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金融衍生产品它包括哪些种类
金融衍生产品的概述
一、 金融衍生产品的渊源
1. 国际贸易和商品交易产生出远期和期权交易。商品期货和期权最早:古希腊文献记载
2. 现代国际贸易的发展,推动了国际金融的发展,国际金融成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带动了国际 金融的研究。
3. 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并不是伴随着国际金融的产生而出现的。国际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了几种变化。这些变化逐渐演变,成为金融衍生产品出现的前提。
二、金融衍生产品出现的前提
1、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
A:双挂钩、一固定: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货币通过黄金平价与美元挂钩,各国汇率固定。
B:60-70年代,多次美元危机,最终导致美国政府于71、73年两次宣布美元贬值,并停止以美元兑换黄金。最终导致固定汇率制的瓦解,浮动汇率制的产生。
C:浮动汇率制使外汇市场的风险加大。到80年代出现了金融自由化浪潮。表现在:放松投资、放松资本输出入管制、放松利率管制、放松汇率管制。导致利率、汇率波动剧烈。
D:客观要求出现一些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
2、信息、电子技术的革命推动了金融全球统一大市场的发展,使各个独立的市场连接成一个整体。金融创新成为现实可能性。
3、国际金融竞争的加剧
A:新技术的应用,信息传播效率得到极大提高,国际金融传统业务领域竞争更加激烈,全球的平均收益率降低,金融机构为得到更高的利润,开始寻求并设计更能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
B:融资政券化的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各种方式进入原先银行的市场,开展各种商人银行业务,促进了银行业的改革。
C:巴塞尔协议的签定,要求银行保持8%的资本充足率。金融衍生产品大多属于表外业务,不会因此增加资产,从而与资本没有联系或联系不够。但这种业务的利润较高,发展非常迅速。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
1、业务上分为三大类
A:金融远期: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一定日期按一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
B:金融期货: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形式达成的 ,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割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合约。
C:金融期权:合约双方按约定价格在约定日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工具达成协议。 D:金融互换: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时间交换一定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
2、交易形式划分
A:场内交易:又叫店头交易,绝大多数的期货和期权交易属于场内交易,拥有标准化的合约。可以对冲平仓,是一辆可以中途下车的火车。
B:场外交易:远期和互换属于场外交易,双方单独协商,签定协议。必须交割,是一架不可以在中途下来的飞机。
B. 从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看金融衍生工具 的基本功能及内在缺陷
金融机构开办衍生工具交易业务所受的约束大多散见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汇管理规定,不利于金融机构对衍生工具交易业务实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也不利于监管部门实施审慎监管.为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2月4日发布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切实有效控制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
C. 2007年或2008年美国金融衍生品发展的基本情况
衍生品是英文(Derivatives)的中文意译。其原意是派生物、衍生物的意思。
金融衍生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由于许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相应科目,因而也被称为“资产负债表外交易(简称表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进行全额交易,不需实际上的本金转移,合约的了结一般也采用现金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满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约才需要买方交足贷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杆效应。
金融衍生品的分类
保证金越低,杠杆效应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国际上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活跃的金融创新活动接连不断地推出新的衍生产品。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
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都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资产的交易形式。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对合约到期日及其买卖的资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作出了统一规定。远期合约是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求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的合约。因此,期货交易流动性较高,远期交易流动性较低。
掉期合约是一种为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合约。更为准确地说,掉期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流(Cash Flow)的合约。较为常见的是利率掉期合约和货币掉期合约。掉期合约中规定的交换货币是同种货币,则为利率掉期;是异种货币,则为货币掉期。
期权交易是买卖权利的交易。期权合约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种类、数量、质量原生资产的权利。期权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合同,也有在柜台交易的非标准化合同。
(2)根据原生资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即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细分,股票类中又包括具体的股票和由股票组合形成的股票指数;利率类中又可分为以短期存款利率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长期债券利率为代表的长期利率;货币类中包括各种不同币种之间的比值:商品类中包括各类大宗实物商品。
