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章程内没有写入的股东名字另立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那就是隐名股东了。隐名股东对外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承担承认肯定要承担(对外无效)。但是对内是有效力的,只要其他股东同意就可以行使股东权。
❷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章程怎么写
股票上市不可能只有一个股东!因为买股票的人也是股东!希望满意,祝你好运!^_^
❸ 我在公司入股但没有股东协议和章程怎么办
你入股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后,按照中国公司法必须制定公司章程,按照公司章程的内容签定股东协议。没有公司章程,此公司就违反了中国公司法。你在这样的非法公司参股,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这是一个临时的拼凑公司,没有前景,没有保障,公司随时可能出现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则颗粒无收。风险很大。如需稳妥,迅速撤股。
❹ 公司章程必须包含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吗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而公司章程是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需要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因此,公司章程必须包含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
❺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通过要求的股权比例怎么办
那就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如果章程没有规定,就按照公司法,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来。
❻ 请问各位有没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章程(三个股东)急急急!
公司章程无需任何人签字。
《公司法》25条规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77条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但没有像《公司法》25条对有限责任公司那样要求签字盖章的规定,也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无需股东或董事签字的。这样规定也是有他的道理的,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多达200人,让200人都签字盖章时间成本太高。
请楼主注意:制订公司章程与在公司章程上签字是两回事。
❼ 入股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及写入公司章程,该合同有效吗
该合同无效的。
根据《公司法》的第五条规定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
入股时需要在工商局备案及写入公司章程,将公司的章程到公司登记注册地的工商局留存备份,公司设立、变更都会引起章程内容的变化。
因此都需要向工商局重新提交一份新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章程上需有股东的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章程内容变更后如果未办理备案,则新的章程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7)没有股东的公司章程扩展阅读:
入股注意事项:
如果想以股东的身份加入,必须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还要到工商机关备案。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利益的最大化。
❽ 没有写入公司章程的股权有法俚效力吗
公司股东的股权以工商登记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可以在股东内部自由转让,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只要是按上述要求转让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及时修改章程或补充股权变更备案,并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不管公司章程有没有修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法理上有效,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是增股、扩股、重组变更只要经全体股东大会通过达成决议,不管有没有写入章程就在法理上有效,公司章程应按股东大会决议及时修改并通过。
❾ 求个人独资公司公司章程(没有股东)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由一方共同出资设立济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济南 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 所: 济南市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出资时间 股东(名称)姓名 证照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人民币) 比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担任,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七条 股东作出的公司决定采取书面形式,签字后制备于公司,公司设立经理1名,由股东担任或聘任(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投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公司设立监事1名,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公司会议;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接受《公司法》规定的监事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六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 资产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设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四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10%列入法定公金; 3、 提取5%-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 提取任意公益金; 5、 投资人取得投资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投资人决定。公司不得弥补公司亏损和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 (6)宣告破产。 第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备案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 三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❿ 没有公司章程办不了三证合一吗
在以下的情况中,公司章程需要变更。
一是,《公司法》或有关法律、法规修改,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章程是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公司章程制定依据的修改,必然会引起公司章程的修改。比如:公司章程依据修改前的《公司法》第32条规定,规定股东的查阅权仅包括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而修改后的《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这样的变化,需要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查阅权作扩大变更。
二是,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应修改。
三是,股东(大)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这种情况导致的公司章程变更为常态。公司作为一个重要的商主体,要在变幻莫测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调整经营范围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等。这些事项变更之后,需要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变更公司章程。
章程变更后应当及时登记,以便让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公司,并且还可以吸引潜在股东投资。同时还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