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大股东如何要回公司印章
可以通过法律渠道,验明正身,最好是咨询一些法律人士,他已经侵犯到你的权利了
2. 我是公司发起人,大股东,法人,这样公司的经营权归谁
公司的经营权属于公司股东,经营方针通过股东会决议通过,经营计划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多数的公司股东都委托职业经理人来行使经营权。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3. 大股东有没有权利更换或者收回小股东的权力和投资就是有没有权力踢
这个没有,需经股东会表决程序。如果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小股东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4. 关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或合一的问题,详细有加分
对公司企业中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应该是:到底一个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只是这种所有权的一个具体的体现方式和延伸方式呢?还是与这种所有权无关的独立的经营行为?比如,企业老板将他的企业交给某经营人(或经理团队)负责具体的运作,包括企业的经营方向、企业产品的定价权、人事任免权等等。按通常看法,这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但是严格说来,这还不能证明这两个权利是分离的,因为企业老板将企业交给经理人具体经营管理,既可以认为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也可以认为是企业老板执行他的所有权的一种体现方式。企业老板既可以通过自己经营管理自己的企业而体现他对企业的所有权,也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来具体执行这种经营权,并且他的委托方式与时间长短完全由他自己决定。这种委托经营就很难说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更合理适当的看法应该是所有权在经营权上面的适当延伸与体现方式,而不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我们知道,经营最成功的新加坡淡马锡公司,都被人们看成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成功的典型范例。公司的所有权是新加坡政府的,但它的经营权完全属于淡马锡公司自己,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加上新加坡非常廉洁的政治社会条件和政府体制,使其政府完全放心淡马锡公司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只需要看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殖,看到它能够为政府与国家创造利益,公司的其它事务它可以一概不管。
但是在这里看来,淡马锡公司的事例仍然没有充分证明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因为,对于淡马锡经营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权,我们也可以看作是作为公司所有人新加坡政府委托的结果,是这种所有权的延伸的结果,它并没有构成与所有权的分离。那么,如何证明一个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或者说,如何证明一个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
我们可以这样证明:在企业的所有人与经理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如果所有人发现经理人以任何方式贪污盗窃属于所有人的资产,或者经营失误导致资产损失,此时,所有人有权整顿企业运行程序,有权撤换与惩办经理人,有权收回企业运作的一切权力。如果所有人能够这样做,就说明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原先在经理手中的经营权,实际上只是企业所有权的一种延伸,一种体现方式,这种体现方式与所有人自行经营管理有所不同,但并未构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的分离。相反,如果所有人发现自己的资产被经理层窃取,或者因经营决策失误而遭受损失,但却无权整顿,甚至无权过问,那么就真正证明了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我们仍然拿新加坡淡马锡来说,如果公司经营得合新加坡政府的意,政府当然不需要干预它的经营事务了。但如果它有朝一日经营境况日益衰退,并且发现经理层大肆贪污公司资产,显然,新加坡政府不出手干预公司的具体工作事务,不对公司进行整顿,就不正常了。此时,就证明了淡马锡公司所实行的并不是所谓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而是所有权的授权委托经营方式。实际上,所有权人有权委任自己企业的经营权人这一点,就已经证明所有权与经营权是不分离的,因为当所有权人委任一个人作为他的企业的经营权人时,就已经意味着所有权人同意和信任经营权人的经营理念与经营方式了。当一个烟草企业的老板去找一个经营人来具体经营自己的企业时,他就已经事先预设了他的企业的经营方向甚至经营方式了,他不可能赞同经营人将企业改为经营海洛因毒品的生意,除非他本人想往这方面发展。当然,作为以赚钱为目的的企业所有人,他会容许自己的经营者从事风险小又可以赚钱更多的任何资本运营,他会在这个前提下容许经营人调动自己的资本进出某个行业。但他同时有权终止自己的经营人的任何行为。
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更多地出现在现在的中国,因为,对于中国的号称为"公有制"的国有企业来说,它的最终所有人是"人民",但人民对这些国有企业做得好坏基本上无权过问,在国有经济领域出现严重贪污腐败,窃取人民资产的行为,人民也无权过问,更无权整顿国有经济领域的具体事务,调整国有企业的"法定人"。这种情况,才真正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此,所有权可以仍有资产分红的权利,但资产是否盈利,并不是所有权人可以决定的,如果经营者玩花招内部窃取这些资产而使所有权人无利可分,那所有权人也无办法可施。上市公司可以说是一半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它既不完全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也不完全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因为上市公司仍然由它的最大股东去具体经营,而对于小股东,他们所面临的就是完全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局面,因为他们那一点点产权构不成对公司具体事务的过问,他们还没有资格拥有这个权利。又如作为吸纳公众存款而生存的银行,它的存款余额的所有权可以说是社会公众的,但公众作为这些存款余额的所有权人,并没有任何资格干预银行的任何经营活动,没有任何资格过问他们的这些存款的使用情况。这是典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
总之,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的证明办法是:看所有权是否有权在它认为必要的时候对经营权进行全方面的干预。如果能,则说明所有权与经营权是不分离的,相反,则说明这两个权是分离的。
5. 股份制公司一方股东如何保住经营权
1、股份制公司经营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
2、经营权属于总经理的职责范围,而总经理的任免由董事会决定。
3、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能控制董事会就可以决定由谁来当总经理。
6. 如果公司法人欠债逃跑了,其他股东如何继续行使经营权
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股东大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因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应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7. 请问有权收回企业的经营权吗
是公司吗?股东是谁,这些都是问题.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能够证明这个企业是你们俩的投资.企业财产应该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公司的股东是夫妻双方,可以主张进行分割.
可以,如有什么麻烦。
8. 控股股东如何夺回公司控制权及变更法定代表人
我先说一下给你的建议,1.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股份,你所谓的股份是股权。只有变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才是股份。2.尽可能召开公司股东会 3.除了你那55%的股权你还能争取到多少股权的支持?如果你能掌握到67%的股权,那么你就可以做出任何你想做的决定,公司67%的股权也就是公司2/3股权意味你具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不是55%所谓的相对控制权。4。你尽可能的拿到绝对控制权,他参不参加会议随他去,然后你在股东会上就可以罢免他,拿回印章,如果不听,公司可以重新刻一个新的章去相关部门备案,写公司章程修正案,废除他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然后去相关部门备案,就齐活了,当然股东大会通过后他不交出了也可以去法院告他。但是别忘了罢免他的同时选一个你信得过的人,或者你自己。(另外你公司公司章程中有没有注明重大决定是要通过多少股权比例?如果没有,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决定要通过2/3表决权的,也就是所谓的绝对控制权)
那你公司章程如果没有规定2/3的表决权,那规定了多少?如果没有规定,那就按照公司法规定的2/3的表决权。
在你公司出现这种情况,是很难办的一种情况,你公司的问题不是只解决谁是董事长,谁是法定代表人,这是层面的东西,最重要的是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如果说你就是想把董事长还掉,法定代表人换掉,当你要在公司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候他依然会牵制你,你就没办法增资或者股改或者结构调整,经营变更。。。。
你要夺回公司的控制权就必须拿到67%的股权,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去看公司章程,看他是选举的还是连续连任的,任期多长等等,就等他任期到期后再选举,那时你就可以抢回来了
9. 公司大股东如何重新获得公司经营权
收取股份,,,把市面上的当股份是51%时就可以啦
10. 公司法人和大股东有权收回经营权吗
这要看有无关于经营权的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经营权就是水中浮萍,非常不稳当,随时可以被拿走。如果有合同约定,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强行收回经营权,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