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想問一下關於公司開外匯賬戶的問題!!
樓主可以辦理一張visa或者萬事達的引用卡,因為這樣的信用卡是可以接受外幣的,從國外匯過來的款可以直接匯到你的信用卡裡面。希望對有些幫助。
B. 在中行開對公的外匯賬戶需要帶什麼東西
您首次開立外匯賬戶,須事先到外匯管理局或中行進行開戶主體基本信息登記。根據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不同,辦理外匯賬戶手續所需材料和手續存在差別。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C. 對公外匯存款帳戶怎樣開立
交易家:
對公外匯存款帳戶的開立
(1) 活期對公外匯存款
存款單位開立外匯帳戶時應到擬開戶行領取空白「開戶申請書」和「印鑒卡」一式三份,如實填寫各項內容,並加蓋與帳戶名稱一致的單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根據法人授權書的內容加蓋其授權人章;在「印鑒卡」上還可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或加蓋財務專用章、法人和財務主管人員章。以上私人名章均可用本人簽字代替。
同時,開戶申請人還應提交:
a. 工商行政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b. 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須提供的資料和批文;
c. 國家技術監督局辦法的企業標准代碼證書;
d. 其他銀行要求提供的資料;
經銀行審核後即可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2) 定期對公外匯存款
存款單位在工行開有外匯活期存款帳戶或未在工行開有外匯活期帳戶,但符合外匯管理規定保留外匯(或書面批准),均可辦理。
中資企業外匯定期存款可分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二年五檔;外商投資企業、國內外金融機構外匯定期存款,分為七天通知、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二年六檔。七天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額不低於50萬美元。
D. 開設公司外匯賬戶怎麼操作
1、境內機構初次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外匯管理部經常項目處外匯賬戶管理科進行境內機構基本信息登記,之後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2、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或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駐華機構)的原件和復印件(正副本均可);
3、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E. 進出口企業如何開立外匯賬戶
開外匯帳戶前,就是要進出口資格證書。
手續就是:先到當地外匯管理局做信息登記(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北京這里是次日就可以到銀行開戶。
到銀行拿著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進出口資格證書,和銀行需要的其他開戶資料就可以開戶。
另外,如果是出口型企業,還需要開立待核查外匯帳戶,從境外匯入的錢,先要進入這個賬戶內,審核是否是真實的出口方可劃出結匯或者轉入經常項目外匯帳戶。
如果是純進口型企業,則無需開立此賬戶。但根據經驗,建議先開立,以便在付款幣種匯率在未來堅挺時,提前購匯,這在現行政策上是允許的。
外匯交易上的風險主要是匯率風險,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善於運用各種手段規避,也是需要注意的。
F. 公司申請開立外匯賬戶的申請書如何寫
企業:根本賬戶,普通賬戶,暫時賬戶,專用賬戶等等 小我:儲蓄賬戶,結算賬戶 詳細請求應參照下文: 錢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方法 中 國 人 平易近銀 行 令 〔2003〕第5號 為標准錢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運用,維護經濟金融次序不變,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擬定了《錢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方法》,經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長辦公會議經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實施。 行長:周小川 二○○三年四月十日 錢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方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標准錢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運用,增強銀行結算賬戶辦理,維護經濟金融次序不變,依據《中華人平易近共和國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法》和《中華人平易近共和國貿易銀行法》等法令律例,擬定本方法。 第二條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合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稱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集體、軍隊、企業、事業單元、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元)、個別工商戶和天然人。 本方法所稱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核准運營付出結算營業的┞服策性銀行、貿易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夥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譽協作社、鄉村信譽協作社。 本方法所稱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打點資金收付結算的錢活期存款賬戶。 第三條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元銀行結算賬戶和小我銀行結算賬戶。 (一)存款人以單元稱號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元銀行結算賬戶。單元銀行結算賬戶按用處分為根本存款賬戶、普通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暫時存款賬戶。 個別工商戶憑停業執照以字型大小或運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歸入單元銀行結算賬戶辦理。 (二)存款人憑小我身份證件以天然人稱號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小我銀行結算賬戶。 