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公布的正式的(半)年报和之前公布的业绩快报有什么区别业绩快报必须得公布吗有什么用
正式的年报不只是业绩啊,还有很多的公司信息,比如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分配预案等等。都是你判断公司发展前景所需的东西。业绩快报只有业绩情况,主要是怕投资者等的着急了,先发出来,毕竟大多数投资者还是最关心业绩的。
2. 业绩快报是什么意思
业绩快报是指为了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上市公司在会计期间(年度)结束后、定期(年度)报告公告前初步披露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会计数据和经营指标。
业绩快报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当年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同时披露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百分比,对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的项目,公司还应当说明原因。
业绩快报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有助于积极推进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能够平衡因资金不对等而形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2)上市公司发布业绩快报的目的扩展阅读:
当财务数据出现差异30%以上的差异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需要予以说明,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清晰地把握公司经营状态的变化,从而有效把握可能的机会与规避潜在的风险。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公告都是有关公司经营业绩的信息,从信息质量特征来看,业绩预告的可靠性最差,但及时性最好,盈利公告的可靠性最好,但及时性最差,业绩快报介于二者之间。从前面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知,业绩快报和盈利公告又相当吻合。
3. 什么情况下应该发布业绩预告
根据深圳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第一节第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如预计公司本公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根据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如预计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全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一般而言,业绩预告有两种披露形式:一种叫做业绩预告,另一种叫做业绩快报。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有关规则有一定的不同,H股更是有不同。
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
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规定为:一季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4 月 15 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7 月 15 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10 月 15 日前;年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次年的 1 月 31 日前
4. 在什么情况下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需刊登业绩快报业绩快报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是两个东西。业绩快报是可选的,上市公司可以刊登也可以不刊登。业绩预告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刊登: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同比增减50%以上
3、扭亏为盈
5. 业绩快报的业绩快报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当年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同时披露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百分比,对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的项目,公司还应当说明原因。业绩快报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有助于积极推进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能够平衡因资金不对等而形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此外,当财务数据出现差异30%以上的差异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需要予以说明,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清晰地把握公司经营状态的变化,从而有效把握可能的机会与规避潜在的风险。
6. 上市公司什么情况下要发业绩预告
你好,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二)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三)其他本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
7. 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披露业绩快报吗
不是,一般当年亏损的都要披露,业绩变动50%以上的也要。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上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7)上市公司发布业绩快报的目的扩展阅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