(3)根据交易方法,可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文易。
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保证金、同时负责进行清算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的特点。此外,由于每个投资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设计出标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资者选择与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数量进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个场所进行交易,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动性较高的市场。期货交易和部分标准化期权合同交易都属于这种交易方式。
场外交易,又称柜台交易,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有许多形态,可以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内容的产品。同时,为了满足客户的具体要求、出售衍生产品的金融机构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场外交易不断产生金融创新。但是,由于每个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双方相互负责进行的,交易参与者仅限于信用程度高的客户。掉期交易和远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柜台交易的衍生产品。
据统计,在金融衍生产品的持仓量中,按交易形态分类,远期交易的持仓量最大,占整体持仓量的42%,以下依次是掉期(27%)、期货(18%)和期权(13%)。按交易对象分类,以利率掉期、利率远期交易等为代表的有关利率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占市场份额最大,为62%,以下依次是货币衍生产品(37%)和股票、商品衍生产品(1%)。1989年到1995年的6年间,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规模扩大了5.7倍。各种交易形态和各种交易对象之间的差距并不大,整体上呈高速扩大的趋势。
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现状
金融衍生品市场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OTC)市场。自1980年代以来,两类市场的衍生品交易均取得了长足发展:1986~1991年间,交易所市场和OTC市场交易额的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36%和40%;1991年两市场的未清偿合约名义价值分别达3.5兆美元和6兆美元,其中利率合约在两市场均占据了主导地位;2001年末,交易所市场合约名义价值已增长至23.54兆美元,OTC市场增长到了111兆美元,并且全球OTC市场的市值达到了3.8兆美元。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巨幅增长反映了机构投资者对流动性增强型(即增加现货市场流动性)金融创新的需求,OTC衍生品交易的增长迎合了机构投资者对风险转移型金融创新的需求。
金融衍生品区域分布结构
交易所金融衍生品市场
欧美发达国家集中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全球80%以上的交易分布在北美和欧洲,近年来这种集中趋势更加明显。1999年末的未清偿金融期货和期权合约名义价值中,有全球80.5%属于北美和欧洲,到2002年6月末,这一比例上升到了93.7%,北美地区的合约价值占到总价值的64.6%(见表4)。
美国是全球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市场,但其地位正在趋于下降,美国交易所成交的金融衍生品合约在1986、1988、1990、1992、1994年分别占全球交易量的91.4%、74.7%、65.1%、53.5%、44.7%;欧洲市场的增长最为显著,1994年的交易量是1986年的399%;其间日本的交易量大约增长了7倍。从交易额统计看,直至1986年,美国尚占有交易所市场交易额和未清偿合约价值的80%份额。1990年后,美国以外的市场日趋活跃,交易增长率开始超过美国,到1995年,美国以外市场的交易额已超出美国,而未清偿合约价值稍逊于美国。从交易量统计看,1990年后美国以外市场衍生品交易的活跃趋势更加明显(见表5)。
OTC金融衍生品市场
与交易所市场类似,OTC 金融衍生品市场也主要分布在欧美国家。英国一直保持着OTC市场的领先地位,而且市场份额不断上升,之外的OTC交易主要分布在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见表6)。伦敦是OTC金融衍生品市场最重要的中心,2001年日均交易额达6280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6%。纽约日均交易额位居第二,为2850亿美元,较1998年下降3%,法兰克福交易额名列第三,业已取代东京在OTC市场中的位置,法兰克福地位的上升明显得益于引入欧元和欧洲中央银行(ECB)的设立。
金融衍生品投资者结构
金融机构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以美国为例,参与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非银行储贷机构(Thrift)和人寿保险公司三类,其中商业银行是最早和最熟练的参与者。根据三十国集团1993年的一份报告,被调查的大部分金融机构参与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其中有92%的机构使用过利率互换,69%的机构使用过远期外汇合约,69%的机构使用过利率期权,46%的机构使用过货币互换,23%的机构使用过货币期权。BIS的统计显示,金融机构在全球OTC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交易额稳步增长,2001年较1995年提高60%。交易主要发生在金融机构之间,日均交易额由1995年的7100亿美元提升至2001年的1.2兆美元,金融机构间交易占市场的份额由1995年的80.7%提高到2001年的86.7%(见表7)。
银行无疑是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主角(尤其在OTC市场上),1970年代末以来,银行日益热衷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例如,美国银行业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十分活跃,从1990年到1995年,银行持有与衍生品相关的资产增长了约35%,达到3.1兆美元,其间银行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名义价值增加了2倍。银行是金融互换市场的主要参与者,1992年末全球利率互换合约的未清偿价值达6兆美元,持有头寸最大的20家金融机构占到三分之二强,其中银行占了18家。
非金融机构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显然不如金融机构活跃,例如目前非金融机构只占到OTC金融衍生品交易额的10%,与1995年相比其市场份额有明显萎缩(见表7)。根据三十国集团1993年报告,被调查的非金融类公司中,使用过有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远期外汇合约、利率期权和货币期权的公司的比例分别是87%、64%、78%、40%和31%。
