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卖酒行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和销项税能又不能进行抵扣税
首先,抵扣税只能是进项税,而由于对方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因此是无法抵扣增值税的。
⑵ 销售酒的商贸企业账务处理
1、2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进业务招待费)。3进管理费用。4资产减值损失5应付职工薪酬
⑶ 卖酒业务员很迷茫!!!
抓紧换,这么干也没啥意思
⑷ 中国制酒的历史已有上千年的时间,中国是什么时候开始治酒的
中国是什么时候开始治酒的?中国酒文化的发展史!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中国制酒的历史已有上千年的时间,据说早在周朝时期就已经掌握了酒曲复式发酵法,从而可以大量制造出黄酒。
而到了秦朝,由于商鞅讨厌酿酒这种“浪费粮食”的活动,所以秦朝的酒文化非常凋敝,目前还算一段缺失的历史。二、两汉时期刘邦建立汉朝之后百废待兴,统治者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随着天下安定经济发展,百姓们的生活得到改善,家里有了余粮之后难免要酿一些酒。
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从汉武帝时期开始,国家像垄断盐、铁一样垄断酿酒、卖酒行业。但这一政策只持续了十几年,因为激起了广大喝酒爱好者的反感。最后,汉武帝不得不让步,将垄断变为收专税。
⑸ 卖酒商业小规模企业进酒会计分录怎么做
卖酒商业小规模企业进酒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XX酒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库存现金等相应科目)
⑹ 经营酒饮类营业 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该是什么
酒饮类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写:酒、饮料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
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52零售业”分类情况,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写:食品、饮料专门零售,食品、饮料,糕点、面包零售,糕点、面包零售,糕点、面包零售,酒、饮料零售,其他食品零售。
凡是经营范围不需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工商局都归为一般经营项目。
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二)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三)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四)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被审批机关取消的。
⑺ 酒类商贸公司账务处理程序怎么做
酒类商贸公司账务处理的操作如下
1、每日营业收入传票的编制,编制收入传票的依据是每日销售总结报告表和试算平衡表。收入凭证的编制方法是:
借:应收帐款——客帐
应收帐款——结帐——明细
应收帐款——团队
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应付帐—电话费
2、街帐、客帐分配表统计
街帐、客帐包含外单位宴会挂帐、员工私人帐、优惠卡及应回而未回帐单等内容,收入核数员每天要填写街帐、客帐统计表,进行分配。
3、客人清算应收款后帐务处理
客人接到宾馆催款通知后,规定在30天之内向宾馆结算应收帐款。当客人付款时,宾馆应开正式收据呈交客人,作为结算凭证。
4、超60天应收款挂帐催款
根据月结应收款对帐单记录及帐项,分析报告内容。对凡是超60天以上应收款挂帐客户,进行再次催款,催款前首先了解尚未付款的帐项具体内容,并将情况向财务经理汇报。
(7)卖酒行业上市公司分类扩展阅读
酒类商贸公司办理流程
1 、确定好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2 、经营范围的确定。酒类销售公司的经营范围酒类(不含散装酒)零售,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投资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
3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5、食品经营许可证。
6、财务人员。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⑻ 卖酒行业是不是有地域限制啊
只要你的产品五证齐全,所在地域经销商的资质合格,是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卖的,但能不能大量的卖,就关键要看你启动市场的方案了。
⑼ 卖酒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多少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执行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享受条件】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均可享受。
6.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税〔2019〕13号文件的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7.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8.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9.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10.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