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出口企业如何应对人民币升值的不利影响
(1)面对新的外汇市场发展态势,国内企业必须及时调整思路,增强汇率风险意识,从多方面入手,主动进行汇率风险管理。
第一,利用金融产品规避汇率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继1997年推出远期结售汇业务后,又于2005年8月推出了人民币货币掉期业务。企业若能合理地使用这些风险管理工具,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规避汇率风险的。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各行均可经营1年期汇率保值产品,且产品可进行多次展期;同时,还要求商业银行开发1年期以上的远期汇率产品。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相信应对汇率波动的金融产品会越来越多。
第二,通过信用管理规避汇率风险。无论采取信用证还是非信用证结算,均可采取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期的办法。通过银行“保理”和“福费”等产品将远期出口应收账款提前卖断,及时结汇。在中长期业务中,尽量采用“买方信贷”,少用“卖方信贷”。通过“买方信贷”方式,在项目启动阶段将应收账款提前收回,从而先行兑换成人民币。增加“贷外汇还外汇”的业务,不与汇率发生关系,从而直接避免了汇率波动的风险,减少损失发生,但也要考虑利息负担。
第三,改善自身经营管理规避风险。灵活采用业务延后兑换付款,出口业务提前结汇兑换,注意进口业务和出口业务的币种搭配。增加出口贸易中美元以外的货币结算,特别是欧元、日元的贸易结算,可以减少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带来的损失。增加出口贸易中本币结算,以直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充分利用人民币信誉良好的态势,在周边国家和边贸中推广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方法。对于出口业务,除了提前结汇,还可采取收取预付款的办法;对于进口业务,尽可能延期买汇,拖延付款买汇时间,从而减少人民币支出。
第四,合作双方合理分担汇率风险。对于流通型外贸企业,可采取“内外两头挤”的方式,将风险转移给供货方和国外买方。对于生产型企业,可采取“提高外销价”的方式,还可以直接通过合同制订汇率波动的分摊机制,通过修改与进口商的合同,采取滑动价格等办法合理分担和消化汇率升值风险。
第五,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规避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以来,已有上千家企业享受了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便利,直接避免了汇率波动损失。银行可以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票据报销”产品及时卖断银行票据,提前结汇规避风险。随着出口贸易中本币业务结算增加,推动本币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承担工作。在中长期项目中,增加“买方信贷”业务的承保业务规模。
(2)
第一,提升产品档次,增加产品附加值,改变以廉价取胜的做法。
第二,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创建产品品牌优势 。
第三,大力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 。
(3)以上策略来源于:《人民币升值对我国企业的影响及相应对策 》。
❷ 进出口贸易案例分析
1、从贸易术语选用角度来分析,我方应吸取的教训是:选择熟悉的装运港,或者选择安全可靠的储存仓库。另外,采用FOB术语,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投保,从而可以较少出险后的损失。
2、既然是FOB术语成交,那么,买方应该投保相关的险种,在出险后的损失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理赔获得赔偿。本案例中的卖方交货时符合交货的要求,大米出现问题是海运过程中的,所以,买方不可以向卖方提出差价损失赔偿的要求。
❸ 出口成本核算的案例分析
进口商品总成本=RatelxCIFx(1+A+D+V+DxV)+P+F1
计算结果显示:
其中:Ratel是外汇汇率,CIF是货物到岸价,A为外贸公司的进口代理费费率,D为海关进口关税税率,V为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率,P是到岸港口的港杂费,F1为港口或机场到仓库(货主地)的内陆运费。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非彩色投影机,进口合同总价为30万美元,价格条款为CIF上海。丙外贸公司的进口代理费为1%,海关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港口港杂费为500元人民币,内陆运费需要1000元人民币,当日外汇汇率为8.28。