中国有句古话‘四两拨千斤” 就是为什么一斤的秤砣可以称100的东西 这就是所谓的杠杆效应
一般买100的东西卖出去120元 赚了20 元利润率20%
现在我和货主商量 用5元先定好100的货(一般要有信用担保)但不交货 然后我又把它卖给别人120 ,让货主把货直接发往买主我赚了20元利润率是400% 比原来高了8倍
金融衍生品里的杠杆效应是
1指利用很少的钱就能控制很多的货
2 用很少的钱获得很多的利润
3 高利润必然有高风险 上面如果我的货忽然行情不好,买不出去 我有没有跟多的钱支付 那我只好破产
综合来说就是将盈利或亏损放大
透过美国次贷危机给予我们的启示,我们非但不能减缓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决心和金融创新步伐,而且还应当从五个方面厘清我们进行金融创新的清晰思路:第一,我们必须对金融创新利弊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第二,我国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不能脱离中国国情;第三,尽管借鉴或引进是金融创新的有效途径,但不能迷信更不可盲从境外的金融创新工具;第四,金融创新一定要有视野开阔和高瞻的战略眼光;第五,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更要坚持“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
长期以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引领了全球金融创新的历史潮流,令人眼花缭乱的创新产品的确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银行业务,但同时金融创新也带来了接连不断的麻烦,特别是今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更是发人深思。
从某种角度来看,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确实给世界范围内方兴未艾的金融创新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但我们也可以从中能得到某些启示,这将有助于我们厘清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思路。
第一,我们必须对金融创新利弊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透过此次美国次债危机发现,金融创新中类似衍生产品的创新工具确实存在着事前不为人知的巨大杀伤力。
我们注意到,次级债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满足了美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要求,尤其是有些中低收入者也希望通过房价的不断上涨进行博利。尽管美国承受了此次次贷危机的巨大压力,但美国也通过金融创新方式将次贷风险成功地向全球输出。因为,美国通过金融创新将次级债的收益与风险转嫁给全球资本市场投资者,次级债引发的投资风险自然要由全球资本市场来共同承担。
对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行为是应当充分肯定还是予以彻底否定?或许,我们难以做简单评判。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不能因为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所引起的诸多负面影响,放弃我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决心或推迟我们的金融创新脚步。
第二,我国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不能脱离中国国情。
事实上,金融创新永远也离不开一国的经济、金融环境,如美国次级债就产生于“9·11”事件之后的那个特殊年代。因此,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我们必须重视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国情变化的几个基本特点。
一是我国的资本市场已形成气候并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我国股票和基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规范,以及普通老百姓对这个新兴市场认知的不断加深,传统的银行业务必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即便资本市场发展还很难从根本上颠覆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垄断地位,但将会动摇银行主要依靠存贷款利差过日子的基础。
二是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和财富结构已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二十多年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我国城镇居民长期以来的金字塔型收入结构,正在被“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取而代之。从国际经验来看,伴随着这种橄榄型分配结构的形成,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队伍也将逐步壮大起来,此时不断满足投资者各不相同的投资风险偏好要求,既是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同时也是实现其业务转型、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三是社会主流消费群体以及消费观念也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受第三次“婴儿潮”的影响,与前代人相比,无论是价值取向、生活方式还是消费观念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金融产品的创新过程中,如何适应这样的一种新变化,同样是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个既紧迫又十分艰巨的任务。
第三,尽管借鉴或引进是金融创新的有效途径,但不能迷信更不可盲从境外的金融创新工具。
从此次美国次贷危机中,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不能迷信,更不可盲从所借鉴或引进的国际金融创新工具。
通过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式,的确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决银行的信贷违约及房贷的非流动性风险问题。但证券化不等于没有风险,将风险从银行内部转移到社会并不等于风险并不存在。此外,本次美国次债危机的爆发,对于当前我国到境外投资于金融创新工具也有积极意义。
但笔者认为,不管是实施QDII,还是借鉴ABS,如果我们不从国情出发,不时刻绷紧风险管理这根弦,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不管是自己进行直接投资,还是引导投资者进行境外投资,总有一天会遭遇“滑铁卢”。
第四,金融创新一定要有视野开阔和高瞻的战略眼光。
笔者认为,由美国次贷危机显示,金融创新工具能把本该属于本国的经营或投资风险,通过风险输出影响全球资本市场。因此,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们进行金融创新,一定要坚持视野开阔和高瞻的战略眼光。
