國股市很大的不穩定因素,主要表現在: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差,虧損家數不斷增多,凈資產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趨勢,每股收益不斷降低,審計報告中出具保留意見的公司也不斷增多。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惡化並非由發行股票和上市本身造成,其根本原因在於現行的股份制改造沒有真正從產權關系、責權利制度等根本性問題上進行改造,這跟上市公司基本上沿襲了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有關。
第三,中國證券市場非理性,不成熟,投機氣氛濃。股票ST、PT等本來是警告信號,然而這些股票價格卻節節攀升,這說明市場懲罰在當前的中國證券市場上作用不是很大。股市過度投機的原因主要是機構投資者比例仍然很小、發行機制不合理、股息紅利不按規矩分配等助長股市的投機行為。
第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難如人意。如遲來的公告,含糊其辭的內容,自相矛盾的事情接二連三,甚至把內容大相徑庭的草稿當成定期報告正文發了出來。規定「至少應披露以下內容」的多個「至少」是上市公司應該披露的底線,但仍有一些公司遠離這個最低要求。
第五,證券市場監管機制尚不健全。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的交響樂章中,人們也不時聽到一些極不和諧的音符,面對一些「摻水產品」,中小投資者投資利益得不到保障。此外,政府行為與市場相對立。在對違法違規券商及上市公司的處理過程中,各種政府行為層出不窮,地方保護主義和利益集團保護主義盛行。政府的尷尬在於:一方面政府既是市場的監管者,又是市場的經營者。我國不少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由政府任命,政府控制董事會,干涉公司經營、給予差別性的補貼和優惠政策等,這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市場規則,但同時政府又必須保障市場規則的實行。另一方面政府缺乏對其法人代理的有效監控機制,當代理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相沖突時,代理人往往傾向自身,損害政府及其他投東的利益,而且可以長期不露,直至無法收拾。
第六,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時受到侵害。維護投資者權益離不開管理層的大力監管,離不開公司的自律,也離不開投資者股東意識的自覺提高。證券市場的違規行為雖然大大減少,但透支買賣,挪用客戶保證金,挪用客戶股票違規行為並沒有完全消除。大股東把上市公司當成「提款機」把上市公司「掏空」;這種狀況持續下其後果不堪設想。受害最深的除了上市公司之外就是廣大中小股東。進一步發揮證券市場推動經濟發展的對策據英國《經濟學家》刊載,截至2000年底,主要新興市場的上市公司總數已由1990年的8920家上升為26314家,市價總值達3 07萬億美元,約佔全球股市的8 5%。中國內地市場的上市公司數在印度和埃及之後,名列第三,其股價指數上漲了近50%。但是,要使我國證券市場的大好形勢得到持續發展,還必須制定相應對策,使證券市場在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第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加強行業職業道德教育,加快培養我國高級證券從業人才。有關各方應始終把握住發展這一主題,有關舉措都要有利於發展,一定要避免和防止出現因追求短期行為或局部利益而導致證券市場發展方向受到歪曲。應堅決取消「特殊待遇」,為各種所有制企業提供平等的融資環境,最大限度地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
同時,應在證券行業開展以愛崗敬業、遵紀守法為主要內容的職業道德教育。通過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提高監管隊伍素質,推動證券市場改革創新和規范發展。培養和造就「政治過硬、業務優良、作風清正、紀律嚴明」的證券監管隊伍,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高度重視人才的選拔、引進和培養,根據「用事業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適當的待遇留人」的工作原則,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證券監管幹部隊伍。