解:投影机进口总成本=RatelxCIFx(1+A+D+V+DxV)+P+F1
=8.28x300000x(1+0.01+0.2+0.17+0.2x0.17)+500+1000
=2484000x1.414+500+1000
=3513876(元人民币)
1、如遇所进口的货物以FOB价格条款报价,则计算CIF价格公式为:
CIF=C+I+F=FOB+I+F
其中,FOB是货物的离岸价,C是进口货物成本即离岸价,I为保险费,F为海运和空运费。
例如,如一批进口货物的FOB总价是10万美元,从国外港口运到上海的海运费为2600美元,保险费为200美元,则该批货物的CIF=FOB+I+F=100000+2600+200=102800美元。
2、货物运至仓库后,仓库费用应由货物实现国内销售的日期而定。
❹ 求汇率风险案例分析
1.身边的案例
我所供职的商学院最好、最受追捧的课程是为企业量身定制的top executive课程。去年九、十月份,某超大型国企旗下的人才开发学院来询问了有关定制六天课程的报价,然后向上头去要今年做这个课程的预算。最近,该国企人才开发学院拿到了这笔预算,再来与我们商学院联系,却发现课程价格已从当时预算做的280万RMB上升到了340万RMB。
除了课程本身价格(以瑞士法郎计)上涨10%以外,RMB价格涨幅的另一半来自汇率变动。该国企做预算用的汇率是当时的6.25,而目前瑞士法郎兑RMB汇率已升至超过7,升幅超过10%。该国企人才开发院院长非常希望做成这个课程,但与预算的缺口有60万之巨,令他头痛不已。
既然该国企当时已打算订我们的课程,而瑞士法郎兑RMB在2007年一路升值,如果进行一些避险(hedging)操作,就能把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锁定在一定范围内:
借助银行提供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该国企询价时即期汇率为1瑞士法郎=6.25RMB, 假设当时6个月远期售汇汇率为1瑞士法郎=6.30RMB,该国企与银行做远期售汇交易,那么6个月后的今天,无论瑞士法郎汇率如何变动,该国企都能够按6.30的汇率兑换瑞士法郎,计算下来,成本仅上升两万多RMB。
借助货币市场工具
根据我们学院报价44.8万瑞士法郎,该国企可拆借2,796,504元人民币(=448,000/(1+0.25%/2)*6.25,0.25%为瑞士法郎6个月期存款年利率),兑换成447,440瑞士法郎,并将这笔外汇存6个月。6个月后的今天,447,440瑞士法郎连本带息变为44.8万,付给我们商学院;同时,人民币6个月期贷款年利率为6.57%,该国企需要归还的本金及利息为2,888,369元人民币(=2,796,504*(1+6.57%/2)),也就是说,成本上升仅8万多RMB。在这里,瑞士法郎与RMB存款利率之差达到6.32%(=6.57%-0.25%),如果利率之差小一些,节省的成本会更多。
借助外汇期权工具
该国企可买入6个月期看涨瑞士法郎看跌人民币期权,假设期权的协定汇率为6.30,也就是说,该国企获得了6个月后以6.30的汇率用RMB买入瑞士法郎的权利。6个月后的今天,该国企执行期权并选择实物交割,以2,822,400元人民币购得44.8万元瑞士法郎,加上期权费成本(交易额的1%-3%),仍能节省巨大的汇兑成本。
2.利用贸易融资规避汇率风险
从汇率风险防范的角度看,进口贸易融资可以通过推迟企业购汇时间,避开汇率的高点,先由银行垫付资金对外付汇,待汇率下跌时再购汇归还银行本息,从而降低购汇成本;出口贸易企业在结算货币汇率预期下跌时,可预先从银行取得贷款;办理结汇,待实际从国外收汇时再归还银行本息,从而避免汇率下跌的风险。以进口押汇为例,如某企业A于3月15日需对外付汇100万欧元,进口合同确定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为993.8/100,付汇当日汇率为1007.6/100,是近期最高点。企业财务人员通过查看近1个月以来的汇率走势,以现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为983.2/100—1007.6/100,而且波动剧烈,因此决定办理进口押汇融资业务,先行付款,待利率回调时再买入欧元,归还银行贷款。可行性分析的结果:银行当期欧元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3.2%,月利率为2.67‰。因此一个月内只要出现一次欧元汇率下调超过2.67‰的情况,融资就有收益。从近期欧元汇率波动来看,日波动幅度最大达到2.42%,波动幅度超过1%的天数超过8天,因此融资是可行的。最终企业办理了一个月期限的全额进口押汇,利息为2,666.67欧元,到4月10日欧元汇率下调至990.8/100,企业立即买进1002666.67欧元,共支付人民币993.44万元,较直接购汇付汇节省人民币100×1007.6/100-994.96=14.16万元人民币。
3.汇率国际结算和信用证结算风险案例
