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上市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请与审批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公司法》同时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当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7)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8)证劵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3.订立上市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4.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补充:
股票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股票暂停上市条件: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3000)万元)、股权分布(25%、10%)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3年连续亏损。
股票终止上市条件: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善,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上市公司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上市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Ⅱ 发行股票的条件和主要程序有哪些
您好,
就现阶段讲,我国企业申请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公司。
(2)妻有桩全的橱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3)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自有资本。
(4)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至少应有3名发起人;发起人认购的胶份应至少占发行总额的30,这是对新成立的股份公亩的特别要求。
(5)再次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必须在再次申请发行般察俞的两年内保持无经营亏损。
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起草申请发行股票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文件。
(2)委托知名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为其资本评估。
(3)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先向计划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报批手续。
(4)委托证券公司作为承销机构。
我国股票发行的基本程序:
.1。股票发行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耍求提出发行服票的申请。首次发行服票的新公司,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①发行股票巾请表,这包括:发行公司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所发行股票的名称、种类,本次发行的范围、总额,每股金额,工西注册登记悄况,发行股票的用途,股息红利分配方式等,②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③企业章程,④发行股票的章程,⑥股票发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⑥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总额的30%以上的验资证明,⑦发行的股票所筹资金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批准文件。
公司再次发行股票,除申报上述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如下文件:①董事会关于再次发行股票的决议,②经注册会计师查核签证的最近两年年度的财务报表。
现有企业实行股份判而发行股票时,除申报上述有关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以下文件:①省(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文件或实行股份制的方案,②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资产的报告。
2。有关审批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按有关政策进行审批。
3。主管机关审定股票式样。
4。发行人在获准发行股票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完成股票发行。
5.承销机构(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的股票承销.业务。
6。投资者购股并在承销机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Ⅲ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是怎样一个流程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经关部门批准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挂牌进行市交易股票要市交易必须具备定条件并按定原则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股票交易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市程般要遵循几原则: (1)公性原则 公性原则股票市应遵循基本原则要求股票必须公发行且市公司需连续、及公公司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相关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足够信息进行析选择维护投资者利益 (2)公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每、每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公、客观立场反映情况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于误境行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市交易各包括各证券商、经纪投资者买卖交易条件机应该均等 (4)自愿性原则 指股票交易各种形式必须自愿前提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股票市条件各相同都包括项目: (1)资本额 般规定市公司实收资本额低于某数值 (2)获能力 般用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比率反映获利能力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3)基本结构 般用近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比率反映资本结构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4)偿债能力 般用近流资产占流负债比率(即流比率)反映偿债能力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5)股权散情况 般规定市公司股东数低于某数值 美纽约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市条件家公司要使其股票该交易所挂牌市必须满足几面条件:(1)公司前完全竞争条件税前收益250万美元前两每税前收益低于200美元; (2)公司净形资产低于1600万美元; (3)公众所持普通股价值总计1600万美元; (4)少100万股股票公众持; (5)100股股东至少2000; <6>经并及公布公司切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市标准:(1)市股本及资本额东京附近公司股份应1000万股 资本额5 亿元; 东京附近外公司股份应2000万股 资本额10亿元; (2)股东数应2000; (3)设限5; (4)资本净值15亿元每股100元; (5)近3税前纯利润: 每2亿元 第二3亿元第三4亿元; (6)配股息 近3每每股5元市预期仍维持水平. 般股票申请市应向交易所提交文件: (1)市申请书; (2)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 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能影响股票价格波避免现市况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市董事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计师事务所注册计师鉴证公司近2及1月至申请前1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员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户事项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说明 市公司证券市若现列情形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管理委员核准交易所停止某种市证券买卖甚至终止其市: (1)市公司发重改组或市公司经营范围重变更符合市标准者 (2)市公司覆行定公义务或财务报告及呈报证券交易所其文件实记载 (3)市公司董事、监事、 经纪员持占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股份股东行损害公众利益 (4)市公司股票交易近内其月平均交易量足100股或近三月没交记录 (5)市公司经营状况欠佳近两连续亏损或市公司现面临破产局面 (6)市公司其信用问题停止与银行业务往 (7)市公司连续季度交纳市费 (8)其原致使市公司必须暂停市 外市公司股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自暂停市 市公司问题较严重或列情况证券交易所报经关证券主管机关核准问题公司作终止其市资格决定: (1)市公司暂停市所列情况已造严重 (2)市公司暂停市期间未能效消除暂停市原 (3)市公司解散进行破产清算 (4)市公司其原必须终止市
