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开设一个香港银行公司账户费用是多少
银行收费都是不同的 不同的类型公司去银行开户收费也不同。
首先你是注册地在哪里的公司呢?
另外现在香港公司账户不好开,最好是有人指导开户。
Ⅱ 佣金的收取多少法律上有规定吗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法律上明确了合法的中间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服务获得合法收入的规定。为区别佣金和折扣、回扣的界限,第2款对佣金的概念作了规定,即“本规定所称的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保险法》第125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险人,保险公司应依法支付代理人(保险营销员)手续费(佣金)。佣金是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报酬,与投保的保户不发生直接关系。
佣金通常仅指首期佣金和续期佣金,还包括附加佣金(即业内通常所说的OR),附加佣金通常是以增员奖金、管理津贴的形式出现。根据不同险种,保险公司给付营销员的佣金有所区别,但支付的佣金率要经国家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在寿险方面,大部分是长期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间有的要从儿童开始一直到终身,长达几十年。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只是在首年多些,然后逐年大幅度降低,最多支付5年。如果将营销员的佣金平均到几十年,实际上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是很有限的。
Ⅲ 洗黑钱最多判多久,资金千万以上
洗黑钱超过千万属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八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也即是说,不论多少钱,只要有上列五种行为,都会被判刑。
处罚
一、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三、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Ⅳ 那些属于洗黑钱的范围
1.古董买卖
你买了40只明代的花瓶,每个5000美元。你把它们都拿出来拍卖,把这些藏品分别存放在12家拍卖行内,最好分布在12个不同的城市。当一只花瓶被拿出来拍卖时,你或是把它卖给出价最高的人,或是派你最亲近的叔叔去拍卖行把它买回来。
人们买你的每件东西一般都是用支票付款,所以,当你的叔叔为买其中的一个花瓶付给拍卖行5500美元现金时(即5000美元的拍卖价加上向买主收取的10%的手续费),他们会给你一张4500美元的支票,即拍卖价减去向卖主收取的10%的手续费。
这些费用作为洗钱的开支完全可以被一笔勾销。幸运的是,你还可以把这个花瓶再次拍卖。当然,做这档生意的前提是:你多少得有点没落贵族的做派。
2.寿险交易
保险“洗钱”主要集中在寿险领域,尤其是在团体寿险中。通过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达到将集体的、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目的。
3.海外投资
经典做法是:进口时,高报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国外供货商,然后从其手中拿回扣、分赃款,并将非法所得留存在国外;出口时,则大肆压低出口商品的价格,或采用发票金额远远低于实际交易额的方式,将货款差额由国外进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国外的账户。如果胆子足够大,可以考虑在境外银行直接建有个人账户。
4.地下钱庄
2002年汕头许鹏展地下钱庄案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许鹏展的主要“资产”,是许鹏展以汕头市金园区新兴鸿展农副产品商行等20多个空壳公司名义在几个银行开设的20多个账户。在一个设施再普通不过的写字间,许的日常业务为造假财务报表、虚报营业额和利润,却在没有任何营业活动和收入的情况下,不断缴纳各种税收和保险。由于钱庄资金往来量巨大,许鹏展需要频繁地更换账户。每换几个新账户,他就逐步从老账户里把资金转到新账户上来。
5.各类赌场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在远华案中落入法网。问起蓝甫的不明财产和他在境外违纪参赌的情况,他大言不惭地称,几年之内,他通过赌博赚到的钱多达65万美元外加33万元港币。蓝甫的谎言被一些已经到案、曾经陪同他参赌的人戳穿,因为蓝参赌每次都几乎铩羽而归。
如果是高手,他拿着1000万的筹码进场,输掉100万后离场,要求赌场把剩下的900万打进他的账户,他已经为将来可能的追查设置了障碍。因此,人们只注意到这些人在不停地输钱,但相对于标准洗钱模式中的大量损耗,赌场洗钱的风险常常会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6.证券洗钱
2002年12月16日,裕丰国际和富昌国际及金禾国际在香港被勒令停牌,停牌原因涉及洗钱。这三家公司,多为朋友之间相互帮衬持股,圈子外的小股东非常少,这种公司在香港市场人称“干”,而被称做“干”的一类公司往往被某些国际组织视为洗黑钱的“最佳拍档”。
Ⅳ 我朋友把3张银行卡拿给别人走账70万赚取佣金700元,今天被公安传唤,现在还没有回来,他是犯法
嗯,估计是犯事了,到底是怎么。是洗黑钱吗?还是怎么的。搞不懂。
Ⅵ 帮人洗黑钱16万,所得3200手续费,他的犯罪所得是多少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
帮人洗黑钱16万
得到了3200元的手续费
,他的犯罪所得是多少?
