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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大股东增持2限制

发布时间:2021-08-18 15:20:09

1. 股票市场里,为什么公司大股东要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累计增持不超过2%

大股东承诺增持,一般是在股票市场低迷的时候,股价下跌,公司形象受损,或股价低不利于公司增发、配股等筹资目标,大股东为增强流通股的小股东的持股信心,做出一个自己主动花钱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流通股的姿态,争取使股价停止不断下滑的不佳走势。
主动增持是表现大股东本身对公司未来看好,希望小股东也能看好公司,不要抛售。

2. 港交所规定的大股东持股上限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09-01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3日
●除息日:2009年6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2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8年度
3、发放对象:截至2009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3元
5、对于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存在除前述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等股东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其他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3日
2、除息日:2009年6月2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26日
四、分配实施办法
1、本公司股东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金华峰联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不计息。
五、咨询联系办法
1、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579-82320582;传真:0579-82324666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官方消息

3. 控股股东持有30%以上股份 如何继续增持超过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4. 证监会对大股东增持是怎么规定的政策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规定,大股东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均不得减持该公司股份。但并未规定大股东减持股份会有什么惩罚。

相关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的,可以先增持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12个月内大股东增持比例超过2%,还是要先申请豁免,才能增持。

上交所还规定,大股东在实施增持计划时,不得将其所持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违例者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

为遏制内幕交易,《指引》规定四个时间段内,大股东不得进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以上规定出自上证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修订版)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4)港股大股东增持2限制扩展阅读

大股东增持就是说大股东自己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仓量,

是对公司长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还有就是管理层增持,这都是对公司未来相当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订单,以及未来一段时间还会有大量的潜在订单,因为没有人比公司管理层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大股东增持原因

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规模增持股票,一般选在股市低迷时期,为显示对公司未来业绩有信心,同时提振二级市场股价。

但是在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后,大股东动辄以上亿元现金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表面上看显得有些任性。

如果是上市公司发公告说有大股东股票增持股票的情况就是说大股东比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数量。大股东增持对公司股票一般属于实质性利好,一般会带动股价上涨。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公司情况的应属公司大股东,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说明对公司未来发展看好,公司一旦有发展前景,将从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价格上扬。

二、从市场供求看,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扩大了对该股票的需求,求大于供,将在市场层面推动股价上升。不过有时候大股东增持股票短期对股价有一定支撑作用,不过由于增持的原因绝大多数是由于市场行情低迷。

我们常常看到所谓大股东增持,基本属于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利好作用极其有限,甚至会是主力刻意打压股价的契机,绝大多数股票在大股东宣布增持后都走出先扬后抑的走势,对这种股票我认为都没有介入价值,尤其是大盘蓝筹宣布增持,必须在一周内清仓。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义明显不同。股票的好坏,还是看这家公司值不值。

大股东增持就是说大股东自己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仓量。对于股份公司而言,

大股东可以公开购买公司股东。对于有限公司而言,大股东可以从其他股东中购买股份。

参考资料

谨慎看待大股东增持 人民网

5. 港股关于限售期的法律规定

1、港股的限售期跟国内类似,公开销售需要一个禁售期,也有锁定的时间期,但可以通过机构与机构之间来转手股份,这个不受限制的。
2、限售期是指对某一类股东持有的股票约定在持有一定期限后方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流通。限售期概念多出现在股改、管理层股权激励、兼并收购等事件中。
3、限售期到期后,市场上流通股数量将增加。如果受限股东在到期后大举卖出公司股票可能引发股价下跌,特别是公司大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大量卖出股票的行为,容易被市场理解为公司内部人士不看好公司股票的前景。A股市场最受关注的限售期到期影响来自于股改完成后大量国有股上市流通,如果市场上没有足够流动性来接手,可能导致股价下跌。

6. 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后锁定多长时间

1.如果是公司高管,原始股有一年锁定期
2.股东持股超过5%,有一年锁定期
3.如果是高管在买入后,也过了一年锁定期再次买入,那么在六个月内不能卖
4.如果只是普通股东,不担任高管,买入的不超过5%,那么没有锁定期,随时可以卖

7. 大股东增持了公司股票 那么在多长时间内不允许发生重大事项

在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定期报告披露日期,前十日为窗口期,不得增持。在重内大事项自可能容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

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不得交易股票。在没有公告前的时间,只要谈判双方接触确定重大事项时,那就从接触那天开始就不能买卖了。

(7)港股大股东增持2限制扩展阅读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

8. 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增持股票有限售要求吗

没有限售要求。但是有披露义务

一、当投资者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否则即构成严重违规行为。

二、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三、买卖时间限制
《证券法》第47条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将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这些投资收益归公司所有。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该公司股票买和卖行为必须间隔在6个月以上,否则该股东不能享有其买卖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同时,也构成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将会受到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和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看你持有股票是否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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