據統計,目前,我國證券從業人員超過10萬人,約有70%從事承銷、經紀、自營和研究開發業務,35%左右分布在上海、北京、廣州和深圳四個地區。我國證券從業人員總體特點是從業人員年輕,學歷整齊,但碩士以上的高學歷人員數量較少,從業時間短,人才結構有待調整。在從業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的佔75%,其中8 5%具有碩士以上學位。高學歷人員大多集中在1000人以上的大公司中,主要從事投資銀行、經紀、自營和研究開發等業務;而在500人以下的中小公司中,具有碩士學位的人數較少,有的公司甚至沒有。業務人員中40歲以上的佔7%左右,30~40之間的佔35%,30歲以下的從業人員佔58%左右。在從業人員的結構方面,經紀業務人員佔60%,從事承銷、自營、研究開發的人員分別占總人數的5%、2%、5%,從事國際業務的人數更少,不到1%。管理人員占總人數的11%左右,其中高級管理人員佔1 13%,中層管理人員佔11 6%,營業部經理佔5 9%。管理人員中70%以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60%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40歲以下的佔71%,從業5年以上的佔63%。因此,為適應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應加強證券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設立證券從業人員培訓中心和培訓基地,培訓證券高中級管理幹部及高中級專業人員。
第二,強化和完善證券監管機制。一是要樹立中國證監會在證券市場的權威性、獨立性和對證券監管的惟一性,改革證券監管機關的工作方法,提高證券監管效率;二是規范各級政府行為,政府應與證券市場保持一定的距離,因為證券市場是一個高度市場化的市場,有其運作的基本規律,它不會認同反規律的政府行為;三是嚴格執行《證券法》中規定的各類券商成立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逐步建立起國際通行的動態的資本充足率監管體系,因為沒有充足的資本,券商是不畏懼市場懲罰的;四是應對現有券商進行股份制改造,並在條件成熟時上市,使其接受資本市場的約束與監督,以利於市場懲罰機制的形成和發揮作用;五是完善政府法人代理機制。
一方面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權利制衡;另一方面建立代理人選擇、行為管理、考評等一系列制度;六是發揮中介機構的監督作用。中介機構監督程度取決於行為的規范性和市場規范性;七是增加機構投資者的數量。機構投資者具有監督公司的人才和實力,但當其數量很少時,由於其具有較散戶更強的資金和信息優勢,因此相互之間競爭少,聯合對抗散戶多。只有當市場投資主體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並開展有序競爭時,對上市公司監督作用才能更好發揮。八是要建立健全證券公司內控機制,防範金融風險。要理順證券公司的資金來源與資金運作關系,既要開辟證券公司正常的融資渠道,又要加強對證券公司融入資金作用的管理;九是逐步消除證券業的過度競爭問題,調整證券公司設置的地方性色彩,培育和支持全國性的證券公司,以適應中國加入WTO的國際競爭要求。
此外,對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應制定具有國外投資銀行專業水準的業務操作程序與工作規范要求。加強對證券公司違規性風險的管理,包括對利用內幕消息進行股票自營活動的監管、對挪用客戶保證金進行透支活動的監管、對證券公司以代客理財形式變相融資活動的監管、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虛假陳述、惡意進行題材配合炒作股票交易的監管等。只有對違規行為的嚴厲處罰,才能逐步消除各種違規性風險。
第三,採取有力措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要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就必須實施「公開、公開、再公開」,最大限度地杜絕「黑箱操作」。對某家公司的上市申請,把投票的具體情況和每位委員的意見發表出來,讓投資人對即將發行上市的公司有一個比較真實和全面的了解。證券業界需要的是證券分析師,可我國的證券分析師總讓人想起股評人士。在這方面可大膽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建立企業業績評估體系,用動態市盈率衡量。建立上市公司和行業風險指數,按期公布。這一體系可向投資人揭示風險,考察各咨詢機構的研究實力。應擴編咨詢人員隊伍,將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與社會上的注冊會計師、律師資格甚至是高教自考並軌,去掉一切不必要的條條框框。增加咨詢人員隊伍的新鮮血液,凈化咨詢隊伍,形成競爭,使證券咨詢人員努力工作,把有價值的研究成果貢獻給投資人。要嚴格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建立對大股東的制衡機制。權力沒有了制衡,就肯定會產生腐敗。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行為」也存在這個問題。要想保護中小投資人利益,就必須建立大股東制衡機制。現今有些上市公司的高層,仍然只是大股東掌權,而大多數持股人卻無緣過問公司的管理。如果對公司管理層進行一下改造,讓一些普通投資者———「小股民」———進入管理層,上市公司恐怕會凈化許多。可建立和推行獨立董事制度,引進來自西方成熟市場的正式名詞———「獨立董事」。何謂獨立董事?國際上普遍的觀點是:獨立董事必須與執行董事、管理層以及任職公司都沒有任何業務或其它重要的關系;與執行董事不同,獨立董事不受制於公司控股股東和公司管理層,非但如此,他還可以監督公司管理層,從而制約控股股東在董事會內「獨斷專行」,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對公司和普通中小投資者不利的行為。