Ⅳ 股票发行环节有哪些
股份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按下述程序办理:
第一、申请程序。
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订,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第二、审批程序。
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第三、复审程序。
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证券委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简称,它是全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管理。证监会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简称,它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股票的发行除了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之外,还必须由这两个证券主管机构审批。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在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发行申请时,还必须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申请报告;发起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登记证明;
公司章程;
招股说明书;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其它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立项的批准文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经2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经2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签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经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验资报告;
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文件;
股票发行的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管理部门要求报送的其它文件。
第四、股票发行人(即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
有关法规规定,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包销是指承包销售股票的方式。即证券经营机构作为承销人,在股票发行前就将发行人的股票全部包下销售。股票发行结束后,未售出去的股票,要由承销人全部认购下来。 代销是股票承销人只代理发行人销售的股票。股票发行结束后,未发售出去的股票可全部退还给股票发行人。
股票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承销方式;
(3)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4) 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5)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6)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7)违约责任;
(8)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有关法规还规定,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全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发出要约,邀请或者要约,已经发出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五、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股票的通知,进行股票发售工作。
招股说明书对股票的发行有重要作用,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公司名称、住所;
发起人、发行人简介;
筹资目的;
公司现有股本总额,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总额、每股的面值、售价、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值和发行结束后每股预期净资产值,发行费用和佣金;
初次发行的发起人认购情况、股权结构与验资证明;承销机构的名称,承销方式和承销量;
发行的对象、时间、地点及股票认购和股款缴纳的方式;
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风险预测;公司近期发展规划和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件;
重要的合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及简介;近3年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立、盖章的审计报告;
增资发行前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资金的运用情况;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它事项。
招股说明书一般要在股票发售之前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证券报刊上。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会严重误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通知也要在报刊上公开发表,通知中要列明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发行时间及发行的办法。
Ⅳ 简述股票上市的条件和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股票上市申请。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审查批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5)股份或股票发行的程序扩展阅读:
流动性增强:
私人公司的所有权通常不具备流动性而且很难出售,对小股东而言更是如此。上市为公司的股票创造了一个流动性远好于私人企业股权的公开市场。投资者、机构、建立者和所有者的股权都获得了流动性,股权的买卖变得更加方便了。
尽管流动性可以提升公司的价值,但是这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注册权、锁定限制和持有期等。例如,典型的经营者和建立者会面对各种限制。
不允许他们在公司上市后的若干个月内将股权兑现。流动性还为公司将增发股份卖给投资者进行再融资提供了更大的机会,帮助公司的负责人排除个人担保,为投资者或所有者提供了退出战略、投资组合多样性和资产配置灵活性。
薪酬和人力资本
上市公司可以使用股票和股票期权来吸引并留住有才干的员工。股票持有权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并阻止员工离开公司而成为竞争者。如去年上市的阿里巴巴、巨人网络等中国企业,因员工持股而创造了数千名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还有数名亿万富翁。
Ⅵ 公司发行股票具体是一个什么过程
是一个股份制的过程。
把全公司的资产转化成股票。
卖给所有员工
Ⅶ 股票发行程序
一、受理申请文件
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 3万元。
为不断提高股票发行工作水平,主承销商在报送申请文件前,应对发行人辅导一年,并出具承诺函。
在辅导期间,主承销商应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考试。如发行人属 199 7年股票发行计划指标内的企业,在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考试。应考人员必须8 0%以上考试合格。
如发行人申请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由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推荐材料。中国证监会收到推荐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科学院对企业进行论证;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科学院收到材料后在40个工作日内将论证结果函告中国证监会。经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证监会将通知该企业及其主承销商按照《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并予以优先审核。
二、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三、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发行审核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工作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四、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五、复议
发行申请来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Ⅷ 股票发行有哪几种方式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股票发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 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