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三聚氰胺事件获赔,详情是怎样的
中国乳协介绍,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以后,中国乳协协调有关责任企业出资筹集了总额11.1亿元的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金。
赔偿金用途有二:一是设立2亿元医疗赔偿基金,用于报销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年满18岁之前可能出现相关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介绍,经卫生部组织医学专家反复论证,认为婴幼儿的泌尿系统再生能力强,奶粉事件患儿治愈后将来发生相关疾病的几率很低,但尽管如此,责任企业仍本着对患儿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设立了这笔基金。患儿在急性治疗结束后一旦发生相关疾病,经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诊断,就可以凭上述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销医疗费。
二是用于发放患儿一次性赔偿金以及支付患儿急性治疗期的医疗费、随诊费,共9.1亿元。截至2010年底,已有271869名患儿家长领取了一次性赔偿金,由于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查找不到,目前还有极少部分患儿家长没有领取一次性赔偿金。按照规定,2013年2月底之前,患儿家长随时可以在当地领取,逾期仍不领取的,剩余赔偿金将用于医疗赔偿基金。
信息来自 和居网的“乳协公布三聚氰胺案11亿赔偿金情况 27万患儿已获赔 "
㈡ 五粮液调查门事件是怎么回事求大神帮助
卖酒、炒股、还造车的五粮液(000858),上周在a股市场大出“风头”。随着中国证监会的一纸立案调查公告,五粮液突陷“调查门”震惊整个资本市场。106家基金身陷其中忐忑不安,市场随即传出多个版本的调查原因;而随着五粮液公司的紧急公关,机构们又开始高调唱多……直到昨天,中国证监会以及五粮液公司仍没有对此次调查作出正面回应,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将回归平静,飓风过后,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最疯狂的机构对赌 上周三下午开盘不久,在上市公司中有着“重量级”地位的五粮液突然开始断崖式跳水。几乎是瞬间,随着大单疯狂抛出,五粮液股价直奔跌停而去。 “出事了!”部分投资者忽然意识到有什么重大事情发生。果然,在深交所网站上,五粮液中午公告称:“公司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绩优股也被查,这股市没法儿看了!”“中午发公告还不停牌,上市公司怎能这样不负责任!”投资者抱怨归抱怨,但依然尽其所能地捕风捉影、相互打探出事原因。而9日当天,五粮液遭遇上市11年来最疯狂的机构对赌。成交22660万股,成交额达到50.95亿元,是其前一天成交金额的5倍! 深交所公开数据显示,五粮液卖出前五位皆为机构席位,抛售金额共计11.97亿元。不过,在部分机构慌不择路的同时,仍有5.52亿元资金显示为净流入,包括 银河证券(行情 股吧)上海曲阳路营业部、 国信证券(行情 股吧)深圳泰然九路营业部等在内的5家机构共买入3.96亿元。 一直到上周五,五粮液成交仍没有回到平时水平。突陷“调查门”后,五粮液三天累计成交额达到97.6亿元。虽然周四、周五两天,五粮液股价暂时稳定在22元左右,但市场仍在密切关注五粮液的事态进展。 最担心保险资金抛售 作为机构重仓股,五粮液一直颇受基金青睐。数据显示,至今年6月30日,共有41家基金公司旗下的106只基金持有五粮液,持股总数达到3.55亿股,占流通a股比例的9.36%。其中,8只基金持股量超过1000万股。除基金外,中国人寿(行情 股吧)两只产品也累计持有五粮液6415万股,为该股第二、第五大股东。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基金分析师江赛春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机构如果集中抛售五粮液,肯定会对股价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似乎不大。而深圳一位基金经理则对记者表示,目前对五粮液的调查还没定论,如果只是之前未了的委托理财问题,应该不会对公司估值有多大影响,但如果涉嫌财务造假,就很难说了。 另一位市场资深人士则对记者表示,“基金是否抛售,取决于是否真正影响到了该股的业绩和基本面,但保险资金不好说。远到2008年的 中国平安(行情 股吧)(601318)、近到本轮3400点引发的调整,保险资金抛售股票引发的地震并不少见。” 紧急危机公关暂时奏效 在资本市场的动静太大了,这使得五粮液不得不紧急进行危机公关。9月10日下午4时,由中信证券牵头的电话会议召开。据悉,该会上午通知、下午开会,虽然组织得十分仓促,但参会机构却达到170多家。 