據說,目前各國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美國為62%,英國為34%,法國29%,而在美國公司1000強中,董事會的平均規模為11人,其中獨立董事就達到9人,執行董事只有2人。目前支撐著中國證券市場的是幾千萬中小投資者。假如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屢屢受損而得不到有力的保護,假如這種狀況長期得不到改變,投資者就會失去投資信心和熱情。對中國證券市場而言,信心比資金更重要,有信心就有資金。投資者的信心是證券市場穩定的基本保證。只有能夠真正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市場,才能給投資者以安全感和信心,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保障市場的持久健康發展。可以這么說,哪個國家或地區的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權益保護得越好,它的市場效率就越高,市場發展也就越健康。
因此,除了繼續加強監管部門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外,應當建立一個專門機構,即投資者權益保障機構。它集中代表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投資者在權益受損時能投訴有門,及時獲得法律援助,能夠對種種違反法定義務的侵權行為提起民事訴訟,督促、監督上市公司和券商切實履行勤勉義務和受託人誠信義務,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廣大中小投資者是市場的弱者,對他們的保護說到底是法律的保護。我國現行的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法律規定主要有《公司法》、《證券法》和《民法通則》中的少數條款。而且,這些條款的規定不是過於原則,就是缺乏明確清晰的界定,可操作性不強,難以起到真正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作用。在這方面我們應該向西方一些證券市場發展成熟的國家學習,他們不但有專門的《證券投資人保護法》,而且規定明確,易於操作。因此,我們在強調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的時候,除了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的范圍內加大執法力度外,更應加強和完善與證券市場相關的立法。
第四,進一步提高市場規范化程度,積極推進證券市場的市場化改革。主要措施是,按市場化原則管理證券業,提高市場透明度。按照《證券法》要求,積極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強信息披露監管,同時要加強證券市場各參與主體的責任制,充分發揮自律組織的功能,繼續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加緊制定《證券法》的配套法規和實施細則,著手制定《基金法》、《期貨法》,建立比較完善的證券市場法規體系,加快證券發行、上市與交易制度的改革與創新,在股票發行方面,研究加強交易所一線審核責任,簡化上市程序和手續;在上市交易制度方面,研究增加交易時間的可行性,建立高效、公正、均衡的證券管理體制,提高監管效率。
應強化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決按市場經濟的原則管理市場,市場能夠決定的事就讓市場做出選擇;如果存在障礙,就應設法清除,積極培育市場,為市場功能的發揮創造條件。還應改革帶有較重計劃經濟色彩的股票發行制度。發行核准制替代行政審批制,成立獨立決策的專家發行審核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已不再對發行數量、價格進行調控,行政干預讓位於市場選擇。還有,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擴大上網發行和法人配售相結合的適用范圍,證券投資基金按市場方式參與申購而不再享受單獨優惠,要用市場的手段來解決市場自身的問題。還應大力發展包括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基金、養老基金在內的機構投資者,以此拓展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引導理性投資,強化市場機制。要積極推出開放式基金,在基金設立、發行上要由審批制過渡到注冊制,保險機構、社保機構可參與發起設立基金,支持基金管理公司與國外專業機構合作。同時,應建立二板市場,按國際慣例運作和管理,把它作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在轉配股上市流通的問題上,一定要保證股市平穩、健康發展。還要完善證券市場結構,推進金融創新,形成我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逐步開放保值性產品市場,並提高證券市場的國際化程度。
