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就业,需要哪些条件那些证书
以下是进入银行应具备的条件:
做事严谨认真,有责任心,具备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工作热情
具有较强的工作抗压能力,吃苦耐劳,积极向上
金融经济类专业
以下是进入银行最好具备的主要资格证书:
1. 本科以上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2. 银行从业资格证 --- 掌握银行基础业务知识和应具备的能力、意识,为银行工作做好铺垫
3. 会计证 --- 了解财务基础知识,为掌握银行会计打好基础
4. 英语4、6级证书 --- 尤其进入外资银行英语是必备工具
5. 计算机相关等级证书 --- 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让日常工作更得心应手
除上述证书外,外币/人民币反假币证、票交打码上岗证(部分地区)、外汇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部分地区)等也是从事银行相关岗位的必备证书。
Ⅱ 在银行工作需要具备哪些资格证书
银行从业资格证我国银行到2012年,将基本完成现有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公共基础证书成为行业上岗标准;逐步实施专业证书分级管理。因此,早日取得资格认证对个人的职业发展会有很大的裨益和帮助。CCBP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Certification of China Banking Professional)的英文缩写。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是依法从事银行业专业岗位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2006年5月1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报告和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的议案。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工作小组制定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200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网纲等。 报名条件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1、年满18周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考试科目经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第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分别于5月底和10月底举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个人理财和风险管理,考生可自行选择任意科目报考。按照《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证书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共基础”考试并获得证书是获取专业证书的必要前提。资格考试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仅针对2008年5月的考试)。公共基础科目:公共基础。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考试形式: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一)考试科目:公共基础、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可任意选考)(二)考试时间:公共基础2008年5月31日9:00——11:00个人理财2008年5月31日14:00——16:00风险管理2008年6月1日 9:00——11:00(三)考试时长:120分钟(四)考试方式:计算机考试(五)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六)公共基础、个人理财、风险管理200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网纲不变。(七)辅导教材:《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试用版)——公共基础》《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个人理财》《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风险管理》。本次考试辅导教材保持不变,将于3月份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再版。考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同业公会)订购教材。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通化、沈阳、锦州、大连、呼和浩特、通辽、鄂尔多斯、石家庄、唐山、乌鲁木齐、阿克苏、兰州、张掖、天水、西宁、西安、宝鸡、银川、郑州、驻马店、济南、潍坊、烟台、青岛、太原、大同、临汾、合肥、芜湖、武汉、宜昌、南京、盐城、无锡、成都、南充、贵阳、昆明、曲靖、南宁、桂林、拉萨、杭州、宁波、温州、南昌、赣州、长沙、张家界、衡阳、广州、湛江、深圳、福州、泉州、厦门、海口、三亚共计64个城市设立考点。报名方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 www.ccbp.org.cn/apply/
Ⅲ 2019中国建设银行建信理财招聘基本资格条件是什么
(一)年龄35周岁(含)以下(部门管理岗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与核心价值理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注重实效;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六)符合公司亲属回避相关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Ⅳ 招商银行理财师需要具备的资格
理财师也称为理财顾问
是各家银行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抢占个人业务而相继推出的服务
说的简单点,就是储户如果有很多钱,不知道怎么办,应该怎么理财,就可以去银行咨询理财师,让他们给你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案:多少钱炒股、多少钱买基金、多少钱买保险等等……从而让自己的资产有一个合理的流动性,同时又保证一定的收益,简而言之就是收益最大化。
所以理财师要求精通银行的金融产品,有比较强的分析能力和统计能力,而且要为人亲切,毕竟有理财需要的都是有钱人,要取得他们的信任不容易啊
现在国家有理财师的考核,叫做CFP,好像,你可以上网查一下,通过的人都是凤毛麟角的优秀理财师,很抢手的!