不过,由于受调查事件仍不明朗,不少与会机构忧心忡忡。一位参加电话会议的券商研究员向北京晨报记者透露,被调查的缘由是众人最关心的问题,但参加会议的公司高管——五粮液公司董秘彭智辅却不愿多说,并多次将会议重心放在公司生产销售上。 “可能是要向市场传达一个信息——公司主业并未受影响。”一位知情人士称,从五粮液的表态来看,公司是知道被调查原因的。之所以没有就该事件发布进一步公告,是因为证监会没有结案,交易所要求他们“不要乱说”。 在电话会议后,券商开始集体唱多五粮液中长期投资价值,并给出“买入”评级。上周五,五粮液也止住跌势并小幅上涨2.15%。 中小股东们很愤怒 五粮液凭啥不停牌 把五粮液“调查门”事件比喻成“因未临时停牌而引发的‘血案’”一点不为过。在上周,资本市场争议最大、中小股东最气愤的,莫过于五粮液出了这么大的事竟然不停牌。 好在五粮液的股价没有继续下跌,否则,该事件真的可能会引发资本市场的一场“血案”。而连续几天,五粮液依然放出巨大成交量似乎也在暗示投资者:机构们正在以自己的“先知先觉”行动着。买入还是卖出?对于中小股东来说,永远后知后觉。 这并非中小股东的错,而是制度上的先天缺陷。不可否认的是,如今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严格甚至可以说是近乎苛刻。只要会引起较大股价波动的情况,通常都会要求上市公司停牌。 为什么这一次交易所却没有要求五粮液停牌?据五粮液方面称,是深交所不让,因为这件事对上市公司影响并不大。种种迹象表明,上到监管层、交易所,下到上市公司,大家对五粮液被调查原因心知肚明,要不然怎么知道影响不大? “影响不大”的“调查门”却引来了公司上市11年来的最大天量,相信交易所事先一定没料到。不过话说回来,既然“影响不大”,发公告时为什么就不能直接公布原因呢?当一次次传闻最终向事实靠近,监管层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如何真正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如今上市公司被调查的案例越来越多。对于投资者来说,大家希望、也有权利在第一时间知道这家公司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不是用来在口头上说说的,我们不愿意看到“三公”原则一次又一次的苍白无力。
㈢ 关于 五粮液的股东
五粮液的第一大股东是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而实际控制人是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于地方国资委,持有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第二大股东是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而上市公司的全称是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明白了这个关系就很好理解它们的关系了——“老子持有儿子”的股份是非常正常的,很多上市公司都是采取的这样股权结构。
上市公司上市的并非是集团公司的全部资产,而是集团公司拿出一部分资产进行上市,很多上市公司都是采取的这种模式。而要实现集团公司全部资产上市,股市称为“整体上市”。例如000333美的集团就是在今年实现的整体上市,前身上市公司叫”美的电器“。
㈣ 网曝“现实版樊胜美家属”获赔16万,这微不足道的案件为何备受网友关注
有一则消息登上了微薄的榜首,小编看的一度非常的气愤,相信下边评论的网友们此时此刻和小编的内心都是一样的,怎么会有如此丧心病狂的父母。小编想和大家好好唠唠这件事情。
最后,小编真的是非常的不耻这对父母的表现,希望这个视频的曝出可以让更多人遭遇这样事情的女孩子可以勇敢的站出来,逃离开这样的家庭。
㈤ 五粮液究竟把从万盈自融来的16亿用在什么地方了为什么不肯还
好好看一下法律吧,这个和五粮液关系不大,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明白吗?五粮液每年利润也是100亿左右,会借民间借贷。如果真的五粮液有法律责任,可以直接告五粮液,让五粮液赔钱,五粮液肯定可以轻松还十几亿。一点问题没有。但是如果不是五粮液的责任,五粮液出来赔钱,怎么对得起五粮液的股东,毕竟五粮液是上市公司。也太便宜放高利贷的这些人了。民间借贷的人,真的是普通老百姓吗?他们赚的利息不少,现在本金收不回来,也是利欲熏心,风控不严,咎由自取。希望采纳。
㈥ 关于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典型案例
*ST通葡定增被否可以视为中小股东的一次“觉醒”。然而,更多大股东通过腾转挪移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方法却往往隐藏极深,难以被中小股东发现。包括航天机电(600151)、宏达股份(600331)、*ST通葡(600365)在内,一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更青睐于利用控制权和散播信息的优势,在二级市场进行减持与定增的数字游戏,形成简单便捷的新型套利方式。
㈦ 五粮液为什么不肯还清从万盈金融借来的16亿元
用户可以向五粮液上市公司进行问询。
㈧ 怎样维护小股东的权益(3)
