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资本公积股东可分配吗
合理。
因为股东对所有者权益有要求权,而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公积。
补充:
资本公积在账务处理上一般是不能分配,但是你说的是退股,这个就不是一般的问题了,因为一般情况下股份是不需要偿还的。
❷ 股东对资本公积享有权益如何划分
股东权益又称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其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资产、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所有者权益可分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其中后两项统称为留存收益。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
直接计入所者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
资本公积可以转增资本。按《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❸ 资本公积可以向股东分配吗
资本公积不可以向股东分配。
❹ 关于股东入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分配的问题!
全额优先满足实收资本。
❺ 【求助】请问哪个法条明文规定资本公积归全体股东享有
公司财产归公司所有这一点是明确的,说公司未分配利润或者其他财产归全体股东,本人认为是从所有者权益这一角度来看的,因为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股东权力支配公司财产。
❻ 目前,A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后,可以约定为A股东独享吗
A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后,只要确认是计入资本公积的项目,资本公积是全体股东共享的;要是有单独约定A股东独享的,应视为租入固定资产更为合理。
❼ 股东投资问题,涉及资本公积。
1、A企业没有投资B企业的可能,A企业的注册资金不足以投资B企业。
2、由于A企业未来会注销,如果以A企业做为投资方,可能给B企业带来不可预见的风险,此风险来自工商管理方面。
3、建议你们将A、B两家企业并列,分别投资,不要通过A企业投资,这样会比较容易操作。
4、如果一定要通过A企业,只有两种方法,一是增加A企业注册资本(入实收资本,不是资本公积),二是以A企业名义借款支付,不过这样在未来A企业注销的时候都有可能产生麻烦。
❽ 股东出资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是否可以约定归属于该股东享有
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的案例:1,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用的很多,也就是用资本公积仅仅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2,在中小板的赣锋锂业(002460)中,也存在资本公积定向转增的做法,请参考招股说明书第41页。
❾ 股东出资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吗
股东出资不可以全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股东捐赠部分,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一般新成立的公司,只有超出应缴实收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的公司,新加入的股东因为享受企业已经实现的经营积累份额,所以会被要求多投入一定比例的投资(投的多,占的少),多投入的部分也是计入资本公积的;
股东无偿投入的,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9)资本公积单一股东独享扩展阅读: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需要按照股东的比例转增。
1、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关联交易差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及其他资本公积。
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及其他资本公积等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而其它不可以转增资本。转增时按股东持股比例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将盈余公积转为资本,以持股比例转,以转增后留存的此项公积不得小于注册资本的25%为限。
❿ 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和 大股东独享资本公积 是一回事吗
是不是一回事,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分。
在一个企业里,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和大股东独享资本公积是不是一回事,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大股东是企业的唯一国有股东,那么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和大股东独享资本公积就是一回事。如果大股东不是国有股东,或者大股东不是唯一国有股东,那么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和大股东独享资本公积就不是一回事了。
在实务中,不按股权比例分家的资本公积就是“国家独享资金”。某些政府补助,政府会下发文件规定该资金作为“资本公积-国家独享资金”或“资本公积-国家扶持基金”等名目入账。说白了就是这钱啊是国家的,与私人股东没什么关系。
(10)资本公积单一股东独享扩展阅读
国家独享资本公积是有特定含意的,并不是某级政府要求就可以记入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的。
例如,某中央国有独资企业在某市开发区设立一户全资子公司,开发区要求企业将开发区政府拨付的补助资金计入“盈余公积”,并且明确该部分权益由开发区政府独享。开发区政府在拨付补助资金时一定会明确资金的性质、用途和补助的目的。应当依据资金的性质、用途和目的,对照相关法规进行帐务处理,不可能仅依据开发区政府的要求进行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