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股东收购小股东的股份。怎么做凭证,请看问题补充
B股东的权益不能转到公司名下,除非是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减资处理
2. 董事长利用职权收购小股东股权,我的权益是怎么保证,我还能坚持25%的权益吗。
自行协商。
具体情况网上说不清楚,不要追问,更不要来电。如有问题,请在线下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处理(自己擅自处理案件,后果自负)。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可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
帮助免费,智慧有价。我在虚拟的网络上给你回答问题是免费帮助,但免费帮助不能代替有价的智慧 —— 想在现实中处理好你的事情,你必须支付智慧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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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事务繁忙,时间宝贵,也不缺钱。如无委托意向,谢绝单纯以“打探情况”或者“货比三家”为目的的、无诚意的“咨询”。
想吃“免费午餐”的,请您绕道——免费的东西,小心好吃难消化——如果确实生活困难,请联系当地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3.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
少数股东权益只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才会体现的。90%股权,控制应该用成本法。
对于合并报表而言,抵销后,所有者权益在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后会减少少数股东权益的10%。
可以这样理解,收购前,合并报表里包含一块属于少数股东的资产,故需确认少数股东权益。收购后,这一块资产对应你支付10%的对价,收购方真正拥有子公司所有净资产,故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
换个说法:
收购少数前,对于合并报表而言,你抵掉了子公司的equity和母公司的长投,增加了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资产大于负债的那块是你收购90%时支付的对价和少数股东权益。
收购后,资产大于负债的那块就是你两次收购支付的对价了,可以理解为母公司本身的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同时减少。
4.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小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小股东有权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决议,并作出公司合并的特别决议
董事会起草的公司合并协议草案并非已经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只有当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分别作出同意合并的特别决议后,公司才能依法成立。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9项)。
公司合并对公司股东来说关系重大,公司合并属于资本绝对多数决事项,而非资本简单多数决事项,公司合并决议属特别决议,而非普通决议。因此,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4条第2款),或者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第104条第2款)。倘若公司发行了不同类别的股份,那么公司合并决议还需得到各类股份股东以绝对资本多数决规则表示同意。
小股东有权对有瑕疵的公司合并决议寻求司法救济
《公司法》第22条则严格区分了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不同瑕疵,并在此基础上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救济措施:公司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有此制度设计,控制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行使表决权、企图坑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之前不得不三思而行。
小股东有权对无效的公司合并协议寻求司法救济
违反《公司法》、《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强制性规定的公司合并协议无效。鉴于公司合并涉及多方公司及其股东、职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公司合并无效只能由法院通过司法审查程序予以确认。公司合并中的小股东均可向法院提起公司合并无效确认之诉。
望采纳
http://jjckb.xinhuanet.com/opinion/2012-09/04/content_398903.htm
5. 公司并购,小股东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股份转移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的,包括用B公司资产注册新公司,即股东会100%通过,只要B的小股东不签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