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騰訊理財通里投貨幣基金,如果基金公司倒閉,存的錢還能不能取出來,如果取不出來,騰訊會賠償損失嗎
基金公司就按你所說的會倒閉,它也會在倒閉前清盤核算,該是誰的錢,還會還給誰。
不過你還是沒弄清楚一件事,就是基金公司倒閉,跟基金產品清盤,是兩碼事。
有些基金做一段時間,可能就不做了,不管什麼原因,基金產品只要不做了,就會清盤,清盤的時候會核算資產,把資產還給投資者。
基金產品的成立和關閉是很正常的事,每年都有很多基金產品成立,也會有不少基金產品清盤,這本來就是市場新陳代謝的正常功能。
基金產品的新陳代謝,不會說基金公司也倒閉的。你知道現在一個基金公司牌照有多搶手嘛?說得你好像眼見基金公司就成批倒閉似的!
『貳』 像余額寶一樣的基金公司,你買了基金公司銀行存款的理財,銀行倒閉了怎麼辦的
下面的不懂能不能不要出來丟人啊?你們那個是存款破產保險制度,跟基金有個毛的關系內?
基金是第容三方,銀行是代銷,舉個例子,你媽(投資者)去投資理財,你阿姨是中間人(銀行)介紹了一個朋友(基金公司)給你,然後你媽(投資者)通過你阿姨(銀行)投資了朋友(基金),接著你阿姨(銀行)不久後破產了,但是關你媽(投資者)屁事啊?你阿姨(銀行)只是把你的錢轉給朋友(基金)的義務而已,破產就破產,只要你朋友(基金)沒有倒閉那就一點關系都沒有,懂了吧?
『叄』 假如基金公司倒閉了,那麼投資者的資金會怎麼辦
你好,基金都有合約,凈值跌到多少,規模小於多少就解散,大家按凈值贖回,基金公司不管基金是否賺錢,管理費照收,只有它管理的基金紛紛解散,才會倒閉
『肆』 請教,基金公司倒閉的後果是什麼
委託人的資產是由託管銀行保管,與基金公司的自有資產分開,所以即使基金公司破產,委託人的資產也不會受影響。
1、中國證監會規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資產只在銀行,並且成立一個專門帳戶,稱為基金託管。所以,基金資產相對來說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虧損的風險,基本沒有被偷挪走的風險。
2、如果基金公司破產,基金公司即將面臨資產清算和重組,被其它基金公司或金融機構兼並。但投資人的份額和資產被保留,以宣布破產之日起的凈值為准,投資者可以選擇收回或者繼續持有。
3、從法律角度說,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閉甚至託管銀行出事了,向它們追債的人都無權碰投資人基金專戶的資產,因此基金資產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換言之即使基金公司倒閉了,投資人的錢就一直在銀行,在允許基金公司破產前,新的機構也會在之前接管。

