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而且是全资子公司),他们财务报表怎么算,利润分配怎么分啊
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而且是全资子公司)就各算各的利润。
如果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交税在母公司就使用合并报表,利润是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润的总和。
某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除去所有开支的利润叫净利润。
上市公司的季报就是季报的净利润。
上市公司的年报就是年报的净利润。
子公司的报表内容包括在母公司报表中就是母公司的所有者利润。
(1)上市公司业绩与子公司扩展阅读: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
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㈡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是否包括下属子公司的业绩,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资产是否包括子公司的了
集团公司的报表有三种口径:本部报表、汇总报表、合并报表
1.本部报表:近核算母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的报表,不包括下属子公司的业绩;
2.汇总报表:核算母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所有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的报表,但仅是简单加总,未 剔除关联交易,也就是说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也算作销售收入;
3.合并报表:核算母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所有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的报表,已剔除关联交易,是将母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经营单位核算所出具的报表;
上述三种口径报表,单从报表数据来看,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区分:
1.看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母公司报表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了对子公司实收资本的出资,则该报表为本部报表;这种区别最明显!
2.看固定资产,如果母公司是投资管理型公司,无实际经营活动,那么报表上反映有大量固定资产的,就不是本部报表;
3.看少数股东权益,实收资本的上一个科目是少数股东权益(指下属子公司的小股东所有者权益),本部报表不包括子公司,则该科目应为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下属子公司全部都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那么也无少数股东权益!
综上所述,针对你的问题:
1.集团公司业绩是否包括下属子公司业绩?这要看是母公司本部报表还是合并报表、汇总报表,本部报表不包括子公司业绩,合并报表和汇总报表则包括子公司业绩;
2.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资产是否包括子公司的?与以上一样道理。需要说明的是,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据并无必然关系,例如:母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元,子公司实收资本5000万元,无论是母公司的本部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其实收资本都还是2000万元,并不会是两者加总即7000万元。
不知有无说清楚?希望能够帮你厘清这几个概念。
新年快乐!
㈢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算不算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也是作为上市公司的旗下资产
可以打包到上市公司,也可以分拆独立上市
这个主要是看上市公司本身的规划和子公司资产的优良程度,来核算他的价值
㈣ 上市公司报表中净利润是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润总和
“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而且是全资子公司)”就各算各的利润
如果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交税在母公司就使用合并报表,利润是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润的总和。
㈤ 上市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算上市公司吗
当然可以。
子公司相对母公司来说,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母公司按股份比例获得分红。故他们可以同时上市,也可以子公司或母公司上市;可以在同一个交易所上市,也可以在不同交易所上市。
比如现在的中国石化600628和S上石化,还有以前退市的扬子石化和中原油气都是中石化的子公司。
(5)上市公司业绩与子公司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优缺点: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
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董事长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到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当然,董事长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卖给大众,但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恶意买家持有的股份超过董事长,公司的所有权就有变更了。总的来说,上市有好处也有坏处。
一、优点: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
二、缺点: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定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高一点。
㈥ 上市公司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怎么算
一般合并报表冲抵了部分内部交易形成的收入和资产负债,所以你要从合并报表还原到子公司报表的话,也应该考虑合并冲抵项目。这个事情难度比较大,不如给董秘打个电话问问。
㈦ 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收益如何计算
一、2014年证监会修订新计算方法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二、2007年新会计准则颁布后计算方法
与2010年计算方法类似,但是删除了全面摊销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
案例1:某公司资料如下
a上市前分红
2007年3月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元(含税);
b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199号文核准,发行人于2007年8月6日采用网下询价对象申购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及向原个人股东同比例定向配售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68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为8,0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7]13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07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募集资金净额155500900元。
c发行人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2008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07年末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8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2股。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万股增至12,000万股。
㈧ 上市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关系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粘贴一个,自己也学习学习!
上市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㈨ 子公司与母公司都是上市公司,请问母公司的利润是否要把子公司的利润纳入进来算呢
是的。
母公司是要合并子公司的利润的。
㈩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的条件
1、在中国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是股本5000W以上,连续3年盈利,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现象.公司对外发放的股数必须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 。
2、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
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
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创业板上市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发行红筹股上市:
红筹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作为上市个体,申请发行红筹股上市。
·优点:A 红筹公司在海外注册,控股股东的股权在上市后6个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场运作茧自缚灵活性最高
·国务院在1996年6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红筹指引》)严格限制国有企业以红筹方式上市。
·中国证监会亦在2000年6月发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项目,须在上市前取得中证监不持异议的书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