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理财都有哪些风险
零风险!~~~~~~~
只要银行还都是国有的话,都会有钱还你的,放心存款,呵呵!~~~~~
2.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有法律效力吗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风险揭示书》属于要约邀请,不具备合同法律效力。
近年来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各类存款和投资意识得到复苏,并不断高涨,各商业银行也日益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的担忧和关注与日俱增。
一、个人理财产品
当下,个人理财产品名目繁多,如按照法律性质进行分类,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一是顾问型理财服务,银行与客户之间并不存在具体的资金往来关系;二是委托型理财产品,即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三是委托加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四是委托加银行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五是存款合同理财产品,如“外汇可终止理财产品”;六是存款合同附条件理财产品。
二、要约邀请
要明确认识什么是要约邀请,首先要认清什么是“要约”。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之为报价、发价或者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当事人为受要约人。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足见“要约人是否受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约束”是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键。《风险揭示书》虽然具备签字盖章等形式,但银行却不受产品介绍的约束,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合同法》第15条进一步规定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3. 银行理财投资的风险有哪几类
20世纪90年代以来,百富勤倒闭、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倒闭等事件的发生,都说明高风险已经渗透到投资银行业务的所有领域和各个环节,收益越高的业务伴随的风险也越高。从现有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措施来看,单一的风险管理已经无法满足防范的需要,要从系统的角度对所有可能的风险进行综合管理,投资银行需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系统,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和模式,以促进投资银行的顺畅运行和健康发展。投资银行运营中风险主要来源于环境的不确定性,构成风险的种类很多,按照风险诱发的具体原因,可以把投资银行面临的种种风险分为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五类。投资银行在从事不同业务处理的过程中面临不同层面的风险,主要包括证券承销风险、证券经纪风险、证券自营风险、基金管理风险、兼并收购风险、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和风险投资业务的风险。从风险性质和涉及的范围角度而言,可以将其归纳为两大类:一是系统风险;二是非系统风险。
4. 银行很多的理财产品,在风险一栏里标注为两颗星,请问,理财的风险怎么理解
一般的风险等级应该是五级,两颗星不算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