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股份 > 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不再履行

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不再履行

发布时间:2021-07-06 00:13:39

㈠ 股东会决议通过后,部分股东不执行怎么办。

苏信评估答:如果属于股权转让性质并已经实际交付股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该部分股权强制执行公司登记手续或要求该部分股东赔偿因不执行股东会决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㈡ 为什么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不浪费大会时间

㈢ 公司开股东会决定更换法人,法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不再履行法人权利

这个应该是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工商变更后就不是法人了。

㈣ 股东不履行股东会决议 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的理解是:公司法以及相关条文对此做出明确规定的话,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进行。
如果公司法未规定的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当然前提是公司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所以说是需要按具体情况来看的,但是一般这种情况似乎不常见,因为如果是出资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违约责任的追究或者是取消股东资格来解决的。如果不是出资的话,构成侵权的按侵权进行,如果此股东是公司的管理者,则由公司法的高管责任等来处理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或者您详细情形,我给您进一步分析。

㈤ 以下事项中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是

你想事项中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报表决的通过的是在任何事情中一定要一般都是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但是一些比较普通的就是能够直接通过的。

㈥ 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6)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不再履行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㈦ 有限公司不履行股东会决议,股东能够起诉公司,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你说的情况,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若你持有十分之一以上股份,可自行召集主持。
纵横法律网 黎虹律师

㈧ 某股东不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如何处理

法律桥网友新安风咨询: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共有5个股东,股东会形成决议必须经过五分之四及以上的股东通过。现在遇到一个问题:股东会所做出的决议经过5个股东表决、签字同意,但其中1个股东有不同意见,在决议执行过程中,那个股东就是不执行股东会决议。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方式解决?不知道我有没有把意思说明清楚,假如还需要提供什么情况,我可以补充。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要看该决议的内容,如果该内容不涉及到他个人的,则公司董事长(或经理)或法人代表去实施即可;如果涉及到他个人而他不执行,如果有股东协议书,看协议书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有则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看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违约责任问题;最后,如果他不执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新安风再咨询:我补充一下:决议内容都合理合法的,主要是为了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每个股东按照各自所持股份的比例暂借给公司流动资金,其他股东都按时全部打入资金了,就他经公司多次催问,但他就是拒不打入,这就影响到公司正常的运转。我查过各类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都没有涉及股东不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处理问题。假如每个股东都为了某个问题没有达到个人的目的而拒不执行股东会决议,那么公司还怎样保证运转和生存?再说,他不执行决议所造成的损失怎样去评估?又怎样才能去要求他向公司赔偿?赔偿的额度怎样掌握?广州辛巴哥哥律师再解答:首先要看该股东会决议是否“合理合法”,本案涉及到股东会是否有权限来就“每个股东按照各自所持股份的比例暂借给公司流动资金”来作出决议,股东会的职权是法定职权,其权限的范围由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从公司法的条文可以看出股东会乃公司的权力机构,其权限范围乃决定公司内部的事情,至于股东是否愿意“按照各自所持股份的比例暂借给公司流动资金”则属股东个人决定的事情,除非公司章程有约定,否则股东会无权就此作出决议。对以上“每个股东按照各自所持股份的比例暂借给公司流动资金”问题,可以考虑采取增资来解决:公司股东会重新作出决议,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各自股东根据股权比例增加出资,同时规定若某股东不愿意增加出资者,其该出的部分可由其他股东按照比例认购。此时,若该股东不愿意增加出资,其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必将降低。(当然,借贷关系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完全是两码事。)新安风再咨询:按照你说的,那股东除了出资以外,公司流动资金有困难,难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那每个股东都可以不闻不问了,公司的的死活就随他去了吗?这到是个问题,要引起重视了。这说明某个股东可以不顾自己个人的投资的风险,可以牺牲自己的利益,把其他股东的投资全部拖死了,这到是个歹毒的主意。因为5个股东中,有2个股东是很有实力了,其中一个有上亿的资产,老员工也有几百万的资产,还有3个股东都是工薪阶层,但现在这3个股东持有52%的股份,那2个股东持有48%的股份。那两个股东就是要通过不断的扩股,把其他3个的股份变成零头,直至可以忽略不计,变成他们2个占绝对的控股,完全由他们2个人说了算。我认为这是一种恶意的行为,有没办法去阻止他们这么做呢?现在公司就是按照他们2个人的意见,以超出公司注册资金的5倍的投入去扩大生产,造成现在公司的流动资金运转不灵,他们之中是一个股东就故意不肯对公司出借资金,用这个办法来迫使这3个股东放弃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这算是什么行为,这个行为是合法还是合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他们的恶意行为?恳切的希望哪位高手提供帮助,现在公司到了紧要关头。在此,先谢谢啦。广州辛巴哥哥律师再解答:1、由于公司的股东会的职权是法定职权,其职权的限度由公司法作出了规定。而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问题,这是一个合同关系,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通过股东会决议的形式来确定,只要借贷双方没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合同,股东不存在借款的义务。公司本身是一个“资合”与“人合”的混合体,若股东不和或某股东宁愿投资失败,则公司的经营必定受到影响,这样的问题,法律也难以解决。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法律规定需要2/3以上表决权股东的同意;公司“以超出公司注册资金的5倍的投入去扩大生产”属于公司的经营策略方针,这样的举措需要50%以上的股权的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从程序上来保护自己权利。新安风再咨询:按照你的看法,那这个公司只有这么干耗而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了?对于公司向股东借款可是通过股东会形成一致意见的呀,但到实际执行时,就是那个股东不肯借给公司了。现在股东不和的很显然的,那个股东既不转让股份,也不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那到时公司盈利了他又得照样按照比例分红,那这是哪家的法律规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这个是绝对可以做到按照公司章程办事的,他们没办法随意扩股。假如公司有盈利了,可以采用什么合理合法的方式对待不执行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呢?

㈨ 股东不履行股东会决议怎么办,公司有无资格诉讼

公司股东通过一股东会决议,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弥补亏损,后部分股东不履行,公司是否可作为原告诉讼股东履行弥补亏损的义务

㈩ 股份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但不是临时股东大会,是不是可以

不可以,看清法条。
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法条第三款是对前两款的约束,其中第一款指明了股东大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该规定是基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较为松散和开放,股东之间并无紧密联系,大部分股东不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若不在会议通知中记载会议议题,难以确保全体股东平等的获取相关信息。
最后要注意法条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阅读全文

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不再履行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小蚁币目前价格 浏览:741
人民币兑换乌吉亚汇率 浏览:380
2017熊猫普制金币价格 浏览:802
区县金融办改革成金融服务中心 浏览:853
口罩股票未来 浏览:341
调研拓展融资渠道 浏览:586
股指期货操盘手大赛 浏览:190
对公外汇拓户 浏览:239
广发证券草根 浏览:49
银行外汇英文单词 浏览:398
长江小金属网钒价格 浏览:608
丝路硅谷综合金融服务中心 浏览:279
恒星外汇公司详细信息 浏览:16
香港制暴股票 浏览:723
民生银行原油期货 浏览:499
金融行业安全服务 浏览:144
杠杆第三课时教学反思 浏览:180
贵州银行2016理财发放额度 浏览:707
金融服务业的营销策略 浏览:415
500彩票佣金 浏览: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