郵政儲蓄機構打點銀行卡營業開立的┞匪戶歸入小我銀行結算賬戶辦理。 第四條單元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根本存款賬戶。 第五條存款人應在注冊地或居處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契合本方法規則能夠在異地(跨省、市、縣)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除外。 第六條存款人開立根本存款賬戶、暫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元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施核准軌制,經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核准後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注銷證。但存款人因注冊驗資需求開立的暫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七條存款人能夠自立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除國度法令、行政律例和國務院規則外,任何單元和小我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第八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運用該當恪守法令、行政律例,不得應用銀行結算賬戶停止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及其他違法立功勾當。 第九條銀行應依法為存款人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失密。對單元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材料,除國度法令、行政律例還有規則外,銀行有權回絕任何單元或小我查詢。對小我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材料,除國度法令還有規則外,銀行有權回絕任何單元或小我查詢。 第十條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是銀行結算賬戶的監視辦理部分。 第二章 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第十一條根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打點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求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下列存款人,能夠申請開立根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不法人企業。 (三)機關、事業單元。 (四)團級(含)以上戎行、武警軍隊及分離執勤的支(分)隊。 (五)社會集體。 (六)平易近辦非企業組織。 (七)異地常設機構。 (八)外國駐華機構。 (九)個別工商戶。 (十)居平易近委員會、村平易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十一)單元設立的自力核算的隸屬機構。 (十二)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普通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告貸或其他結算需求,在根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停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三條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依照法令、行政律例和規章,對其特定用處資金停止專項辦理和運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辦理與運用,存款人能夠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根本建立資金。 (二)更新革新資金。 (三)財務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買資金。 (五)證券買賣結算資金。 (六)期貨買賣包管金。 (七)信任基金。 (八)金融機構寄存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辟資金。 (十)單元銀行卡備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證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營業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元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求專項辦理和運用的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營業支出資金,是指根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隸屬的非自力核算單元或派出機構發作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營業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運用從屬單元的稱號。 第十四條暫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暫時需求並在規則刻日內運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有下列狀況的,存款人能夠申請開立暫時存款賬戶: (一)設立暫時機構。 (二)異地暫時運營勾當。 (三)注冊驗資。 第十五條小我銀行結算賬戶是天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打點付出結算營業的存款賬戶。有下列狀況的,能夠申請開立小我銀行結算賬戶: (一)運用支票、信譽卡等信譽付出東西的。 (二)打點匯兌、按期借記、按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營業的。 天然人可依據需求申請開立小我銀行結算賬戶,也能夠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當選擇並向開戶銀行申請確以為小我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六條存款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夠在異地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 (一)停業執照注冊地與運營地不在統一行政區域(跨省、市、縣)需求開立根本存款賬戶的。 (二)打點異地告貸和其他結算需求開立普通存款賬戶的。 (三)存款人因隸屬的非自力核算單元或派出機構發作的收入匯繳或營業支出需求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四)異地暫時運營勾當需求開立暫時存款賬戶的。 (五)天然人依據需求在異地開立小我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根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實文件: (一)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停業執照正本。 (二)不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停業執照正本。 (三)機關和實施預算辦理的事業單元,應出具當局人事部分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注銷證書和財務部分贊成其開戶的證實;非預算辦理的事業單元,應出具當局人事部分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注銷證書。 (四)戎行、武警團級(含)以上單元以及分離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戎行軍級以上單元財政部分、武警總隊財政部分的開戶證實。 (五)社會集體,應出具社會集體注銷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辦理部分的批文或證實。 (六)平易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平易近辦非企業注銷證書。 (七)外埠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當局主管部分的批文。 (八)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度有關主管部分的批文或證實;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處事處應出具國度注銷機關頒布的注銷證。 (九)個別工商戶,應出具個別工商戶停業執照正本。 (十)居平易近委員會、村平易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分的批文或證實。 (十一)自力核算的隸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分的根本存款賬戶開戶注銷證和批文。 (十二)其他組織,應出具當局主管部分的批文或證實。 本條中的存款報酬從事消費、運營勾當征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分頒布的稅務注銷證。 第十八條存款人申請開立普通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根本存款賬戶規則的證實文件⒏敬嬋鈁嘶Эё⑾ず拖鋁兄な滴募? (一)存款人因向銀行告貸需求,應出具告貸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求,應出具有關證實。 第十九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根本存款賬戶規則的證實文件、根本存款賬戶開戶注銷證和下列證實文件: (一)根本建立資金、更新革新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辟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證基金,應出具主管部分批文。 (二)財務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務部分的證實。 (三)糧、棉、油收買資金,應出具主管部分批文。 (四)單元銀行卡備用金,應依照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核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則出具有關證實和材料。 (五)證券買賣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辦理部分的證實。 (六)期貨買賣包管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辦理部分的證實。 (七)金融機構寄存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實。 (八)收入匯繳資金和營業支出資金,應出具根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實。 (九)黨、團、工會設在單元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元或有關部分的批文或證實。 (十)其他按規則需求專項辦理和運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律例、規章或當局部分的有關文件。 第二十條及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錢特別賬戶和錢結算資金賬戶歸入專用存款賬戶辦理。其開立錢特別賬戶時應出具國度外匯辦理部分的批復文件,開立錢結算資金賬戶時應出具證券辦理部分的證券投資營業答應證。 第二十一條存款人申請開立暫時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實文件: (一)暫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田主管部分贊成設立暫時機構的批文。 (二)異地建築施工及裝置單元,應出具其停業執照正本或其從屬單元的停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裝置地建立主管部分核發的答應證或建築施工及裝置合同。 (三)異地從事暫時運營勾當的單元,應出具其停業執照正本以及暫時運營地工商行政辦理部分的批文。 (四)注冊驗資資金,應出具工商行政辦理部分核發的企業稱號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有關部分的批文。 本條第二、三項還應出具其根本存款賬戶開戶注銷證。 第二十二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小我銀行結算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實文件: (一)中國居平易近,應出具居平易近身份證或暫時身份證。 (二)中國人平易近解放軍甲士,應出具甲士身份證件。 (三)中國人平易近武裝差人,應出具武警身份證件。 (四)噴鼻港、澳門居平易近,應出具港澳居平易近往來內地通行證;台灣居平易近,應出具台灣居平易近交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用游覽證件。 (五)外國公平易近,應出具護照。 (六)法令、律例和國度有關文件規則的其他有用證件。 銀行為小我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依據需求還可請求申請人出具戶口簿、駕駛執照、護照等有用證件。 第二十三條存款人需求在異地開立單元銀行結算賬戶,除出具本方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二十一條規則的有關證實文件外,應出具下列響應的證實文件: (一)運營地與注冊地不在統一行政區域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根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注冊地中國人平易近銀行分支行的未開立根本存款賬戶的證實。 (二)異地告貸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普通存款賬戶的,應出具在異地獲得貸款的告貸合同。 (三)因運營需求在異地打點收入匯繳和營業支出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應出具從屬單元的證實。 屬本條第二、三項狀況的,還應出具其根本存款賬戶開戶注銷證。 存款人需求在異地開立小我銀行結算賬戶,應出具本方法第二十二條規則的證實文件。 第二十四條單元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稱號應與其供給的申請開戶的證實文件的稱號全稱相分歧。有字型大小的個別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稱號應與其停業執照的字型大小相分歧;無字型大小的個別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稱號,由「個別戶」字樣和停業執照記錄的運營者姓名構成。天然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稱號應與其供給的有用身份證件中的稱號全稱相分歧。 第二十五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普通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暫時存款賬戶的,應自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根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 第二十六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單元銀行結算賬戶時,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元擔任人直接手理,也可受權別人打點。 由法定代表人或單元擔任人直接手理的,除出具響應的證實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元擔任人的身份證件;受權別人打點的,除出具響應的證實文件外,還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單元擔任人的受權書及其身份證件,以及被受權人的身份證件。 第二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制開戶申請書。開戶申請書依照中國人平易近銀行的規則記錄有關事項。 第二十八條銀行應對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和證實文件的┞鋒實性、完好性、合規性停止當真檢查。 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齊備,契合開立根本存款賬戶、暫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元專用存款賬戶前提的,銀行應將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實文件和銀行審核定見等開戶材料報送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本地分支行,經其核准後打點開戶手續;契合開立普通存款賬戶、其他專用存款賬戶和小我銀行結算賬戶前提的,銀行應打點開戶手續,並於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本地分支行存案。 第二十九條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應於2個工作日內對銀行報送的根本存款賬戶、暫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元專用存款賬戶的開戶材料的合規性予以審核,契合開戶前提的,予以核准;不契合開戶前提的,應在開戶申請書上簽訂定見,連同有關證實文件一並退報答送銀行。 第三十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與存款人簽署銀行結算賬戶辦理和談,明白兩邊的權益與義務。除中國人平易近銀行還有規則的以外,應樹立存款人預留簽章卡片,並將簽章式樣和有關證實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留存歸檔。 第三十一條開戶注銷證是記錄單元銀行結算賬戶信息的有用證實,存款人應按本方法的規則運用,並妥帖保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在為存款人開立普通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暫時存款賬戶時,應在其根本存款賬戶開戶注銷證上注銷賬戶稱號、賬號、賬戶性質、開戶銀行、開戶日期,並簽章。但暫時機構和注冊驗資需求開立的暫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三章 銀行結算賬戶的運用 第三十三條根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運營勾當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經過該賬戶打點。 第三十四條普通存款賬戶用於打點存款人告貸轉存、告貸出借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能夠打點現金繳存,但不得打點現金支取。 第三十五條專用存款賬戶用於打點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 單元銀行卡賬戶的資金必需由其根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該賬戶不得打點現金收付營業。 財務預算外資金、證券買賣結算資金、期貨買賣包管金和信任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根本建立資金、更新革新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辟資金、金融機構寄存同業資金賬戶需求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戶時報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本地分支行核准。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本地分支行應依據國度現金辦理的規則檢查核准。 糧、棉、油收買資金、社會保證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等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依照國度現金辦理的規則打點。 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根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務專用存款戶劃繳金錢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營業支出賬戶除從其根本存款賬戶撥進款項外,只付不收,其現金支取必需依照國度現金辦理的規則打點。 銀行應依照本條的各項規則和國度對糧、棉、油收買資金運用辦理規則增強監視,對不契合規則的資金收付和現金支取,不得打點。但對其他專用資金的運用不負監視義務。 第三十六條暫時存款賬戶用於打點暫時機構以及存款人暫時運營勾當發作的資金收付。 暫時存款賬戶應依據有關開戶證實文件肯定的刻日或存款人的需求肯定其有用刻日。