外资银行的理财业务开展得比较好,他们也更需要这些CFP通过着。[编辑本段]金融理财师(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
“金融理财师”是遵循金融理财规范流程的六大步骤、帮助客户实现人生目标的专业人士。作为一名“金融理财师”,必须能够正确分析和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并根据客户所处的生涯阶段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量身定做一份合理的理财方案。 一般而言,各国政府都没有针对“金融理财师”设立对应的管理标准,而是根据各种金融顾问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管。例如,在提供理财服务的同时又从事证券经纪或提供证券咨询服务的理财工作者,就被划为证券经纪人或投资顾问的监管范畴,他的服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违规行为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为了保证金融理财师的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国际上的实践经验是,成立自律性、非营利、非政府的专业资格认证机构,通过对达到一定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准的金融理财人员进行认证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 2004年9月1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inancial Planning Standards Council of China(以下简称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PSCC)正式成立。首届主任为在中国金融界享有崇高威望的刘鸿儒教授,副主任为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福荣、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教授,秘书长为蔡重直博士。 针对中国金融理财服务缺乏专业资格认证的现状,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经过长达三年的调查研究,决定在中国引进国际CFP专业资格认证制度。 CFP是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的首字母缩写,是从事金融理财,达到国际CFP组织所规定的教育(Ecation)、考试(Examination)、从业经验(Experience)和职业道德(Ethics)标准(以下简称为“4E”标准),并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士。 考虑到国内对于具备基本理财技能的金融理财师的需求数量和急迫性均远远超过具备国际水准的CFP,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决定采用多数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的做法,在中国实施两级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除了认证国际金融理财师(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以下简称CFP)以外,还认证金融理财师(Associate Financial Planner,以下简称AFP)。
AFP/CFP考试简介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决定采用多数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的做法,在中国实施两级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即金融理财师(Associate Financial Planner,以下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以下简称CFP)认证制度。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在成为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前,只进行AFP的资格认证,在成为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后,除AFP的资格认证外,同时进行CFP的资格认证。
按照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的规定,无论AFP还是CFP,都必须在达到其制定的教育(Ecation)、考试(Examination)、从业经验(Experience)和职业道德(Ethics)标准(以下简称为“4E”标准)后,方可取得相关的资格认证。
金融理财管理师(EFP)是从事金融理财管理,达到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Ecation)、考试(Examination)、从业经验(Experience)和职业道德(Ethics)标准并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士。金融理财管理师的工作职责是对金融理财服务从业人员的理财活动进行专业指导、业务监督、风险控制和考核评价。
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
1.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理财师(AFP)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AFP资格考试;
2.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颁发的《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CFP资格考试;
3.参加由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授权组织的金融理财管理师培训课程,并通过结业考试,可报考金融理财管理师资格认证考试;< 4.拥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并经标准委员会批准可以豁免全部培训课程的,可报考AFP资格考试或CFP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考试前45天,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及论坛考试动态。
考试时间
AFP资格考试每年举行3次,分别为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周六、七月的第一个周六和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周六。AFP资格考试为综合考试,分为两段,上午考试2.5小时,下午考试2.5小时,共计5小时。
CFP资格考试每年举行2次,分别为每年七月的第一个周末和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周末。CFP资格考试共计12小时,分两天进行。
EFP资格考试每年举行2次,分别为每年六月的最后一个周六和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周六。EFP资格考试共计三小时,在上午举行。
考试科目
1.AFP资格考试科目:金融理财基础
2.CFP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四门专业科目和一门综合科目。专业科目为《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综合科目为《综合案例分析》
3.EFP资格考试科目:金融理财管理
考试题型
1.考试题型是客观单项选择题,具体分为概念题和计算题。
2.考试采用闭卷、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
指定教材:
金融理财师指定教材均由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FPCC)组织编写,由中信出版社出版:
(1)《金融理财原理·上册》 (2)《金融理财原理·下册》 (3)《投资规划》 (4)《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5)《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 (6)《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
考试费用
1.A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990元。
2.C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1980元。其中:
《投资规划》考试费为人民币500元;《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考试费为人民币250元;《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考试费为人民币250元;《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考试费为人民币410元;《综合案例分析》考试费为人民币570元。
3.E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500元。
特殊情况
1.修改考试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特别是考试报名截止前,做修改考试的操作。包括:重新选择考区、增减报考科目。
2.删除考试
考生若在考试报名期间,已报名后又确定无法参加此次考试,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进行删除考试的操作。对于有效的删除考试操作,将全额退还考试费用。选择“在线支付”方式无需支付退款手续费,其他支付方式的考生,退款手续费由考生承担。
3.退考
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进行退考的操作。对于有效的退考,将全额退还考试费用。选择“在线支付”方式无需支付退款手续费,其他支付方式的考生,退款手续费由考生承担。
4.缺考 在规定时间外,考生不能在考试报名系统中进行退考操作,均按缺考处理。对于缺考考生,只能退还80%的考试费用。选择“在线支付”方式无需支付退款手续费,其他支付方式的考生,退款手续费由考生承担
Ⅳ 银行的理财室要什么资格
