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是指母公司将资产的一部分转移到新设立的公司,再将子公司股权对外出售,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给母公司带来现金收入的方法。从法律意义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的行为法。 认购这些股权的人可以是母公司的股东,也可以不是母公司的股东。母公司的股东在拥有股权切离方式成立的公司股票后,可以自由改变投资到这两家公司的组合比例,增加投资决策的灵活性而在此之前,这些股东只能通过母公司的投资,才能投资到子公司,其投资活动是单一取向的。
Ⅱ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吗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2)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境外上市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末出台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在“完善基础制度”环节明确提及: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当前A股上市公司群体,已有众多公司将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挂牌的案例,将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趋常见,但将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则少之又少,个别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极端、特殊情形,或是避开监管红线变通实施。
在当前发行体制下,一家公司通过IPO上市便达到了融资发展的目的,如果再将子公司分拆上市,则相当于多拥有了一个资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还可能涉及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独立性等问题。
在专业人士看来,科创板允许分拆上市有着诸多积极意义。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短板,允许分拆子公司于科创板上市,有利于调动上市公司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发挥上市公司在资金、人员、研究能力和市场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创新企业,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
Ⅲ 境外上市的方式渠道是怎样的
从上市道上市加速器了解到境外上市的方式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内地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IPO):以H股、N股及S股等形式在境外上市
中国内地的企业法人通过在香港首次发行股票(H股),或者在纽约首次发行股票(N股),或者在新加坡首次发行股票(S股)的方式直接在境外获得上市资格。如青岛啤酒(H股)、中新药业(S股)等。
二、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直接上市(IPO、红筹股)
中国大陆之外的法人公司或其他股权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享有中国大陆企业的股权权益或者资产权利,并且在中国境外直接上市的方式。如裕兴电脑在香港上市、大众食品在香港上市等。
三、境外买壳上市或反向兼并中国大陆或中国大陆之外的企业法人
如中信泰福在香港买壳上市、浙江金义在新加坡买壳上市。北美特别是加拿大市场一般采用反向收购(RTO)的方式实现挂牌上市
四、国内A股上市公司境外分拆上市
如A股公司同仁堂、复旦微电子、青岛桓玉等分拆子公司以H股方式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五、存托凭证(DR)和可转换债券(CB)
如青岛啤酒、上海石化仪征化纤等八家,他们的主挂牌在香港,同时通过全球存股证方式(GDR)和美国存股证方式(ADR)分别在全球各地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上市加速器企业上市孵化平台
上市加速器通过聚集和统领各类上市中介服务机构,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PRE-IPO投资基金、财经公关公司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上市前服务、上市中服务、上市后服务,上市加速器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企业上市服务产业生态系统。并且会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分析,找准最适合的市场,选择最有效的上市方式,缩短融资时间。上市加速器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企业上市服务产业生态系统。
Ⅳ 境外上市与境内上市的公司有什么区别啊
上市就是进入资本市场。一般选择境内和境外上市的标准有以下几条
一、那个国家的股票好卖,股价高;
二、公司的主要市场在国外,在国外上市更加利于公司未来市场的扩展
三、国内在某个时间是不是不支持某些产业,如新浪当时就是在美国上的市
四、再融资的难易程度。
等等
基于以上,选择国内还是国外看企业的实际情况。
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上市,都需要企业有成熟的产品,稳健的市场以及增长性。
Ⅳ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分为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两种方式吗
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途径主要有直接上市与何接上市两种。
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他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H股(香港)、N股(纽约)、S股(新加坡)等,海外直接上市通常都是采用IPa(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间接上市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和造壳_仁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从公司长远的发展来看,境外直接上市应该是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主要方式。虽然IPO程序较为复杂,需经过境内、境外L管机构审批,成本较高.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也较多.花费的时间较长。但是,IPa有71-大好处: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更广。所以从公司长远的发展来看,境外直接上市应该是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问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但有三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向中国证监会报材料备案,壳公司对国内资产的控股比例问题和选择上市时机。