存款人在賬戶的運用中需求耽誤刻日的,應在有用刻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並由開戶銀行報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本地分支行核准後打點展期。暫時存款賬戶的有用期最長不得超越2年。 暫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依照國度現金辦理的規則打點。 第三十七條注冊驗資的暫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時代只收不付,注冊驗資資金的匯繳人應與出資人的稱號分歧。 第三十八條存款人開立單元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方可打點付款營業。但注冊驗資的暫時存款賬戶轉為根本存款賬戶和因告貸轉存開立的普通存款賬戶除外。 第三十九條小我銀行結算賬戶用於打點小我轉賬收付和現金存取。下列金錢能夠轉入小我銀行結算賬戶: (一)工資、獎金收入。 (二)稿費、表演費等勞務收入。 (三)債券、期貨、信任等投資的本金和收益。 (四)小我債權或產權讓渡收益。 (五)小我貸款轉存。 (六)證券買賣結算資金和期貨買賣包管金。 (七)擔當、贈與金錢。 (八)保險理賠、保費退還等金錢。 (九)征稅退還。 (十)農、副、礦產物發賣收入。 (十一)其他正當金錢。 第四十條單元從其銀行結算賬戶付出給小我銀行結算賬戶的金錢,每筆超越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供給下列付款根據: (一)代發工資和談和收款人清單。 (二)獎勵證實。 (三)新聞出書、表演主辦等單元與收款人簽署的勞務合同或付出給小我金錢的證實。 (四)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任投資公司、獎券刊行或承銷部分付出或退還給天然人金錢的證實。 (五)債權或產權讓渡和談。 (六)告貸合同。 (七)保險公司的證實。 (八)稅收征管部分的證實。 (九)農、副、礦產物購銷合同。 (十)其他正當金錢的證實。 從單元銀行結算賬戶付出給小我銀行結算賬戶的金錢應征稅的,稅收代扣單元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供給完稅證實。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小我應出具本方法第四十條規則的有關收款根據。 (一)小我持出票報酬單元的支票向開戶銀行拜託收款,將金錢轉入其小我銀行結算賬戶的。 (二)小我持申請報酬單元的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向開戶銀行提醒付款,將金錢轉入其小我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四十二條單元銀行結算賬戶付出給小我銀行結算賬戶金錢的,銀行應按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則當真檢查付款根據或收款根據的原件,並留存復印件,按管帳檔案保管。未供給相關根據或相關根據不契合規則的,銀行應回絕打點。 第四十三條儲蓄賬戶僅限於打點現金存取營業,不得打點轉賬結算。 第四十四條銀行應按規則與存款人查對賬務。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收到對賬單或對賬信息後,應實時查對賬務並在規則刻日內向銀行發出對賬回單或確認信息。 第四十五條存款人應依照本方法的規則運用銀行結算賬戶打點結算營業。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應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譽。 第四┞仿 銀行結算賬戶的變卦與撤銷 第四十六條存款人更更名稱,但不改動開戶銀行及賬號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銀行結算賬戶的變卦申請,並出具有關部分的證實文件。 第四十七條單元的法定代表人或首要擔任人、住址以及其他開戶材料發作變卦時,應於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並供給有關證實。 第四十八條銀行接到存款人的變卦通知後,應實時打點變卦手續,並於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平易近銀行陳述。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存款人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一)被撤並、閉幕、宣布破產或封閉的。 (二)刊出、被撤消停業執照的。 (三)因遷址需求變卦開戶銀行的。 (四)其他緣由需求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 存款人有本條第一、二項景象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本條所稱撤銷是指存款人因開戶資歷或其他緣由終止銀行結算賬戶運用的行為。 第五十條存款人因本方法第四十九條第一、二項緣由撤銷根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根本存款賬戶的開戶銀行應自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撤銷該根本存款賬戶的狀況書面通知該存款人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銀行;存款人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銀行,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通知存款人撤銷有關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打點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第五十一條銀行得知存款人有本方法第四十九條第一、二項狀況,存款人超越規則刻日未自動打點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手續的,銀行有權中止其銀行結算賬戶的對外付出。 第五十二條未取得工商行政辦理部分核准注銷的單元,在驗資期滿後,應向銀行申請撤銷注冊驗資暫時存款賬戶,其賬戶資金應退還給原匯款人賬戶。注冊驗資資金以現金體例存入,出資人需提取現金的,應出具繳存現金時的現金繳款單原件及其有用身份證件。 第五十三條存款人尚未了債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該賬戶。 第五十四條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必需與開戶銀行查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余額,交回各類主要空白單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注銷證,銀行查對無誤前方可打點銷戶手續。存款人未按規則交回各類主要空白單據及結算憑證的,應出具有關證實,形成損掉的,由其自行承當。 第五十五條銀行撤銷單元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在其根本存款賬戶開戶注銷證上註明銷戶日期並簽章,同時於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平易近銀行陳述。 