(4)基金公司倒閉了理財擴展閱讀
一個基金公司的運作架構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架構,只要是下達指令,這個體系就保證了它本身的投資是比較安全的。大家都知道有很多時候,為什麼證券公司出了那麼多的問題,就是因為證券公司的資產不是託管的,都是它們自己在管的,它們隨時都可以把錢劃進來,也可以隨時把錢劃出去。
這樣的時候就會產生很多的窟窿,基金就規避了這一點,相對而言是非常安全的,應該說是目前市面上投資類的這些產品中是最透明的,業績也是相當不錯的一個品種,它比一般的證券公司的一些委託理財的產品還是有很大的優勢,因為在規范運作以及透明點上運作。
運作模式
基金公司是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法律,是要由機構出錢來設立的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法律規定的都是一些經營的企業有資格來做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的一些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都會有商業計劃書、企業的說明,然後提交證監會,由證監會來核准設立一個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成立以後主要的任務就是發行、管理基金。
『伍』 基金公司一旦破產基金購買戶購買的基金將怎麼樣
2004年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在開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後的存續期內,若連續60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或者連續60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達不到100人的,則基金管理人在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有權宣布該基金終止。若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原因。
從規定中可以看出,基金清盤的條件相對還是比較苛刻的。首先,基金作為理財產品已經被廣泛認可和接受,中國目前基金的基民數量非常龐大,一隻基金連續60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達不到100人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現的。
其次,雖然簡單按照凈值推算,由於拆分或者分紅的影響,不排除有個別基金的總資產凈值已逼近或已跌破5000萬元的可能。即使某隻基金的規模一度降到5000萬元以下,只要不是連續60日出現這個狀況,就不符合被清盤的條件。
符合其中一條就可以清盤了。
中國證監會規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資產只在銀行,並且成立一個專門帳戶,稱為基金託管。所以,基金資產相對來說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虧損的風險,基本沒有被偷挪走的風險。從法律角度說,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閉甚至託管銀行出事了,向它們追債的人都無權碰投資人基金專戶的資產,因此基金資產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換言之即使基金公司倒閉了,投資人的錢就一直在銀行,在允許基金公司破產前,新的機構也會在之前接管。
『陸』 基金公司倒閉怎麼辦
一、基金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基金公司的設立和開業都經過中國證監會的嚴格審批,對基金公司的股東背景、後台系統、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等方面作出了詳細的規定。而且基金公司的基金資產都由銀行進行託管,因此基金公司倒閉了,只要銀行還在,投資者的資產也不會受到損害。此外基金法規定,即使託管銀行破產、清算,基金託管資產也是受到保護的。
而且,就算是基金公司倒閉,基金的凈值也是不會跌到零的,我國有規定,連續60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的要清盤,清盤價一般為0.3元,也就是說無論多少前面的基金,都以0.3元的價格自動贖回。不過這個清盤條件是很難滿足的,所以真正遭遇清盤的基金(除了qdii)現在還沒有出現過。
破產應該對基民沒有多大影響.因為買基金的錢是由銀行託管的.基金公司一般無法他用.除非基金公司同其他上市企業合夥搞老鼠倉.再說就是破產政府也會要求其它基金公司接收的.這點倒不是那麼擔心.擔心的就是基金公司搞老鼠倉.對基民是最在的損失。
『柒』 如果理財基金公司破產了怎麼辦
基金財產不屬於基金公司,所以基金公司破產和基金財產無關。如果基金運營不善,可能會解散中止,但不代表基金公司破產。總之,在財產管理上,基金和基金公司是兩碼事。
『捌』 基金管理公司倒閉了,客戶的理財怎麼賠付
很難得到賠付的,只能是在公司現有資產的基礎上,按客戶投資的比例賠付。
『玖』 如果基金公司倒閉了,那我買的基金怎麼辦
如果基金公司倒閉以後,我們買入的基金怎麼辦?一般對於基金產品是沒有多大影響的。
公募基金倒閉其實作為國內的公募基金來說,倒閉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萬一出現了非常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或者出現嚴重的虧損情況,公募基金出現了倒閉風險,那麼對於公募基金來說是可以按照約定來正常運行的,基金公司會接受相關的監管和證監會來接受。

如果有重組兼並的企業對於進公司的資產進行合法的並購的,基金產品也會納入到新的基金公司或者監管機構中。所以從風險等級來說,我們普通投資者買入基金首選選擇公募基金,這類基金的本身監管更加嚴格,其次對於有較高要求的私募基金投資人,需要做到的就是對於基金產品合法合規要考察,產品是否在證券業協會備案,所設立的私募基金是否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監管,只要是合法合規的私募基金,管理都會用心去管理,相信也能對合格投資人帶來合理的收益。如果遇到一些虛假的私募基金,真的有可能出現血本無歸的狀況,所以我們必要要在法律法規監管先的正規基金投資。
『拾』 我投資理財投了35萬然後公司倒閉了我怎麼辦錢還能要回來么
應該馬上報警立案。
如果涉及非法集資,通過報警處理,警察立案後追查回來後,減少損失,如果是正規理財,且理財合同並不違法,儲戶的錢款屬於合法范圍無法追回。如果是購買的理財產品,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綜上所述,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如果儲戶所選擇的理財公司都倒閉了,那儲戶的錢也很難再拿回來了。所以如果您選擇要理財可以去正規的大型的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去進行辦理。

(10)基金公司倒閉了理財擴展閱讀
法律處罰
1、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
3、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犯罪手段
具體手段
非法集資波及的領域日漸廣泛,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跨界特徵更加突出,傳染積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低收入人群、農民群眾、退休人員參與其中,有的案件中超過半數參與者為老年人,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幾乎血本無歸。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
2、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是拆東牆補西牆,用後集資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3、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4、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不法分子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路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假稱為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