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介佣金是什么意思
佣金(Commission)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根据佣金是否在价格条款版中表明,权可分为“明佣”或“暗佣”。" 明佣 " 是指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约定佣金率。若中间商从买卖双方都获得佣金,则被称为"双头佣" 。
说合买卖的中间人,在中国史籍上早有记载,《史记·货殖列传》称之为驵侩。宋以后称为牙行。到了近代,牙行又称牙纪、行纪,牙商又称经纪人。牙行在交易中起着评物价、通商贾、代政府统制市场、管理商业的作用。牙行凭借其特权将经营范围从为买卖双方作介绍,扩大到代商人买卖货物,代商人支付和存储款项,运送货物,设仓库保管货物,代政府征收商税等。
佣金,牙商、经纪人等中间人说合介绍生意所取得的酬金。又称牙佣、中佣、行佣。在商品交易必须通过牙商的情况下,佣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中间剥削。佣金大多由卖方付给,也有由买卖双方分别付给的。所付佣金的数额依商品的性质和货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约定俗成的,形成了惯例。
2. 佣金是不是就是中介费
佣金,牙商、经纪人等中间人说合介绍生意所取得的酬金。又称牙佣、中佣、行佣。在商品交易必须通过牙商的情况下,佣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中间剥削。佣金大多由卖方付给,也有由买卖双方分别付给的。所付佣金的数额依商品的性质和货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约定俗成的,形成了惯例。
3. 二手房给了中介费了还要给佣金么
明显混淆视听,两个费用是一回事。他们那这个说事,真是恶心押。
佣金、中介费是一回事。而且为什么要不房款交到中介呢,应该直接给房主呀。他们没权利收这个钱。别被骗了。即使是三方交易,中介公司只有权利收中介费,其他费用不用过他们手。除非你委托他们交易。
4. 佣金是中介费或者是提层吗
佣金是指经纪人佣金,即经纪人不属于买卖的任何一方,只是中间牵线搭桥,可以算是相当于中介费,但不完全一样,佣金一般是个人收取,中介费是中介机构收取;
提成是买方给自己的销售员提供的,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奖励销售人员;
回扣,或者叫返利,是买方或者卖方给对方(卖方或者买方)的利益
5. 房屋中介里的开单和佣金是一回事吗
开单才会有佣金,这是中介里的常态,其实每个行业都一样,每卖出去一样东西,都会有相应的提成。
6. 什么是佣金,和介绍费有什么区别
佣金(Commission)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根据回佣金是否在价格答条款中表明,可分为“明佣”或“暗佣”。" 明佣 " 是指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约定佣金率。若中间商从买卖双方都获得佣金,则被称为"双头佣" 。 说合买卖的中间人,在中国史籍上早有记载,《史记·货殖列传》称之为驵侩。宋以后称为牙行。到了近代,牙行又称牙纪、行纪,牙商又称经纪人。牙行在交易中起着评物价、通商贾、代政府统制市场、管理商业的作用。牙行凭借其特权将经营范围从为买卖双方作介绍,扩大到代商人买卖货物,代商人支付和存储款项,运送货物,设仓库保管货物,代政府征收商税等。
介绍费一般是中介费。
中介费是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
7. 什么是居间费它与佣金一样吗
居间费是指:在进行某项活动或纠纷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合理向委托人收取的报酬被称为“居间费”。居间费和佣金的性质是一样的。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7)中介费和佣金是一回事吗扩展阅读: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是对居间人的居间费用的规定。
佣金符合三个条件: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8. 居间服务费、代办费、中介费、佣金关系
中介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是1。5% 贷款代办费是800元。经纪人的职责就是帮你寻找适合你的房源。让你对所买的房子满意。领你看房。辛苦钱。
9. 佣金和中介费有区别吗
分情况处理不同。像房屋中介,中介费国家有限制。像介绍工程的中介费国家没有限制。
10. 佣金与手续费的区别
不一样的。手续费是佣金的一部分。
股票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通常这一部分被称为规费。
《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02年5月1日开始,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通常这一部分被称为规费,深圳收取0.2175‰
,上海收取0.1875‰)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由上面的通知可知股票佣金理论上只能在3‰~0.2175‰之间浮动,严格来说,券商还有人力、房租、水电及一些税费等成本在内,且券商也要盈利,实际上券商给到投资人的佣金范围,最少也要在0.5‰以上。截止到2010年1月,北京上海等地新开户佣金一般是3‰,大资金会有可能1.0‰、0.8‰,0.6‰是极大资金或机构才可能达到的。小资金客户,如果通过券商的客户经纪人预约有可能降低到0.8‰,0.6‰,因人而宜。国内股票二级市场佣金普遍偏高,希望2010年能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