第五十六條銀行對一年未發作收付勾當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元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元自覺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打點銷戶手續,過期視同自願銷戶,未劃轉金錢列入久懸未取專戶辦理。 第五章 銀行結算賬戶的辦理 第五十七條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擔任監視、查抄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運用,對存款人、銀行違背銀行結算賬戶辦理規則的行為予以處分。 第五十八條中國人平易近銀行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運用施行監控和辦理。 第五十九條中國人平易近銀行擔任根本存款賬戶、暫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元專用存款賬戶開戶注銷證的辦理。 任何單元及小我不得偽造、變造及擅自印製開戶注銷證。 第六十條銀行擔任所屬停業機構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運用的辦理,監視和查抄其執行本方法的狀況,改正違規開立和運用銀行結算賬戶的行為。 第六十一條銀行應明白專人擔任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運用和撤銷的檢查和辦理,擔任對存款人開戶申請材料的檢查,並依照本方法的規則實時報送存款人開支戶信息材料,樹立健全開支戶注銷軌制,樹立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檔案,按管帳檔案停止辦理。 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檔案的保管刻日為銀行結算賬戶撤銷後10年
G. 開公司外匯賬戶需要提交的資料
根據企業行業類型、賬戶用途及各家銀行內控制度等要求,企業開戶時提交的資料有所不同。
如貨物貿易企業開立外匯賬戶一般需要提交營業執照、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法人、經辦人身份證件等,同時需攜帶財務章、公章、法人章。
具體開戶材料企業還應進一步咨詢經辦銀行。
(7)開立對公外匯賬戶的建議擴展閱讀:
1、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其開戶申請書應是正式公函,必須蓋有單位公章,申請內容明確,開戶申請書中必須寫明外匯資金來源、用途情況,開戶銀行,開戶幣種,如是專項帳戶還需說明項目及有關情況及開戶期限,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開戶需持外匯局要求的有關材料的正本及其復印件,並且開戶所持證件必須是由政府簽發並在有效期之內。
3.接受捐贈或援助的單位必須是國內民間組織、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國內事業單位,並按捐贈或援助協議規定將捐贈款項用於境外支付。
4.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律退回,不進行審核。
H. 請問若要開立外匯賬戶,一般選擇哪個銀行比較好
個人建議,盡量選擇港資銀行。比如樓上說的匯豐、渣打等等,最好事先問清楚,因為各行的收費有不同。
如果一定要選國內的,就選中行吧。有些國內的銀行,比如建行,的一些營業網點,根本沒有做過外匯的業務。跟他們合作,往往有意想不到的麻煩
I. 新公司怎麼開基本戶和外幣賬戶呢
一、基本戶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三)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四)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五)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七)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八)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九)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一)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
(十二)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本條中的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二、外匯賬戶開戶步驟
(1)開戶單位辦理賬戶收付時,必須向銀行出具《外匯賬戶使用證》。
開戶銀行憑《外匯賬戶使用證》規定的賬戶收支范圍為開戶單位辦理賬戶的收付業務。任何開戶單位及開戶銀行未經外匯局批准,不得超范圍使用賬戶。
(2)開戶單位須按《開立外匯賬戶批准書》及《外匯賬戶使用證》中有關賬戶最高限額、使用期限、結匯方式等規定使用賬戶,不得超范圍、超期限使用賬戶。
對於凈收入需結匯的賬戶,開戶單位應及時辦理結匯。因項目進展問題需延期使用的賬戶, 應提前向外匯局申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3)經批准開立的外匯賬戶每年必須參加年檢。
開戶單位須遵照《境內機構中資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年檢規定》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年檢時間為每年的1~4月份。賬戶的具體檢查工作由開戶單位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
外匯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名單,並向開戶單位公布。開戶單位自行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賬戶進行年檢。
(9)開立對公外匯賬戶的建議擴展閱讀: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非法人企業。
(三)機關、事業單位。
(四)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五)社會團體。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
(七)異地常設機構。
(八)外國駐華機構。
(九)個體工商戶。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十一)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
(十二)其他組織。
J. 關於對公外幣賬戶的問題
1、只有中國銀行才可開立對公的外幣帳戶,且企業營業資質需有進出口的許可權。
2、除了中國銀行,其它銀行可雙開立臨時託管帳戶。即客戶可直接匯外幣進入你司基本戶所在銀行,再由銀行通知你辦理結匯,填寫相關單據、提供交易證明(不同銀行要求有所不同)
3、如果客戶不屬中國大陸,那其肯定不是一般納稅人,不是一般納稅人,就不可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外資企業一般只需形式發票(nvoice),你連普通發票都可以不用開(除客人要求),以未開發票報稅。
4、最好先與平安銀行核實,是否可接收港幣支票。國內銀行一般只有個人帳戶才可如是辦理。也可與客戶協商,直接電匯至平安銀行,或是支票抬頭開給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