鉴于此,我们要特别突出地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把金融创新的目光投向国际资本市场。对此,我们应当想方设法创造有利的创新环境,充分鼓励国内金融机构能像欧美国家的金融机构那样,精心设计一套体系完整、应有尽有的创新操作工具,将那些蜂拥而至的巨额游资一起裹进风险投资之中;二是必须突破传统狭隘经营理念的束缚。对银行来说,在信贷资产的组合结构中,房屋抵押贷款是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优质资产之一,而且还可以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延伸进中高端客户群体中。面对这样一个利益巨大的信贷资产,我国银行业难有动力将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这也是目前我国房贷证券化起色不大、步履维艰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如何兼得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才是创新战略应该锁定的目标;三是要把金融创新的目光指向混业经营。从国际经验及长远来看,混业经营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而且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五,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更要坚持“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
美国次贷危机给予我们的最深刻教训之一就是,金融创新不能违背了金融机构“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
首先,金融创新的杠杆效应正在公开挑战金融机构“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房屋抵押贷款被证券化后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是,会调动银行或次贷公司在重新获得现金流后扩大信贷规模的积极性,次贷不仅很快会被衍生出各种金融产品,并被分配到各种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组合之中,而且对冲基金及其他高杠杆机构以其财务杠杆工具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地放大与次级债有关的各种交易,最终会放大相关的投资和交易风险。此时,相当多的衍生产品价值与其真实资产价值之间的联系被完全割断了,金融创新的杠杆效应不仅远离了金融机构的“谨慎经营”原则,而且也把市场参与者完全隔离在“谨慎经营”的藩篱之外。
其次,金融机构贪婪的逐利性在经营风险被转移给社会后,必然会以牺牲谨慎原则作为扩大信贷规模的基本前提。一旦风险集中爆发,整个社会在为之震惊时,突然会想到要追溯原生信贷产品的发行质量及是否遵循了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但为时已晚。因此,问题是在无风险约束下的放贷行为与风险隐蔽的严重滞后之间,如何实现与谨慎经营原则的有效衔接,这是金融衍生产品创新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再次,金融衍生产品从一开始就远离了“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典型的衍生产品价值依赖于原生资产价值的变化,但由于金融创新,衍生产品通过切分包装、评级定价及金融工程模型等方式被投资银行家们精心包装并推向资本市场后,其价格与投资价值往往会被高估,市场风险随时都有可能集中爆发。同时,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也被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美国次债危机给予我们的深刻教训是,在金融创新中必须很好地坚持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如何有效地处理好创新与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可能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长期和棘手的现实问题
D. 为什么说金融衍生品导致的金融危机
这次金融危机由美国的次级贷款引起,就数量而言,美国次级房产贷款的数量在其金融资产的总规模中很小,不足以引发如此大的金融危机。
而次贷之所以最终演化成了金融危机,直接的,是因为美国的依托次贷产品的金融衍生品数量上远远大于次级贷本身(具体数量没有,应该几十倍、上百倍的规模),并在华尔街的包装下,一层层地卖给了各个金融机构。
而金融机构持有衍生品的理由仅仅是建立在房价持续上涨的简单假设上。
在衍生品持有的方式上,金融机构普遍采取高杠杆策略,杠杆交易有放大效应。当市场转向时,损失也是放大的
在交易方式上,很多衍生品多为场外交易,缺少市场流动性,当价格跌落时,很难找到交易对手,及时了结,只能任由损失扩大。
E. 什么叫金融衍生工具都有哪些常见种类
衍生工具是指企业会计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①其价值随着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汇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②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动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③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编辑本段]常见的衍生工具(1)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2)期权合约。期权合约是指合同的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后即可获得的一种选择权合同。目前,我们证券市场上推出的认股权证,属于看涨期权,认沽权证则属于看跌期权。(3)远期合同。远期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值,由买方向卖方购买某一数量的标的项目的合同。(4)互换合同。互换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未来某一期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量的合同。按合同标的项目不同,互换可以分为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商品互换、权益互换等。其中,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比较常见。 衍生工具的分类(一)按基础工具种类: 1、股权式衍生工具 2、货币衍生工具 3、利率衍生工具 4、信用衍生工具(二)按风险—收益特性: 对称型与不对称型 (三)按交易方法与特点: 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和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四)按照产品形态和交易场所分为独立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otc交易的衍生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作用1.投机获利2.套期保值
F. 金融中过多的衍生产品存在的意义,创造财富吗
