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明确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包括股东会召开的时间、通知、股东提案的条件和收集、临时股东会的表决方式,会议资料的准备和存档,文件的签署等等。
㈡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表决方式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二十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㈢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代表大会表决以不记名方式进行,但实际以记名方式表决。公证处参与了现场的公证和表决。
不能。公司章程只能由股东大会修改,以董事会申请的方式修改表决形式是无效的。
如果不能重开,那可以在下一次开股东大会的时候做出一个追认效力的决议,即认为这次开的股东大会尽管在表决方式上与公司章程不符,存在瑕疵,但确实是股东大会真实意思的反应,不影响决议效力。
还有,开股东大会这种事应该让律师鉴证,找公证处多不专业。
㈣ 股东大会决议表决方式可以用举手表决吗
可以,一般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由公司章程决定,举手表决只是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的一种,而且表决公司重要决定开股东会会有会议纪要的,在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上要让股东签名确认的。
㈤ 股东会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是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是“全体股东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是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是“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权”。
比如:甲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是1000万元,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是700万元,但是要通过特别决议就需要1000万元×2/3以上表决权通过。
又如: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是1000万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是700万股,但是要通过特别决议就需要700万股×2/3以上表决权通过。
㈥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表决方式是记名还是匿名一般会具体规定吗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从以上规定来看,记名还是匿名可以由章程规定。
㈦ 为什么股东大会要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呢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是因为:每一个股东,因持有股票的数量不同,所代表的票数也不同。每持有一股,代表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