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揭秘亏损内幕}弘业期货带单老师是真的吗
带单人是有的,但是他们只是按一般的理论做出买卖选择,不包盈亏,跟不跟是你的自由,同样盈亏也由你自己承担后果。你对期货一窍不通,想跟着别人买就稳赚钱,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Ⅱ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7月31日成立,当时本公司的前身公司江苏弘业在中国成立为一家有限公司。2015年,进行重组通过收购弘苏期货将本公司的业务经营扩展至中国境外,弘苏期货是一家自2011年起从事期货业务的香港公司。
Ⅲ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怎么样
简介: 杭州营业部于2008年2月23日开业,是弘业期货在浙江的第一家营业部,也是公司的第十一家营业部。杭州营业部将坚持规范化和专业化经营,注重对风险的防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抓住期货市场大发展的历史机遇,竭诚为浙江地区的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法定代表人:黄涛
成立时间:2008-02-20
工商注册号:330000000018145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8号新东方大厦B座1401室
Ⅳ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怎么样
简介: 青岛营业部是公司的第八家营业部, 于07年12月15日开业以后,将坚持注重对风险的防范,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的经营,竭诚为胶东地区的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法定代表人:曲昺翰
成立时间:2007-11-26
工商注册号:370200119025817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1号楼2301户
Ⅳ 弘业期货是国企吗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是国企,在国内和香港都上市了,是知名期货公司
Ⅵ 弘业期货怎么样
南京弘业期货非常差,骗客户资金,骗中小客户做它们的对手盘,从而在其中获得收益,没有任何通知强行平仓,实在恶劣,提醒广大投资者千万不要上当
Ⅶ 弘业期货平台是正规平台吗
是正规平台。目前国内的手续费标准不一,你需要格外关注
Ⅷ 弘业期货公司的员工给我炒期货是违法吗
期货公司不允许工作人员代客操盘。如果存在,期货公司是完全错误的一方,证监会将会严厉处罚,这种处罚对弘业期货而言是无法承受的。以前有这样的案例,如果好的话,你的损失可以要求期货公司补偿。
你需要做的是:
第一,确认此人是否为弘业期货的正式员工。可以去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该人是否在弘业期货执业。(有可能是弘业期货的居间人,只是在弘业期货的客户室自己操盘,如此你可能会有其他的问题)
第二,确认你当初与该客户是否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如何规定,是否有牵涉弘业期货的条款,如何规定的。对方是否违反。此合作协议是否合法?
第三,得到确实后,拿到此客户为你操盘的证据,录音、书面协议、视频、电话短信等都可以,尽可能的多。
第四,掌握证据后去当地证监局投诉,或者法院诉讼,把事情搞大就可以。对方最怕你把事情搞大,因为现在期货公司都在努力评A类期货公司,不容许这样的事件出现。
注意:弘业期货在江苏本地的影响力很大,当地证监局很有可能把这件事情给压下来。如果可能期货公司可能会给你私了。看你的态度是否强势了。
Ⅸ 弘业期货工资问题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Ⅹ 弘业股份和弘业期货是一家
弘业股份是弘业期货的主要股东之一。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版的大型期货公司,权注册资本6.8亿元,净资产10亿元。公司隶属于江苏省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企业集团——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弘业股份(600128)、全国知名创业投资企业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等均是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主营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投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