国际结算案例:某公司出口服装到韩国,客人要求做D/P托收,并且指定韩国工业银行作为代收行。由于买卖双方做业务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也通过韩国工业银行托收过,所以此次业务还是重复过去的做法。但是这次单据寄到韩国工业银行之后,却6个多月也没有收到货款,而客人其实早就把货物提走卖掉了。原来是银行私自将提货单据放给了买方。该出口商非常着急,聘请了律师专门飞到韩国,好不容易才把货款追回。后来该出口商仔细核对过去的收款纪录,发现以前历次托收虽然都收到了货款,其实每次都是银行先将单据放给了客人,客人都要滞后至少一个星期才付款。
以上案例其实是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时候指定代收行的问题。很多进出口企业在业务中,会遇到托收结算方式下,进口商指定出口商将托收单据寄到指定的代收行的情形。对于这样的情况,出口商要特别有风险意识,否则后果是很难设想的。对于出口商来说,后果是轻则代收行违反UCP522的规定,被拖延付款;重则出口商根本收不到货款。所以当企业自己作为出口商的时候要谨慎对待进口商指定代收行的要求;而当企业自己是进口商的时候,可以考虑是否自己指定代收行。
点评:跟单托收一般都适用国际商会的《跟单托收统一规则》,也就是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CP522,或者URC522。该规则从1996年1月开始生效,其第七款:商业单据的交单(承兑交单D/A和付款交单D/P),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必须在付款时交出的托收指示,不应包含远期付款的汇票。
如果托收包含远期付款的汇票,托收指示应列明商业单据是凭承兑而不是凭付款交给付款人。如果未有说明,商业单据只能是付款交单,而代收行对由于交付单据的任何延误所产生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
如果托收包含远期付款的汇票,而且托收指示列明应凭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时,则单据只能凭该付款才能交付,而代收行对由于交单的任何延误所产生的任何结果不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D/P托收,后面跟的汇票一定是即期汇票。如果托收含有远期汇票,那么一定是D/A,而不是D/P。换句话说,如果托收声明是按照UCP522规则,那么D/P远期就是不存在的。UCP522的第七款的第三条其实就是说,假设出口方提交的单据是D/P远期,好比D/P60天,那么单据将在付款人付款之后才交给付款人(进口商)。如果因此造成了货物滞留码头之类的风险和费用,代收行将是不负责的。
过去一些银行收到远期D/P的托收单据以后,会发函要求委托方更改托收指示,比如改成D/P即期,或者D/A远期,不然他们将视作D/A远期,而且过去南美的银行会将D/P远期视做D/A。
现在的情形是:D/P一定是即期,只要是远期的,一定是D/A,全世界的银行都这么做。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我国的国际贸易商比较倾向于采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特别是出口商,觉得信用证结算最保险。其实信用证结算也有风险,而且很多国际骗子利用人们相信信用证的心理,利用信用证诈骗。
信用证本身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这是出口商接到一份信用证以后首先必须确认的问题。
开证行的资信问题信用证是什么?最简单地说,就是开证行的一个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既然信用证是一个付款承诺,那么是谁做出的付款承诺就非常重要。开证行和进口商联合诈骗的事例在一些落后的,混乱的,腐败的国家并不少见。对于信用等级不佳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就要考虑拒绝接受或者一定要求资信很好的银行保兑。
制订合理的信用证条款,保证出口商安全收汇。
信用证既然是开证行的一个有条件的付款承诺,那么具体是什么条件当然也非常重要。出口商收到信用证之后,一定要仔细阅读信用证,了解每个条款的真实含义和用途,及时发现信用证中不合理的条款,自相矛盾的条款,似是而非的条款,做不到的条款,非单据条款,软条款……
软条款信用证问题结构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信用证;有客检证条款或者其他要求买方提交某种单据的信用证;部分物权凭证直接寄给买方或者卖方根本就不掌握货权的信用证;有自相矛盾的条款或者没法做到的条款的信用证有付款保留条款的信用证。
案例:某外贸公司出口一些运动器材到美国。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比较短,另外具体的规格型号在生产过程中也有些调整,所以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有好几个不符点。经过和进口商的磋商,进口商给出口商写了保证函,声明接受单据中的所有不符点,并且将正本的保证函寄给了出口商。那么出口商应该怎么做?
