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汇管理局官网上的业务指标情况里面有个总量核查监测 是否从中可以看出企业付汇是否合格
总量差额率是指银行申报贸易项下收付汇资金除以货物报关金额。总量差额就是以上两者的差。差额率超过正负30%或者差额超过正负50万美元,就会被涂上红色或者绿色,当两者都超的话,就有可能被外管局要求进行现场核查
⑵ 外汇管理局,我们做的一般那个总量差额红色99.62 资金货物比也是红色181.32%。这是什么意思啊,怎么调整啊
现行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进行的是总量核查,就是把你12个月的进口额、出口额、付汇额、收汇额全部进行比对核查,从而算出你公司的总量差额率(即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的缺口比率)、资金货物比(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的比率)作为对企业的核查指标,如果超出正常阈值,外汇局就会对你公司进行重点关注,或进一步进行现场核查,以查清差额异常原因。
总量差额率99.62%,指的是你资金和货物之间的差占全部资金的99.62%,也就是你的资金与货物不匹配的情况占到了你全部交易的99.62%,已经是非常高了。资金货物比181.3%指的是你的收付汇资金和进出口货物的比为181.3%,也就是你报关的货物超出你收付汇的资金81.3%。
发生这些情况一是你们办理了30天以上的预收、预付或者90天以上的延收、延付以及贸易融资业务没有在外汇局的系统中进行报告,或者是你公司近期业务量大量增长,在业务办理正常存在的时间差(就是货出去钱进来或者货进来钱出去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个正常的时间差,可能是货和钱发生的时间跨月了),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你没有违规现象发生。
⑶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相关规定,因 总量核查偏离,少出口多 收汇,少进口多付汇 ,
这是外管要求你们公司给个说法吧!
我们之前也遇到过类似问题。
不知道你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
我们是由于短期内进出口总量变化较大导致的,而进出口报关与收付汇是有时间差的,主要是这个原因。
我们提交了一段时间内的进出口报关数据及收付汇数据作对比,都是实际情况,外管认可了。
你可以根据你司的实际情况作说明。
根据你的表述,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我的判断是你公司在那段时间进出口业务应该是骤减的。
⑷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汇总计算与总量核查指标分别如何计算
2011年那时还没有系统,你不用管这个
他的总量差额
是以比如这月的是2011年9月到2012年9月的调整后的(付汇数据+出口关单数据/(收汇数据+进口关单数据 )
⑸ 外汇总量核查怎么这么麻烦的啊
最好过一段时间就做一个备忘录
⑹ 外汇局自查报告怎么写,我接到外汇局通知说我们公司总量核查,差额-60多万,比例-39%,低于下线
所谓差额-60多万,是指进口未付?还是出口未收?
你们需要根据进口未付或出口未收的情况向外管局做出解释,并形成书面报告。
⑺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总量核查监测数据中总量差额低于下限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的外汇资金是"净流出"的,而且超过了系统设置的阈值,如果差的太多外汇局很可能会实施现场核查.建议你查一下是不是有延期收款没报告,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收回货款,如果你是进口企业,很有可能是预付款造成的.
⑻ 货物贸易外汇检测核查检测的可允许浮动范围是多少
您好!没有具体差额允许范围的规定,按照总量核查的原则,对固定时间段内企业的进出口收付汇数据进行比对,如出现异常的,则外汇局有可能会实施现场核查。对于因质量扣款、模具费等情况,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额报告、特殊交易报告等。总量差额是指企业最近12个月内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贸易收支累计差额与货物进出口累计差额之间的偏差;总量差额比率是指总量差额与该企业同期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资金货物比率是指企业最近12个月内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与同期进出口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是指企业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进行贸易信贷报告的月末余额合计与企业最近12个月内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 一年期贸易信贷发生额比率是指企业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进行的一年期以上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报告发生额与企业最近12个月内相应的收汇、付汇、出口及进口规模之间的比率。业务指标红色表示偏高,绿色表示偏低。企业可根据指标定义进行排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⑼ 外汇管理局公告“关于指标问题的统一回答”在哪里能查到与进出口企业的外汇监管指标相关的。
第一条 对核查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一) 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50%以上;
(二) 任一总量核查指标连续四个核查期超过本地区指标阈值;
(三) 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25%;
(四) 一年期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发生额比率大于10%;
(五) 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30%;
(六) 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
(七) 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笔数大于12次;
(八) 外汇局认定的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况。
外汇局可根据非现场核查情况,参考地区、行业、经济类型等特点对上述比例、金额或频次进行调整。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