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举例说明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意义
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是指一国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
(一)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是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三大基本工具之一。
(二)央行买卖证券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影响金融体系的流动性,调控基础货币,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体系内流动性总量适度、结构合理、变化平缓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的目标。
(三)货币政策中介指标的选择:数量指标和价格指标及其相互关系
㈡ 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属于( )。
【答案】C
【答案解析】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卖出或买进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以改变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政策措施。
㈢ 中国银行在证券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是在开展它的什么业务
你是想问中国人民银行吧?这是央行调控货币量的手段,叫公开市场业务
㈣ 可是书中写道: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已卖价减去买价为营业额!!
个人的 有个人所得税
㈤ 中央银行在证券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是在开展它的什么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还有一般不直接买卖股票的
㈥ 将有价证券转让,算应纳营业税的时候是(卖出价-买入价)×适用税率吗为什么要减买入价呢,
这个是《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属于例外、列举性的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如果不减去买入价、仅以买出价征收营业税,会使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的成本显著增加,就没人去买卖金融商品了,从而阻碍金融市场的发展。
㈦ 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意义是什么
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
中央银行这种证券买卖的行为并不是为了营利,它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买卖投放或回笼基础货币,影响金融体系的流动性,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实现体系内流动性总量适度、变化平稳、结构合理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的目标。
证券买卖业务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具有操作灵活、主动性强等优点,其重要性已越来越受到重视。
㈧ 以盈利为目的,并以自有资金和账户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是证券公司的什么业务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
㈨ 非金融企业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如何处理
【问题】
1、《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如果是非金融企业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其买入价也是按上述规定计算吗?为什么要减去红利收入?
2、财税[2003]16号第(十八)款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但是,也有文件没有规定“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这项内容,只规定可以减去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请问如何处理?
【解答】
1、《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理财产品持有期间的红利收入不缴纳营业税,但转让环节作为成本扣除。
财税[2003]16号文件中对买入价的确定方法,明确为“金融企业”,但实际处理中,其他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八)款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上述规定,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均可以作为计税营业额的减除项目。
㈩ 2)中央银行在证券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是在开展它的什么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