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停止經營股東對公司債務是否有承擔責任
工商注冊專家將為您解答:公司對債務的承諾,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對外資產的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限責任公司由其認繳的出資額限制,公司對其全部債務承擔債務。在這種情況下,否認公司的獨立人格,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受到嚴重損害。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有限責任公司,也不例外。
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同於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採取了更為嚴格的系統配置,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3修訂)六十條第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這是由會計事務所審計;」三分之六十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的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債務的公司」。但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身份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不能因此不同於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還需要考慮是否有對公司法人人格濫用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在一般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六十條第二,三分之六十條是從技術水平和證明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具體義務的舉證責任分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公司的債務,它仍應以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為判斷依據,「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債務的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破產後,公司和股東分別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法條: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即: 當公司發生債務責任時,股東並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所承擔的責任,體現為股東對公司的出資,股東須以其全部投資,也僅以該投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股東在依照有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出資義務後,對公司行為將不再承擔責任。
若股東已向公司繳納出資,履行了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沒有責任。
若股東尚未向公司繳納出資,未履行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須向公司補足其認繳的出資。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一定人數的股東發起設立,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2)公司停產股東責任擴展閱讀:
公司破產員工賠償標准: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由此可見,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勞動者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自行到期終止,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等規定,要求企業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參考資料:網路-公司法
C. 公司倒閉,股東和法人各要擔什麼責任
根據《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相關規定,企業破產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法定代表人在過錯范圍內承擔過錯責任。
《公司法》
第三條【法人財產權及股東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百二十八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D. 股份有限公司破產後,公司和股東分別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法條: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 公司破產了,股東要承擔什麼責任
在公司法里,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財產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一種制度。投資人只需要用其投資到公司的財產承擔風險,而不會涉及到其他的財產。
所以,公司宣告破產,只能以公司的資產承擔債務,不會要求用股東的其餘資產來承擔。(但投到這個公司的資產是要承擔的,注意:是其餘的資產不承擔)
F. 小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兩個股東是一家人 公司停產近3年有一房產是公司名下 ,注銷企業房產怎麼處理
答復:詳細分析這個問題?
按公司的股權交易暫行條例執行上市公司《股東法》政策決議,和按國家政策實施《擔保法》及法律法規條例執行,或現將房地產公司持有法人代表資格或董事局股東成員,以集團公司宣布倒閉之後,應該由當地市、縣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控訴等處理善後事宜,和按國家政策實施公司《破產法》及法律法規條例執行,以集團公司賬務清單核算匯總數據報表,或現將房地產公司(法人、股東成員)全部固定資產總額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進行獨立核算匯總數據報表,或將房地產公司(法人、股東成員)全部固定資產包括(產權、房產)以行政資源關系,通過拍買交易公司進行公開拍買。
謝謝!
G. 關於企業倒閉,股東連帶責任問題
首先先要確定的問題中的企業是什麼性質的企業,我國法律規定的企業主要有2種:1.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2.合夥企業。
如果是第一種的企業那麼它使用公司法中的規定。企業如果倒閉破產了的話, 只需以企業的財產承擔有限的責任。企業的股東只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對於第二個問題是不會發生的。
如果是第二種合夥企業的話,那麼企業倒閉後對外的債務各個股東就要以自己所有的資產承擔責任。就是說,企業欠了多少錢,股東就要還多少錢。對於第二個問題,從原則上來說股東的親屬是不會受到牽連的,但是如果股東的出資或賺取的寬限是以家庭為出資的,那麼要視為夫妻共同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股東是在企業倒閉前一段時間(推定為企業經營狀況良好的時候)贈與直系親屬財物就不會遭受封鎖。但是如果股東惡意贈與的話那就會遭到封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