从本案分析可看出:出口商应该牢记信用证的定义———信用证是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如果进口商直接写信给出口商,承诺接受单据中的一切不符点,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对于出口商来说,正确的做法是:要么修改信用证,要么敦促开证行作出接受这些不符点的承诺。
对有不符点单据的处理方法:在实践中,企业经常发现从业务的一开始就非常小心谨慎,但是对于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在交单的时候,仍然存在不可避免有不符点,这时候我方将怎么处理呢?
应该立即通知国外买方,告知其单据中有不符点了;如果可能要求尽快修改信用证,可以要求我方银行立即发电报给开证行,告知其单据中所有的不符点,并询问是否接受这些不符点,有不符点的单据,尽量不要改为托收方式,因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假设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开证行收到这些单据后,要么是拒绝接受单据并且退单,要么就是接受不符点单据并支付货款。这一切,都必须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的合理工作日之内,而且肯定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这一切。这样出口商知道对方拒收单据之后,还来得及作其他处理,比如退运或者转卖他人。如果改成托收结算方式,国外银行只有义务在7个工作日之内向进口商提示单据,如果进口商迟迟不去银行赎单,那么很可能造成额外的费用,甚至错过处理货物的时机。有不符点的单据,
不要相信客人的同意接受的保证书。信用证是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假设出口商提交的单据有不符点,必须让开证行认可才行,进口商的认可是没有实质意义和法律意义的。
转让信用证问题案例:某公司通过韩国的中间商出口服装到欧洲。韩国中间商提出采用D/A的结算方式。该出口商觉得D/A结算方式风险太大,不愿意接受。而后韩国中间商提出要么改成D/P结算方式,要么改成转让信用证的结算方式,韩国中间商是第一受益人,该出口商是第二受益人。该公司就选择了转让信用证的方式,觉得信用证方式的风险总要比托收小。
❺ 中国出口型企业如何躲避外汇风险
专家认为,企业要解决当前“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困境,有很多问题要解决,首先企业自身要增强对“人民币升值”的整体认识,要了解人民币汇率走势及内在基础规律,要掌握企业外贸定价、风险转嫁、汇率避险及应收账款保值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实际操作,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风险。专家还表示,现在企业特别是从事进出口业务和拥有外汇资产的企业,应该综合考虑资金来源和用途、自身财力和外汇市场的具体情况以积极应对。
发挥自身功效降低贸易风险。让客户共同分担“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利润空间压缩的损失,是很多出口企业很自然能想到的避险方式,但是这要冒着客户流失的风险,其实提价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人民币的小幅升值对于企业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像近一段时间的升值幅度,对企业就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因为进出口企业与外商签定订单一般都是以年为单位的,突然变动价格国外客户往往很难接受。此外,专家还表示企业可以通过与信用评估机构合作,调整进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比重来自己调节风险的大小。
❻ 外贸案例及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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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地板
2004年10月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地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19290.20。2005年6月17日,加拿大对本案作出终裁。2007年5月3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本案启动第二次期中复审调查程序。
2007年11月2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地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裁决,裁定26家中国应诉企业获得单独税率,对于其他未合作公司,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确定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和补贴额分别为30%和3.54元/平方米。
中国钢材
欧盟钢铁业者(Eurofer)11月27日对日益飙升的中国钢材进口提起新的反倾销申诉,而贸易摩擦在11月28日开幕的中欧峰会中成主要议题。曼德尔森已警告称,如果中国不放开对欧盟企业的贸易壁垒,他可能采取行动。
中国挂锁
2006年12月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为83011000。
2007年11月14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在其《联邦公报》上发布公告,根据巴西外贸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颁布的第51号法令,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反倾销日落复审案作出裁决,税率为3.56美元/件,有效期为5年。
汽车零配件
