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问下能不能进恒安集团啊!有进过一次,但是我那时处于试用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现在还能进去吗
当事人离职是否还能进去原单位,或者单位的分支机构,要看单位和本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正常手续,当事人离职,即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或封存,并办妥交接手续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职,和新的员工是在同一起跑线,需要按照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
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原来的员工,对于之前在单位的表现和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再次选择原单位,单位通常会了解当事人原来离职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现,个人技术和对单位的奉献或者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等,通过认真的审核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再次接纳当事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如果要回原单位入职,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将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态度、内心想法等等,坦诚地与单位招聘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如情况说明、资格证书、未来工作思路或者计划,以增加重新入职的成功率。
但是如果之前是因为自动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在单位表现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甚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被开除或劝退的,再次入职的成功率一般不大,这种情况,当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虑是否继续求职。本人作为曾经负责人事招聘的管理人员,在与同行的交流中,通常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单位很难接受这种返聘的员工。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劳动者,彼此是双向选择,也是平等的。
我国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了劳动合同法,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正,该法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作为劳动者,首先应该多了解该法律,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履行自己的应有义务。
相关参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恒安集团容易进么
总部地址在福建晋江,到晋江找地上蚂蚁都能问到!如果你的职业理想是CEO或董事会主席,那要靠关系了!虽然是香港上市的外资企业,但事实上还是私企,估计下任董事会主席是他儿子,再下任是他孙子。其他再高的岗位都可以做,完全靠能力(自己建立关系也是一种能力),反正我做到大区经理,烟都没送过一包,全部是一路竞聘上去的。
3. 恒安集团安儿乐我儿子就用两片便伤成这样,而恒安工作人员也承认此事件不止一次 他们以前的解决方式是用
商家好可恶 建议不要在用了 别的也不要用了
4. 恒安集团,苏文强
你好,可以进入到恒安集团的官网上面去查询
5. 恒安集团九大品牌是什么
应该是11大品牌:
心相印、七度空间、安乐、安尔乐、安而康、安儿乐、美媛春、亲亲、淳一、优选、品诺
6. 有没有在恒安集团上班的,他们的待遇到底如何希望了解真实的情况.
其他地方不知道,不过福建这边是不行啊,走了一批又一批!管理混乱,吃大锅饭,真正干事的人很少。工资还可以,就是有追求有理想的人不建议去啊
7. 恒安集团待遇福利好吗
垃圾得要死,工资低,管理吊炸天,到点还不能下班要免费义务白干一两个小时没有加班费
8. 恒安集团产品真伪查询
进入全国入网企业商品真伪查询中心,然后输入生产日期下面的20位长编码即可查询!
还有一个简单技巧,任意对比同型号的2包,前16位数字相同的,肯定假货!!
恒安集团是最早进入中国卫生巾市场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最大的妇女卫生巾和婴儿纸尿裤生产企业,经营领域涉及妇幼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纸;
总资产200多亿元,员工4万余人,在全国15个省、市拥有40余家独立法人公司,销售和分销网络覆盖全国。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1998年在香港成功上市。
主导产品安乐、安尔乐卫生巾,安儿乐婴儿纸尿裤,心相印纸巾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2013年,恒安集团实现销售收入211.86亿港元,上缴税款26亿元。
(8)恒安集团体检扩展阅读
防伪查询方法:
防伪查询使用时,是要配合电话查询(400、800、固定电话)、短信查询、网站查询、人工服务台等平台进行使用。
1、电话查询:
拨打防伪标识物上提供的防伪信息查询电话后(400、800或者固话),根据语音提示输入防伪码,按#号键结束后,防伪信息查询系统会自动播放语音提示:该产品是XX厂家生产的正品,并且通过XX认证等产品信息,如果出现语音提示异常(例如:防伪码不存在警防假冒,防伪码被多次查询警防假冒),则应谨慎使用该产品。
2、短信查询:
通过手机编写防伪标识物上的防伪码,发送到防伪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系统会回复一条关于该产品的真伪信息,以确认所查询产品的真伪;
3、网站查询:
登录防伪标识物上提供的防伪信息查询网站,把防伪密码输入查询窗口后,系统会显示出该产品真伪的信息。
4、人工服务台:
通过拨打统一的人工服务平台,把防伪标识物上相关信息提供给服务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通过核对数据库里的资料,以确认产品真伪。
防伪,是企业在目前社会诚信缺失、假冒伪劣商品扰乱企业正常经营和损害企业、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为保护企业品牌、保护市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防范性技术措施。
企业在充分利用中选防伪技术来打击假冒伪劣、整顿和规范市场的同时,更是现代企业对外提升企业及其产品形象、展示企业对消费者、对社会负责任的一种必须手段。
同时,企业应以防伪为契机,将有效的防伪措施作为企业的一种战略投资,并有计划地制定并逐步实现防伪工作目标,并将防伪贯穿于产品生产、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将防伪作为企业维权、打假、增效、塑造品牌的重要手段。
9. 恒安集团面试
我就是在恒安集团上班,并没有听说过统计部门,知道的有总裁办,系统部,财务部,供应链部,人才资源部。
如果是统计职位,属于财务部,是需要笔试的。我感觉面试不难,岗位所需知识要有一定了解。只是恒安工资低,你能接受,外派也能接受,储备也能接受,而且接受的理由都很好听,他们就很满意啦。
没有硬性要求穿正装,看起来整洁大方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