看看以下是不是你想知道的。
中国建设银行 金卡
1.一年内在建行的金融资产月均余额在20万元以上;
2.一年内在建行贷款的月均余额达到50万,且还款情况良好;
3.一年内刷卡消费在5万元以上。
(满足一个即可) 享有银行网点的优先服务权、享有优先贷款权预约权、理财时享有优先权等等
中国工商银行 理财金卡
连续三个月日均资产达到30万元,年度日均余额不足20万元时每年收取300元账户管理费
可以存储定期、活期以及外币等;挂失开具存款证明等免手续费;异地存款免手续费,取款手续费享受50%的优惠;另外在银行配有客户经理随时解答疑难问题等
如果开通电话VIP则进入电话VIP坐席区;
是一种储蓄卡
中国银行 中银理财贵宾卡
当日等值为50万元的存款,当存款不足时每年收取1000元手续费
享有优先办理各种银行业务的权利;部分本银行业务手续费享有优惠等;
是一种理财卡
中国农业银行 VIP卡
三个月内日均余额达到30万元
享有优先办理各种银行业务的权利;减免各类手续费,另外部分手续费打5折 一种类似于会员卡,没有储蓄功能,仅限北京地区使用
三个月内日均余额达到50万元 享有优先办理各种银行业务的权利;减免各类手续费,另外部分手续费打3折
交通银行 VIP卡“沃德财富”金卡
三个月内日均余额达到50—100万元 享有优先办理各种银行业务的权利;汇款享有5折手续费优惠
既是储蓄卡也是身份的象征
民生银行 金卡
日均存款余额达到50万元
享有优先办理各种银行业务的权利;异地本行存款免费,取款收取1.5%。手续费以及各种理财产品优先办理权
既是储蓄卡也是身份的象征
浦发银行 金卡
日均存款余额达到50万—100万元 贵宾卡用户享有在该银行办理业务时免排队,免挂失费,优先预约,优惠贷款利率,健身、洗车等增值服务 不能作为储蓄卡,仅作为一种身份象征;在开户行申请办理贵宾卡业务
招商银行 金葵花卡
北京地区同一身份证下总资产达到50万元 享有汇款优惠,网上银行转账免费等
既是储蓄卡也是身份的象征
兴业银行 黄金卡
日均存款余额达到10万元 贵宾卡用户享有在该银行办理业务时免排队,各种本银行业务的手续费、转账费等优惠,另外白金卡与黑金卡用户享受机场的贵宾登机服务
既是储蓄卡也是身份的象征
中信银行 理财宝白金卡
本人同城中信银行内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等累计达到50万元
贵宾卡用户享有在该银行办理业务时免排队,本行内的各种手续费减免, 公路救援、指定医院专家挂号等优先权利
既是储蓄卡也是身份的象征
深发展银行 VIP金卡
日均存款余额达到20万元
VIP金卡用户享有在该银行办理业务时免排队,享有医疗、保险等增值服务,另外有同城跨行取款等优惠服务
既是储蓄卡也是身份的象征
花旗银行 VIP卡
每月的日均存款余额达到80万元人民币或者外币
在指定商场消费享受相关折扣优惠;办理花期银行相关业务时享受减免手续费的待遇;有贵宾经理负责针对客户的各种服务
不能作为储蓄卡,仅作为一种身份象征
渣打银行 优先理财客户
每月的日均存款余额达到75万元人民币或者外币,不足时每月扣取80元账户管理费
享受跨行转账只收取50%手续费等服务
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满足什么资格要求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的管理,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第三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第五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授权管理制度。
第六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分类及定义
第七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第八条
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不属于前款所称理财顾问服务。
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
第九条
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第十条
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
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第十二条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第十三条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第十四条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第十五条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第三章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管理体系,明确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针对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区分理财顾问服务与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按照防止误导客户或不当销售的原则制定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工作守则与工作规范。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包括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规划或投资建议的业务人员,销售理财计划或投资性产品的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与个人理财业务销售和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的专业人员。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综合理财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综合理财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与客户的约定。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的研发、定价、风险管理、销售、资金管理运用、账务处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审核程序,严格内部审查和稽核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配备与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相适应的理财业务人员,保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商业银行应详细记录理财业务人员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等,未达到培训要求的理财业务人员应暂停从事个人理财业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必要的客户委托授权书和其他代理客户投资所必须的法律文件。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销售的理财计划中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其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相分离,基础资产应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衍生交易部分应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
第二十四条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 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
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计划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的风险状况,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计划汇集的理财资金,应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
商业银行除对理财计划所汇集的资金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外,还应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制作明细记录。
第二十八条
在理财计划的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应向客户提供其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账单应列明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账单提供应不少于2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1次。商业银行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按季度准备理财计划各投资工具的财务报表、市场表现情况及相关材料,相关客户有权查询或要求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上述信息。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向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适宜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法。
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商业银行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就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法,制定专门的说明性文件,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可根据相关规定向客户收取适当的费用,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示。