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有规避风险,价格发现,它是对冲资产风险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风险规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担了,衍生产品的高杠杆性就是将巨大的风险转移给了愿意承担的人手中,这类交易者称为投机者(speculator),而规避风险的一方称为套期保值者(hedger),另外一类交易者被称为套利者(arbitrageur)这三类交易者共同维护了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述功能的发挥。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当将导致巨大的风险,有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国外的有巴林银行事件,宝洁事件,LTCM事件,信孚银行,国内的有国储铜事件,中航油事件。
金融机构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以美国为例,参与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非银行储贷机构(Thrift)和人寿保险公司三类,其中商业银行是最早和最熟练的参与者。根据三十国集团1993年的一份报告,被调查的大部分金融机构参与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其中有92%的机构使用过利率互换,69%的机构使用过远期外汇合约,69%的机构使用过利率期权,46%的机构使用过货币互换,23%的机构使用过货币期权。BIS的统计显示,金融机构在全球OTC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交易额稳步增长,2001年较1995年提高60%。交易主要发生在金融机构之间,日均交易额由1995年的7100亿美元提升至2001年的1.2兆美元,金融机构间交易占市场的份额由1995年的80.7%提高到2001年的86.7%。
银行无疑是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主角(尤其在OTC市场上),1970年代末以来,银行日益热衷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例如,美国银行业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十分活跃,从1990年到1995年,银行持有与衍生品相关的资产增长了约35%,达到3.1兆美元,其间银行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名义价值增加了2倍。银行是金融互换市场的主要参与者,1992年末全球利率互换合约的未清偿价值达6兆美元,持有头寸最大的20家金融机构占到三分之二强,其中银行占了18家。
非金融机构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显然不如金融机构活跃,例如目前非金融机构只占到OTC金融衍生品交易额的10%,与1995年相比其市场份额有明显萎缩。根据三十国集团1993年报告,被调查的非金融类公司中,使用过有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远期外汇合约、利率期权和货币期权的公司的比例分别是87%、64%、78%、40%和31%。
G.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委员会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获得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应从事与其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业务活动。金融机构从事国内首次推出的复杂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前,应将相关材料报送监管部门,并书面咨询监管部门的意见。”
二、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当具备上述所列条件。
其总行(地区总部)对该分行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正式授权应对交易品种和限额作出明确规定;
三、第八条第一款改为两款,作为第一、二款:“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第三款改为第四款,修改为:“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向当地银监局提交由授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外国银行拟在中国境内两家以上分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审查同意后,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具备第七条第一款(一)至(五)所列条件的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向其所在地银监局报送下列文件:
其总行(地区总部)对该分行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品种和限额等方面的正式书面授权文件;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金融机构提交的衍生产品交易的会计制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会计标准。”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金融机构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的交易场所、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测试报告,原则上应当是由第三方作出的交易场所、设备和安全性测试报告。”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金融机构董事会应至少每年对现行的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机构的资本实力、管理水平一致。”
八、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九条,分为两款,作为第一、二款,修改为:“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要决定与本机构业务相适应的测算衍生产品交易风险敞口的指标和方法。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金融机构从事风险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工作人员必须与从事衍生产品交易或营销的人员分开,不得相互兼任。”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授权和止损制度。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金融机构要书面明确衍生产品交易主管和交易员的权限以及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金融机构要制定合理的成本和资产分析测算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避免其过度追求利益而增加交易风险。”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对衍生产品交易主管和交易员应实行定期轮岗和强制带薪休假。”
十四、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二条。
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金融机构内审部门要定期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六、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外国银行分行的境外总行(地区总部)对其授权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十七、删去第三十条第二款。