他的犯罪所得就是3200元。
所以犯罪的代价是很高的
,是为了区区3200元就要做到,
而且这种属于团伙作案,
分工明确。
案值巨大,因为是按16万算的。
所以处罚决定肯定不清。
希望吸收教训
,以后不要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
Ⅶ 什么叫洗黑钱
黑钱是不正当收入(法律禁止的)。也就是说,你有钱,但来路不正,如果拿出来用,有人质疑钱的来路,无法解释。
洗钱常见的方法是花掉、赔掉,实际上对方也是自己或自己控制的。比如在期货市场里,你用正当收入和非法收入(名字不是你的)分别开一个户头a和b,在相同价位一边做多,一边做空,那么a的赢利额也就是b的亏损额,然后同时平仓,就把黑钱洗成正当的了,因为看起来a账户赚的是市场的钱,跟b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如果很不巧,因为期货市场其它人的运作,a赔给b了,没关系,只不过白的洗到黑的那里了,还是自己的。只好重来一次,多弄几次,总会成功的。
●什么叫“洗黑钱”
简单地说,“洗黑钱”就是将从事犯罪所得或进行非法交易的赃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转,掩盖其非法性质和来源,使之以合法的身份进入流通市场。这里的犯罪活动包括贩毒、绑票、勒索、恐怖活动、走私、偷税逃税等。
●“洗黑钱”三种方式
据介绍,“洗黑钱”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与境外签订购货合同汇钱出去,这时通常得境内外互相配合作假单证;第二种是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汇出去;第三种是分散投资,把非法取得的资金化整为零。
●“洗黑钱”一词来源
“洗黑钱”一词最早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当时芝加哥黑手党的一个金融专家购买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机,开了一个洗衣店。在每天晚上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把其它非法所得的赃款加入其中,再向税务官申报纳税,扣去其应缴的税款外,剩下的非法所得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
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因何出现
地下钱庄多出现在外向型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进行非法外汇交易的大部分是企业。原因是这些企业对外汇的需求量很大,但由于国家实行外汇管制,通过正常渠道得到的外汇数额有限。而且,按正常做法外汇从申请到真正能够使用,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和繁琐的手续。地下钱庄的非法交易手续简单,费用低廉,通常只收取1%到2%的佣金,对有关企业极具诱惑力。
●地下钱庄如何操作
作为金融服务的非法中介机构,地下钱庄通常的操作手法是,换汇人在境内将人民币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通过境外合伙人将外汇打入换汇人所指定的境外账户。现在,地下钱庄已经演变为非法收入的洗钱工具,在沿海地区更成为资本猖獗外逃的一个重要渠道。
全球有"黑钱"100万亿美元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全世界每年洗钱金额已高达4000亿美元,相当于贸易总额的8%,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2%。全球的“黑钱”经过慢慢累积,至今已达1兆亿美元。当这些人从走私中赚到越来越多钱的时候,怎样合法地花出去就成了大问题。
Ⅷ 洗钱与洗黑钱是一回事么到底是什么意思
洗钱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一系列金融帐户转移非法资金,以便掩盖资金的来源、拥有者的身份,或是使用资金的最终目的.需要“清洗”的非法钱财一般都可能与恐怖主义、毒品交易或是集团犯罪有关。洗钱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money-washing)”一词直译而来,其形象的语言表述记载着洗钱一词的发端:20世纪初美国芝加哥以阿里·卡彭等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的一名财务总监购置了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洗衣物,而后采取鱼目混珠的办法,将洗衣物所得与犯罪所得混杂在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使非法收入和资产披上合法的外衣.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或个人,有五种行为:(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