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需要统一调整与客户签订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客户;除非在相关协议中另有约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投资管理情况,需要对已签订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整时,应获得客户同意。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和外汇管理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经营资格。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服务,发现客户有涉嫌洗钱、恶意逃避税收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将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之中。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应覆盖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各类风险,并就相关风险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应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提供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客户自主选择,并应向客户解释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揭示相关风险。
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有关客户评估和顾问服务的记录,并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制定理财计划或产品的研发设计工作流程,制定内部审批程序,明确主要风险以及应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的资金成本与收益进行独立测算,采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式预测理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
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对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应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设置市场风险监测指标,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将有关市场监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终止参考条件时,应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作出明确解释。
第四十二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在进行相关市场风险管理时,应对利率和汇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进行充分的压力测试,评估可能对银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
商业银行不应销售压力测试显示潜在损失超过商业银行警戒标准的理财计划。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个人理财业务应急计划,并纳入商业银行整体业务应急计划体系之中,保证个人理财服务的连续性、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个人理财业务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或者外汇管理规定的,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五章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
第四十六条
商业银行开展以下个人理财业务,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批准:
(一)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二)为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而设计的具有保证收益性质的新的投资性产品;
(三)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个人理财业务。
第四十七条
商业银行申请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之前,应就有关业务方案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会谈,分析说明相关业务资源配备的情况、对主要风险的认识和相应的管理措施等,并应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意见对有关业务方案进行修改。
第四十八条
商业银行开展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有具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和知识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具备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四)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发生损害客户利益的重大事件;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四十九条
商业银行申请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由商业银行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拟申请业务介绍,包括业务性质、目标客户群以及相关分析预测;
(三)业务实施方案,包括拟申请业务的管理体系、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管理措施等;
(四)商业银行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五十条
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办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由其法人统一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外资独资银行、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开办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按照有关外资银行业务审批程序的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办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由其法人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审批。
第五十一条
商业银行开展其他个人理财业务活动,不需要审批,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销售不需要审批的理财计划之前,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商业银行最迟应在销售理财计划前10日,将以下资料按照有关业务报告的程序规定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
(一)理财计划拟销售的客户群,以及相关分析说明;
(二)理财计划拟销售的规模,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以及相关计算说明;
(三)拟销售理财计划的对外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十三条
中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其总行的授权开展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其总行或地区总部等的授权开展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个人理财业务之前,应持其总行(地区总部等)的授权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对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监管要求等,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二)遵守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制定的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或守则;
(三)掌握所推介产品或向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意见所涉及产品的特性,并对有关产品市场有所认识和理解;
(四)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验;
(五)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行业资格;
(六)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五十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与监管的需要,组织、指导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从业培训和考核。
有关要求和考核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与监管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监管权限,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