通過引入外部競爭和參與國際競爭,促進國內證券業各類結構及市場組織的發展、壯大和規范化。鼓勵境外企業在國內市場上市,試行允許中外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國內市場上市,研究向合格的外國機構投資者有限度地開放國內股票市場。加強證券期貨業信息系統建設,切實防範技術風險,保障系統安全,提高系統效率。簡言之,要加快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進程,加大一級市場、二級市場、監管制度的市場化改革力度,加速培育機構投資者,盡快實現我國證券業制度環境與國際市場接軌;加快金融品種創新,盡快推出指數期貨與期權等金融新品種,為我國券商提供更廣闊的市場空間、更多的交易品種與避險工具;嘗試從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培育我國自己的金融界「巨無霸」,允許券商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鼓勵一部分有實力的券商走出國門,在國際證券市場上經受鍛煉,壯大自己。
Ⅸ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1·1990-1992年是股市的初創階段。這一階段的基本特徵是在經濟體制轉軌和股份制改造實踐的基礎上引入證券市場。
2·1992-1997年是證券市場的擴張階段。以小平同志的南巡講話中關於大膽實踐的思想為指引,證券市場擱置了意識形態爭論,調動方方面面積極性投入股市建設,使中國新興的證券市場得到迅速擴張。
3·1998年以後,股市進入規范發展階段。根據199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中發(1997)19號文件的要求,中國證監會組織實施了一項改革和五項清理整頓。1997年7月1日,《證券法》正式施行,這是我國證券市場走向以法治市的里程碑,以《證券當》為核心的證券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隨著各項清理整頓工作基本結束,特別是面臨加入WTO的宏觀政治、經濟環境,證券市場的規范化建設明顯加快,推出了一系列規范發展措施,證券市場開始由早期的粗放型擴張向規范型發展轉型。
Ⅹ 我國證券市場目前的發展趨勢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現實及建議措施證券市場是指一切以證券為對象的交易關系的總和。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證券市場是完整的市場體系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橫向看證券市場的主要構成有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以及衍生證券市場等子市場,證券市場也因其特有的運作機制而具有加速融通資金,優化資源配置,進行資本定價,轉換機制,宏觀調控,分散風險等重要功能。因而它不僅能反映和調節貨幣資金的運動,而且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影響。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處於一個特殊的環境之中,並且有其特殊的國情,它的特殊之處在於:第一,不可以在一個漫長的年代裡自由式地發展;第二,不具備雄厚的基礎條件,即發達的股份制公司和富有的投資者群體。第三,中國必須發展證券市場,而且必須使其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能夠像發達證券市場一樣規范有序。而這決定了我國證券市場的現實情況。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經濟的發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社會閑散資金日益增多,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導致對資金的需求迅速增加,資金不足問題十分突出,在這種經濟背景下,要求建立長期資金市場,恢復和發展證券市場的呼聲越來越高,我國的證券市場也便在改革中應運而生。而隨著證券市場各項功能逐步健全,它也推動了經濟和金融體系的改革,引領了一系列經濟和企業制度變革,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增長。證券市場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影響日益增強,對國民經濟的支柱作用也逐步顯現.證券市場促進了中國經濟體制和企業改革的深入,它為企業拓寬了外部融資渠道,改變了原來單純依賴銀行貸款和財政撥款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負債率。截至2006年底,企業在股票市場共籌資11300億元,在企業債市場共籌資6155億元。證券市場也加速了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增強了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了一批企業的壯大,並促進了機械製造、金融、電子、能源、鋼鐵、化工等行業的發展。以此同時,證券市場也
帶動了金融體制改革的進展,促進了中央財政收入的提高並加速了社會轉型的進度以及推動了信用體系的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