直接上市与买壳上市之外,采用存托凭证(D epositaryR二eipl,简称DR)和可转换债券上市是另外一条上市捷径。存托凭证是一种可转让的.代表某种证券的证明,包括ADR(美国存托凭证)和GDR(全球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券,它准许证券持有人在债务条款中规定的未来的某段时问内将这些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一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但这两种上市方式往往是企业在境外己上市.再次融资时采用的方式。
Ⅵ 境外上市和境内上市有哪些区别,是否存在优劣
企业在国内上市最直接的优势是:本土企业大环境熟悉、资本运作方式熟悉、市场关注度和了解程度比较高、而且相比较外国的exchange市场,较少担心汇率变动、国家间政治关系等潜在风险,在估值方面也可以较少受国际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影响和打压。
企业在国内上市也有自己不成熟的问题:首先IPO操作上法规特别是执法能力并不健全。证监会和审计部门对IPO过程的审核常常会漏掉或者选择性放过造假者、不具备资格者。例如当年的万福深科和后来的绿地造假的案件。这些问题会让投资者对国内的IPO市场信心不足,这也间接造成前一年国内IPO直接冻结的情况。当一个服务系统自己都无法提供可靠的制度和执行力时,必然无法吸引更多更广阔的市场。其次,国内企业的投资者大多把IPO作为一种圈钱的方式,而不是一种和企业共同进一步发展的方式。这就造成了国内上市的一些企业并不是优质企业或者没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当二级市场投资者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现股票市场并不能带来收益的潜力时,预期就会降低,而市场活力就会下降,对后来的IPO企业就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再其次,,国内的IPO制度特别是创业板的准入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向中小型创新企业敞开。这需要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板块的接纳能力。这样才能更加鼓励这些中小企业在二级市场中加入更多的活力。
企业在海外上市的优势:国外,特别是美国的股票市场操作相对来说规范,市场化程度高,制度和监管执行力都水准很高,只要符合上市的条件,不用太担心制度角度对企业的约束。而国外IPO的代理人,即那些Ibanking从操作和业务理解上来说也强于国内的同行,无论是路演、定价、IPO策略还是post-IPO的服务都会比较的完善。 此外,很多外向型企业或者寻求全球发展的企业也会考虑到国外IPO。因为这是一个很好让国外资本了解国内企业的一个方式。例如现在Nasdaq板块上很多中国公司慢慢让国际的资本了解到中国企业,阿里在国外上市路演也造成了轰动。从吸引资本角度来说,好的企业在国外上市有能力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从市场的角度,海外上市为企业打开了一扇通过全球市场的门。
企业在海外上市也有其缺点:首先,海外IPO的代价比较高。无论从代理人选择,还是从IPO整个过程的考虑,上市开销都会比国内上市要高。其次,如果只是以圈钱为目的的上市,并不一定能得到比较好的IPO过程。所以在海外上市需要考虑的是企业本身在资本市场是否有吸引力。海外的投资者会相对理性的来看待上市企业。再次,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一般来说估值偏低。这是由于海外潜在竞争对手的打压,也是因为海外资本对中国企业了解度不够的原因造成的。所以,一些企业投资者并不一定愿意在海外上市,或会降低他们自己的收益。第四,海外上市或许降低国内的投资者的关注度。从二级市场的操作来看,因为时差、语言和外汇的管控,国内的很多投资者不一定会特别关注海外的公司,这样也会对企业的股值造成些许影响。
Ⅶ 一个大公司 如果分拆上市的话 可以在比如说 国内 香港 美国 英国 日本 都一起上市么
你说的完全可以,比如中石化在上海、香港、纽约、伦敦四地上市
Ⅷ 现在证监会允许分拆上市了吗 已经有公司分拆上市了吗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证监会分拆上市)
境内存量上市公司只要符合条件可以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
证监会开出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大条件包括:
一.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项目;
二 .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三 .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四 .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五 . 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六 .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事、监事、高管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这六大条件意味着上市公司并不能将其拥有的每一家子公司都进行分拆上市,但是并不妨碍市场炒作分拆上市概念股的激情。旗下拥有众多子公司的同方股份本周大涨近20%,成为分拆上市板块领头羊;长春高新上涨9.13%,盘中一度突破50元大关,创下历史新高。另外,天通股份、通化东宝等也有上佳表现。
业内人士指出,分拆上市之所以诱人,原因在于股权的二次溢价,特别是创业板目前的巨大估值溢价,对于主板公司进行子公司分拆上市有着极大推动作用。一旦子公司实现上市,原本仅能够享受子公司投资收益的母公司,将被赋予流动性溢价,这对主板上市公司估值来说是一次系统性的提升。
已经分拆的或受益的
Ⅸ 上市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可以分拆再申请上市吗
可以用分拆上市。
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2000年,联想集团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略调整,对其核心业务进行拆分,分别成立新的“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2001年6月1日,神州数码股票在香港上市。神州数码从联想中分拆出来具有一箭双雕的作用。分拆不但解决了事业部层次上的激励机制问题,而且由于神州数码独立上市,联想集团、神州数码的股权结构大大改变,公司层次上的激励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