对于以下事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调查:
(一)商业银行从事产品咨询、财务规划或投资顾问服务业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操守情况,以及上述服务对投资者的保护情况;
(二)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客户授权的充分性与合规性,操作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客户资产保管人员和账户操作人员职责的分离情况等;
(三)商业银行销售和管理理财计划过程中对投资人的保护情况,以及对相关产品风险的控制情况。
第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按季度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的第1个月内,将有关统计分析报告(一式三份)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期开展的所有个人理财业务简介及相关统计数据;
(二)当期推出的理财计划简介,理财计划的相关合同、内部法律审查意见、管理模式(包括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式等)、销售预测及当期销售和投资情况;
(三)相关风险监测与控制情况;
(四)当期理财计划的收益分配和终止情况;
(五)涉及的法律诉讼情况;
(六)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制本年度个人理财业务报告。个人理财业务年度报告,应全面反映本年度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情况,理财计划的销售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情况,以及个人理财业务的综合收益情况等,并附年度报表。
年度报告和相关报表(一式三份),应于下一年度的2月底前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六十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统计指标、统计方式,有关报表的编制,以及相关信息和报表报告的披露等,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造成银行或客户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未建立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或虽建立了相关制度但未实际落实风险评估、监测与管控措施,造成银行重大损失的;
(三)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个人资料和交易信息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利用个人理财业务从事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挪用单独管理的客户资产的。
第六十二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违反规定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的;
(二)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作为理财计划销售并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的;
(三)提供虚假的成本收益分析报告或风险收益预测数据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客户评估的。
第六十三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或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不公平竞争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停商业银行销售新的理财计划或产品;
(二)建议商业银行调整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建议商业银行调整相关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第六十五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客户经济损失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一)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是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的;
(二)商业银行未按客户指令进行操作,或者未保存相关证明文件的;
(三)不具备理财业务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日”指工作日,“月”指日历 “月”。
第六十七条
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Ⅶ 银行理财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银行业个人理财资格认证作为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Certification for Chinese Banking Professional,简称CCBP)的一个专业证书,其认证制度同其他专业证书一样,由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4个基本环节组成。
资格标准:确立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推行我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目的是建立银行业从业标准和用人规范,确立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的起点标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客户鉴别从业者能力提供识别标杆,同时也为银行业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的支持。其中,建立起点标准是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突出特征
Ⅷ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满足什么资格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对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监管要求等,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二)遵守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制定的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或守则;
(三)掌握所推介产品或向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意见所涉及产品的特性,并对有关产品市场有所认识和理解;
(四)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验;
(五)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行业资格。
Ⅸ 听说银行从业的个人理财如果要上岗必须要考AFP,是真的吗还有其他三门的内容请详细介绍下,谢谢!
我们这里没听说有这样的规定
可是保险代理,基金从业这个是一定要有的
还有
AFP不是很好考的
不过行里都有考前培训
这样的话估计容易点
Ⅹ 银行的理财经理一般需要什么证书
从业资格证是最基本的,起码还有拥有RFP或者CFP的证书,这是国际认可的两个理财证书。另外还要考取银行从业考试。有5科目:公共基础、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个人理财。
AFP:AFP即金融理财师,是遵循金融理财规范流程的六大步骤、帮助客户实现人生目标的专业人士。作为一名“金融理财师”,必须能够正确分析和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并根据客户所处的生涯阶段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量身定做一份合理的理财方案。
CFP:是CFP资格认证体系的较高级。CFP资格证书是美国以及全世界公认的金融理财行业权威等级证书。 CFP资格广泛授予金融理财领域内的专业人员,包括理财经理、基金经理、财务总监、投资顾问、投资银行家、理财顾问等等。
两者区别:
1、国内对于具备基本理财技能的AFP的需求数量和急迫感均远远超过具备更高专业素养和能力的CFP。
2、AFP和CFP两级资格之间有明显的区别,可以保证AFP和CFP的差异化。
3、国际组织在批准中国实行两级认证体系时,明确指出AFP与CFP持证人数之间应当保持一定的差距。
4、在实行多级认证制度的国家,AFP和CFP持照人数之比大约为10:1。
CCBP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Certification of China Banking Professional)的英文缩写。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是依法从事银行业专业岗位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
按照《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证书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即原《公共基础》)”考试并获得证书是获取专业证书的必要前提。
资格考试分《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即原《公共基础》)、《银行业专业实务》。其中,《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其中单项选择题9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15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