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理财公司由哪个政府部门管理1
目前的投资理财公司没有被哪个政府部门管理。从资产类别的角度来说,目前在国内有比较明显监管的包括:保险、银行、证券、融资租赁、小贷业务。有相应部门管理的有私募基金。
2. 在网络上理财平台不让提现,欺诈客户找哪个部门
首先您需要确定该平台是否为正规的投资理财平台,上网查一下这个平台运营企业的资质,若资质是没问题的,建议再看一下您所要提现的理财产品的提现规则——部分理财产品有封闭期的设置,在封闭期内确实是无法提现的,且封闭期时长会在购买产品时就明确列出,要怪就只能怪自己没看清楚了。部分产品即便操作了提现也需要过上几天才能到账,这个也会在提现规则里明确说明的,建议耐心等待,直到规则里所说的最迟到账时间再查不迟。若超过提现规则约定的到账时间资金仍未到账,又或者相关的规则文件内容含糊不清、不规范的,建议向平台客服咨询,若平台客服无法解决问题,亦可向银保监会、互联网金融协会、消费者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反馈。
若您查找平台企业的运营资质发现是有问题的,换言之该平台并非合法合规的理财平台,那您就是被诈骗了,建议保存证据并尽快向属地公安部门报案处理。
如有用请采纳。
3. 工商部门会允许个人开办投资理财公司么
你这种应该开投资咨询公司,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五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十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二)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三)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人向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提出申请(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未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直接提出申请,下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经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
(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将审核同意的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后,向申请人颁发业务许可证,并将批准文件抄送地方证管办(证监会);
(三)中国证监会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获得业务许可的申请人的情况。
4. 投资理财机构经营许可证到底归属政府哪个职能部门审批
投资理财机构不需要审批,只要到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就行,不过其业务经营范围受到限制,搂我国法律规定这类机构一般只是咨服务和信息服务,不得非法经营吸收存款、贷款、集资等活动。
5. 理财投资公司都有哪些部门
一般来说,前期的话,有市场部,风控部,运营部,客服部,后期的话就需要分的很细,而且人多的话,组织架构又不一样了,我现在的公司一点通平台就是这样,也是前期,就这么分的
6. 理财公司都有哪些部门
理财公司一般有人事/财务/行政/业务/总经办部门
7. 办一个投资理财公司需要哪些部门审核通过
五个理财段位 看你处在哪里
http://bbs.xueshandai.com/thread-12939-1-1.html
(出处: 【雪山贷p2p论坛】)
8. 投资理财公司由政府哪个部门监管
管理机构是中国证监会
9. 投资理财是那个部门监管
一般属于证监会和银监会两个部门监管,具体要看你投资的是什么产品。
10. 我想检举非法集资的公司,向那个部门呢
检举非法集资的公司向个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举报。
可以采取三种途径举报:
1、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
2、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3、向“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举报。
(10)投资理财企业哪个部门取缔扩展阅读: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网络-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