截至2006年底,我国汽车零配件已遭到10多起反倾销调查,涉及到雨刷器、刹车盘、刹车鼓和汽车挡风玻璃等产品;2007年同样风波不断,近几个月,就有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客车、卡车斜纹轮胎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秘鲁调查当局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程序等,“反倾销”大棒频频挥舞。
薄壁矩形钢管和复合编织袋案
2007年11月27日,美商务部就对华第三和第四起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案——薄壁矩形钢管和复合编织袋案作出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补贴。中国商务部发言人王新培2007年12月4日表示,中方对美商务部仍坚持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的决定,并沿用其在铜板纸案和标准钢管案中的错误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机电产品
2007年12月3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其《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机电产品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以决定是否要取消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5204、85015304、85041001、85041099、85043301、85081101和85081999(原税号85091001)、85094001、85094002、85159001、85163101、85166001、85167201和85322299。该公告自2007年12月3日起开始生效。复审调查期为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将就本次复审在2008年6月17日举行听证会。
热浸钢材
欧盟12月对从中国进口的热浸钢材进行反倾销调查,而此前欧盟贸易总长已警告可能会采取严厉的制裁行为。据悉,在10月收到欧洲钢铁制造商的投诉后,执委会将于12月中旬对这批钢材进行调查。
据透露,商务部下一步将全力应对美国、加拿大等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争取更多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将重视钢铁、纺织等主要及敏感产品的贸易摩擦,准备下发337调查的档案文件,提高企业应诉能力
❼ 如何理解外汇汇率对中国进出口的影响
在国际市场的影响下,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十分频繁,而且有升
值,也有贬值,需要全面分析其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确保国际
贸易的持续稳定进行。
1.人民币升值。
1.1有利影响。
(1)有利于减轻外债压力。人民币汇率上升后,尚未偿还的外
债还本付息所需要支付的人民币数量就会相对减少,在一定程度上,
减轻了外债负担。例如,我国在与美国的贸易中,尚未偿还的外债有
30亿美元,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为6.35,则需要支付人民币本金190.5
亿元。而如果人民币升值,与美元的汇率变为6.22,则需要支付的人
民币本金为186.6亿元,数量减少3.9亿元,使得外债负担有所减轻。
(2)优化外贸结构。人民币升值后,在国际市场上的购买力将
会有所上升,有限的资金可以购买更多的资源和商品,从而降低进口
商品的价格,扩大我国对于石油、粮食等大宗产品的进口数量,也可
以有效抑制初级产品的出口,对我国的外贸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例
如,原本10万元可以在国际市场购买8万斤粮食,人民币升值后,变
更为10万斤,可以提高进口,缓解我国的粮食压力;同时,原本的初
级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会有所降低,从而抑制初级产品的大量出
口,优化对外贸易的结构。
(3)推动我国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由于受到经济发展程度的
限制,我国出口企业长期以来走的都是粗放型增长的道路,主要依靠
我国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出口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产品的
消耗大,附加值低,企业仅仅获得少量的加工费用。最为明显的,就
是我国中东部地区的苹果生产厂商,依靠流水线作业的方式,生产苹
果手机等产品,缺乏技术性,尽管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但是经济效益
低下,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人民币升值
后,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价格竞争优势将会减弱,逐渐淘汰
那些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管理效率低的企业,促进企业向着技术
创新型和自主品牌型转变,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可持续发展
的能力,从而实现我国国际贸易有粗放型向效益型和质量型转变。
(4)促进国际市场的开拓。人民币汇率的提高,使得人民币在
国际市场中的购买力上升,从侧面减少了企业对外投资的成本,提升
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开拓能力,推动我国跨国、跨州企业的形成和发
展,从而为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提供不竭动力,促进我国有资本输入
国逐渐向着资本输出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