三、确保小股东表决权的实际影响力 1、累积投票权。 累积投票权有其特点,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和监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按所持股份数乘以拟选举董事和监事人数的积计算,这样小股东可以把自己的选票累积起来,集中到一个候选人身上,那么小股东的代表也可能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权利。累积投票制已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也在章程中规定了小股东的该项权利,从人事制度上,设计表决权的控制机制,从董事会内部对董事直接进行监督,以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2、完善小股东的委托投票权。 委托投票制指股东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代行投票权的法律制度。《公司法》第108条规定了委托投票制,但过于简单。该制度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前不久的五粮液分配方案表决事件中得以证明,小股东不满意上市公司的分配预案,委托专业公司代行股东权利。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按自己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各国公司法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护小股东,但我国现实中,委托代理制被大股东用作对付小股东的手段,发生了异化。国际上近来对此采取比较严格的限制措施,意大利公司法规定,董事、审计员、公司及其子公司雇员、银行和其他团体不得成为代理人。 3、限制大股东的表决权。传统公司法,原则上都规定一股一权,但是,为了防止大股东操纵公司事务,许多国家规定,对超过一定比例股份的大股东的表决权予以限制,公司章程可以具体规定限制办法。比利时和卢森堡的法律规定,在股东大会上,掌握超过公司股份40%的股东,其超过的股份丧失表决权。我国的《公司法》对大股东的表决权没有作出具体限制,应酌情修改。 4、设立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专门机构。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了保护小股东权益的专门机构,如德国、荷兰、台湾的股东协会或小股东保护协会等,这些机构代表或组织小股东行使权利,可以降低他们行使权利的成本。具体职责有:其一,代表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其二,代表和组织小股东行使诉讼权及其他救济权,为小股东寻求救济提供组织和援助;其三,为小股东提供有关参与公司管理、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咨询;其四,向立法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建议。 四、赋予收购方或受让方强制要约和同股同价的义务。 强制要约方式是指一公司收购另一公司的股份且持有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的一定比例时,法律强制其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因为在公司购并中,收购者为了节约成本,常私下与一些大股东协商,以较高的价格收购他们手中的股份,而不向小股东发出要约,使小股东丧失以较高价格出售自己股份的机会。另外,对小股东来说,还存在着公司被购并后其利益受损的可能性。我国采取了强制要约制度,新颁布的《证券法》第81条规定,当收购者持有30%股份时,仍继续收购的,应向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免除要约义务的除外。笔者认为对非上市公司的收购也应适用该规定,以维护非上市公司小股东的利益。同股同价是指购并者在收购目标公司股票时,因某种原因,可能引发目标公司股东争相出售股票,导致股票大幅下跌,损害小股东利益。购并者应对目标公司股票,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持有的股票,应一视同仁,以保护小股东利益。
㈨ 五粮液状告九粮液获赔900万,两者之间有什么恩怨纠葛
说起五粮液这个知名酒的牌子相信很多人都是比较熟悉的,毕竟从小的时候就经常看到相关的广告之类的,但是打着五粮液的旗号碰瓷商家的也是非常多的,比如现在出来的九粮液,这两家名字相差一个字,而且这个九粮液公司也是后来出来的。
毕竟有的人买东西觉得意思差不多就感觉是正品,可是这样对五粮液公司来说是不公平的,虽然两者一直在相互竞争着,但是因为这个品牌之争还是打了很久的官司的,如今九粮液要立即赔偿几百万给五粮液,可以说是得不偿失了,不仅市场口碑和销量没有赚足,反而还损失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