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常態下企業黨建工作存在哪些問題及應對措施
一是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過程中加強黨建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有的人認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與國際接軌,國有企業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會出現弱化;有的人認為在混合所有制的法人治理結構中,企業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是決策機構,企業黨組織管好黨員就行了,沒必要介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有的人認為企業實行現代企業制度以後,企業黨務幹部逐步兼職化、黨組織活動業余化。
二是國有企業的領導體制正處在探索階段。
企業黨組織與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之間的關系還不十分明確,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途徑和方法還需要進一步探索。
三是黨管幹部原則在一些企業難以落實。
一些企業黨委只負責管理黨務幹部,很難履行對企業內部各級、各類幹部的教育、培養、考察、監督職責,特別是對行政中層幹部的任免,往往是由董事長或總經理動議,然後由黨委組織部門去考察,走程序。
四是在一些企業,工人階級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出現被削弱的現象。
有的企業輕視職代會的作用,把職工參與管理特別是參與重大決策當作一種形式,只是走走過場,個別的甚至連過場也不走,影響了企業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
五是企業黨建工作思想觀念陳舊、工作方法缺乏創新。
一些企業黨組織面對國企改革給黨建工作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創新意識不夠,仍習慣於傳統的工作模式,在工作方法上缺乏時效性和針對性。一些停產、半停產企業黨建工作不能正常開展,黨員先鋒模範作用難以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