十八、第三十一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一款修改为:“金融机构未按照本办法或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报送有关报表、资料以及披露衍生产品交易情况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金融机构的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金融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九、第三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对于本办法规定的内容,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
H. 金融衍生品的现状及前景
衍生品是英文(Derivatives)的中文意译。其原意是派生物、衍生物的意思。
金融衍生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由于许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相应科目,因而也被称为“资产负债表外交易(简称表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进行全额交易,不需实际上的本金转移,合约的了结一般也采用现金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满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约才需要买方交足贷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杆效应。
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现状
金融衍生品市场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OTC)市场。自1980年代以来,两类市场的衍生品交易均取得了长足发展:1986~1991年间,交易所市场和OTC市场交易额的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36%和40%;1991年两市场的未清偿合约名义价值分别达3.5兆美元和6兆美元,其中利率合约在两市场均占据了主导地位;2001年末,交易所市场合约名义价值已增长至23.54兆美元,OTC市场增长到了111兆美元,并且全球OTC市场的市值达到了3.8兆美元。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巨幅增长反映了机构投资者对流动性增强型(即增加现货市场流动性)金融创新的需求,OTC衍生品交易的增长迎合了机构投资者对风险转移型金融创新的需求。
金融衍生品前景
金融机构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以美国为例,参与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非银行储贷机构(Thrift)和人寿保险公司三类,其中商业银行是最早和最熟练的参与者。根据三十国集团1993年的一份报告,被调查的大部分金融机构参与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其中有92%的机构使用过利率互换,69%的机构使用过远期外汇合约,69%的机构使用过利率期权,46%的机构使用过货币互换,23%的机构使用过货币期权。BIS的统计显示,金融机构在全球OTC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交易额稳步增长,2001年较1995年提高60%。交易主要发生在金融机构之间,日均交易额由1995年的7100亿美元提升至2001年的1.2兆美元,金融机构间交易占市场的份额由1995年的80.7%提高到2001年的86.7%(见表7)。
银行无疑是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主角(尤其在OTC市场上),1970年代末以来,银行日益热衷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例如,美国银行业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十分活跃,从1990年到1995年,银行持有与衍生品相关的资产增长了约35%,达到3.1兆美元,其间银行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名义价值增加了2倍。银行是金融互换市场的主要参与者,1992年末全球利率互换合约的未清偿价值达6兆美元,持有头寸最大的20家金融机构占到三分之二强,其中银行占了18家。
非金融机构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显然不如金融机构活跃,例如目前非金融机构只占到OTC金融衍生品交易额的10%,与1995年相比其市场份额有明显萎缩(见表7)。根据三十国集团1993年报告,被调查的非金融类公司中,使用过有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远期外汇合约、利率期权和货币期权的公司的比例分别是87%、64%、78%、40%和31%。
随着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汇率形成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整个银行业对于汇率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会比以前更高。加强市场风险管理,除了政策性、技术性的要求外,还要努力向国际上通用的风险管理模型方法看齐,做好各种准备,在努力推动市场创新的同时加强市场风险管控,从而使我国衍生产品市场在持续、健康、稳步的轨道上发展。
I. 什么是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金融衍生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J.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罚则
第三十八条金融机构的衍生产品交易人员违反本办法及所在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违规操作,造成本机构或者客户重大经济损失的,该金融机构应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直接负责该项业务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金融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四十条金融机构未按照本办法或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报送有关报表、资料以及披露衍生产品交易情况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金融机构的性质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金融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衍生产品交易信息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现金融机构未能有效执行从事衍生产品交易所需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可暂停或终止其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