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转债交易规则新规
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不能申购或买入,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沪深交易所将实施《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不能申购或者买入可转换债券,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为了不影响投资者的正常投资,各投资者应赶紧在理解相关风险的基础上,及时签署风险揭示书。这也就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在本周内签署风险揭示书,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进行可转债将受到影响。
(1)大股东持有可转债转让限制扩展阅读
证监会10月23日就《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针对近期出现的个别可转债被过分炒作、大涨大跌的现象,《管理办法》着重解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适应、交易制度缺乏制衡、发行人与投资者权责不对等、
日常监测不完备、受托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通过完善交易转让、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可转债持有人权益保护、赎回与回售条款等各项制度,防范交易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
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声,表示将可转债交易情况纳入重点监控,实施监管和自律措施。与此同时,券商已经纷纷向投资者发出通知,要求10月26日前参与可转债申购、交易前,应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否则无法参与交易。市场认为,疯狂的可转债,或将就此消停熄火。
为保护众多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对大股东在法定期限内买卖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行为予以必要的限制和监管。由于大股东在决定公司重大问题上有较多的表决权,是证券法所规定的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内幕知情人。为了防止其利用所持大比例股份的优势地位,通过频繁地买卖本公司的股票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损害其他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专门规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反向进行股票买卖,其间必须间隔6个月的时间;如果未间隔6个月,在该股票买卖中获取的收益,即差额收入,归该公司所有。但有一种例外情况,即证券公司承销股票发行,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⑶ 大股东协议转让特定股份是否要遵守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的限制
根据《上市公司来股东、董源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特定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共同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即共用该1%的减持额度。受让方持股5%以上或者为控股股东、或者为董监高的,还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减持、董监高减持的规定。
⑷ 大股东持有的可转债转股后可以直接抛售吗
应该不可以直接抛售的。
⑸ 申请新债失败原因是股东限制
新债是不需要资金,进行申购的。这个是可以直接在交易软件上交易时间去申购,但是创业板的新债是需要开通创业板权限才可以申购的,看一下是不是申购到创业板的新债又没开通权限。
1、因为开户当天买入导致的,在开户后第二个交易日就可以正常交易了。
2、深市或者沪市有一个市场的没有开户,因此只能买卖一个市场的股票,另一个市场的股票不能买卖,需要再办理另一个股东账号。
(5)大股东持有可转债转让限制扩展阅读:
打新债的相关介绍:
一般来说溢价率越低,破发概率越小。其实一个可转债的估值高与低,我们可以通过他的溢价率来判断。通常转股溢价率越高,代表转债价值越低,上市后破发的概率也较大。这里有个公式可以参考:
转股溢价率=(转债现价-转股价值)÷转股价值×100%;转股价值=正股价格÷转股价格×100;投资者应当综合判断一下新发行的可转债是否具有打新价值。因为除转股溢价率以外,可转债上市首日的表现还会受到转债条款、正股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影响。
⑹ 创业板对持有可转债有数量比例方面的限制规定吗
与主板一样,创业板对持有可转债数量比例也有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达到发行总量的20%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同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20%及以上的投资者,其所持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0%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告。
⑺ 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
可转债一般有以下三种交易方式:
1. 可转债买卖(二级市场交易) :可转债上市后支持像股票一样在二级市场买卖,价格受二级市场上买卖供求的影响产生波动。
2. 可转债持有至到期 :可转债可以持有至到期,到期后将兑付本金和利息。
3. 可转债转股 :可转债可以在转股期限内转成股票,股票到账后可在二级市场交易。转换的股数=认购金额/转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