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业务员收了合同佣金不上交公司
可能业务员跟公司在某一件事上意见不一致,才扣下合同佣金不上交公司,公司可以找业务员沟通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如果存在业务员贪心可以直接开除。
❷ 外贸业务员在签订外销合同时,抬高价格,拿走公司公司潜在利润5万,构成职务侵占罪么
典型的眼红!人家是凭本事!有本事你去卖到200!自己拿100啊!靠 尼玛中国的廉价劳动力 赚点钱还被人扯成职务侵占罪! 鄙视你|!
❸ 借款(4000元)不还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如果确实是按借款的,则可考虑归还,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项目是预提佣金,则应该考虑之后是不是进行了结算,如有则应该取消。如有别人代签的借款,则实际上款项是不是由借款人实际得到,如未得到则有代签人承担责任。
❹ 对方给了一万多佣金,这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怎么说呢
有的时候有的事没有办法按法来做的
这个问题可以从多种角度来看
怎么说都有理
你当成回报吧
如果从法的角度来说肯定是了不管你是不是正式的员工,但不是正式的员工我可以随时走,不用怕的
❺ 职务侵占的一些问题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❻ 借款(4000元)不还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看你什么身份了!
因为职务侵占罪是身份犯罪,必须要有特定身份的人才能构成。
❼ 收受回扣是职务侵占罪吗
重要的是看看回扣是不是明确约定的,如果是的话,那就是正常的佣金,否则,有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是,职务侵占罪的可能比较小
❽ 如何界定职务侵占罪名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具有如下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内容:(1)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行为人利用其在本单位担任的职务所形成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如公司经理利用其调配本单位财物的权利,财会人员利用其管理、经手账目、钱财的方便等。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上便利,就不构成本罪。即使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利用自己因工作关系熟悉环境、了解情况、便于出人单位等方面的方便条件,也不构成本罪。(2)必须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非法占有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盗窃、骗取、侵吞等。(3)侵占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3、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且是在本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而主管、管理或经手财物的人员。根据刑法典第127条第2款规定,本罪的主体只能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这些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