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济南市密敬田受贿副市长
二、宓敬田的违纪违法事实
曾任济南市第一建材厂长、山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山水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及总支副书记、辽宁分公司党委书记及营销中心总经理。
根据职工举报,经审计和调查,宓敬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犯罪事实:
1.在他担任第一建材厂长期间,利用企业改制之机,转移国有资产、挪用资金1000多万元;在担任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期间,发现虚假签证、偷工减料、采购弄虚作假、暗箱吃回扣,涉嫌受贿罪。我们已向济南市检察院报案,已受理,正在审查过程中。
2.在他担任集团营销中心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赵利平等人,涉嫌侵占犯罪。销售提成共计1.5亿元,只有7000万元有账可查,7600余万元去向不明,证据确凿。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3.在他担任辽宁分公司党委书记分管销售工作期间,2010年至2013年通过巧立名目、虚开发票,套取、侵占公司资金1500余万元,涉嫌侵占犯罪。我们向辽宁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公安机关已受理,正在立案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