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VIE結構是什麼
VIE是2001年安然丑聞之後產生的新概念。安然事件之前,一家公司對另一家公司擁有多數投票權才會要求合並報表。安然事件之後,只要這個實體符合VIE的標准,就需要合並報表
安然事件之後,美國財務會計標准委員會緊急出台了FIN46。由於時間緊迫,甚至沒有來得及制定相關會計准則,而是做為一條解釋性條款列在ARB 51(關於合並報表的規定)之下
根據FIN46條款,凡是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任一條件的SPE都應被視作VIE,將其損益狀況並入「第一受益人」的資產負債表中:(1)風險股本很少,這個實體(公司)主要由外部投資支持,實體本身的股東只有很少的投票權;(2)實體(公司)的股東無法控制該公司;(3)股東享受的投票權和股東享受的利益分成不成比例。
設置這樣的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大的金融機構通過『孤兒』公司控製表外資產,卻能把大量的風險和收益隱藏。FIN46條可以保證,至少有一家機構會把這樣的表外資產並入報表
2007年11月,花旗集團驚爆出的110億美元的資產減記,其中有很多來源於之前隱藏著的250億美元表外資產
Ⅱ 通俗易懂解釋vie模式
VIE模式是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s),即「VIE結構」,也稱為「協議控制」。
其本質是境內主體為實現在境外上市採取的一種方式。是指境外上市實體與境內運營實體相分離,境外上市實體在境內設立全資子公司,該全資子公司並不實際開展主營業務,而是通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運營實體的業務和財務,使該運營實體成為上市實體的可變利益實體。
(2)上市公司VIE控制子公司擴展閱讀:
特徵:
美國標准會計准則中指出可變利益實體至少要具有以下幾種特徵中的一種:
(1)如果沒有另外的財務支持,那麼它的承擔風險的權益投資不足以滿足其經營需要.也就是說它的權益等於或小於實體預期的損失。
(2)權益的持有者並非作為一個整體通過表決權或類似權利對實體的經營活動做出直接或間接的決策。
(3)表決權並不按照持有人預期損失或預期的剩餘收益的比例在持有者之間進行分配.實際上,實體所有的經營活動都代表一個只擁有很小比例的較少表決權的投資人的利益。
(4)權益的持有者並非作為一個整體承擔預期的損失和收取預期的剩餘利益。
Ⅲ 請問什麼是VIE 架構啊
VIE結構就是VIE模式(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直譯為「可變利益實體」),在國內被稱為「協議控制」,是指境外注冊的上市實體與境內的業務運營實體相分離,境外的上市實體通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的業務實體,業務實體就是上市實體的VIEs(可變利益實體)。
VIE是2001年安然丑聞之後產生的新概念。安然事件之前,一家公司對另一家公司擁有多數投票權才會要求合並報表。
安然事件之後,只要這個實體符合VIE的標准,就需要合並報表.安然事件之後,美國財務會計標准委員會緊急出台了FIN46。根據FIN46條款,凡是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任一條件的SPE都應被視作VIE,將其損益狀況並入「第一受益人」的資產負債表中:
(1)風險股本很少,這個實體(公司)主要由外部投資支持,實體本身的股東只有很少的投票權;
(2)實體(公司)的股東無法控制該公司;
(3)股東享受的投票權和股東享受的利益分成不成比例 。
Ⅳ vie架構控制的企業可以引進股東嗎
據相關消息稱,愛奇藝、大眾點評網、Uber中國等互聯網企業都在拆除VIE架構,擬籌備國內上市。「最近互聯網企業拆VIE紅籌回歸國內的資金量可能要1000-2000億,而360財富可以佔領很大的市場份額。」程歡表示,「目前已經有很多准備拆VIE的互聯網企業。
Ⅳ vie的結構案例
案例一: 你是中國公民,在國內創立了一家企業A,業務很好,想去上市(為了融資、為了退出)。但是無法達到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要求,即使達到要求,對漫長的審批也無望。於是想到海外(香港、美國等)更容易上市、方便融資和退出的市場去IPO。
但你這家私人企業,要去海外上市,也需要中國證監會等部門審批的,以「防止國內資產外流」。你又一次倒在審批的高牆下。
這時,有一位聰明絕頂的會計,想出個辦法:在海外成立一家殼公司B,B(或者通過其在國內設立的全資子公司C)與內資的公司A簽訂一份幾十年的協議,將A所有債務和權益都轉給B,B以此在海外成功上市。史稱新浪模式,也就是VIE模式(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目前在海外上市的絕大多數中國企業,都採用該模式,包括新浪、網路、騰訊、阿里巴巴(1688)等。
案例二:
你作為中國公民,在中國創立一家公司A,申領了各種許可證。一些行業對外資進入有限制甚至被禁止,比如新聞網站、網路游戲、在線視頻、在線支付等,但對你這內資公司來說,都不是問題。
後來,想找點融資。發現極少有人民幣基金(因為外匯管制的問題),而且很難和他們談。但美元基金又不能直接投你的內資公司。於是,你在海外注冊了一家公司B,基金將美元投給B(你和基金都擁有B的股權),B再到國內注冊成立一家外資全資子公司C。然後,A和C之間,簽訂一份幾十年的協議,A的所有債務、權益全部由C承擔和享有。也就是典型的VIE結構。以上兩個案例,並非獨立,有交叉,可能從創立企業、融資、領取各種牌照、到海外上市,各環節均涉及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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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什麼是VIE結構
可變利益實體,即VIE結構,其本質是境內主體為實現在境外上市採取的一種方式。是指境外上市實體與境內運營實體相分離,境外上市實體在境內設立全資子公司,該全資子公司並不實際開展主營業務,而是通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運營實體的業務和財務,使該運營實體成為上市實體的可變利益實體。
這種安排可以通過控制協議將境內運營實體的利益轉移至境外上市實體,使境外上市實體的股東(即境外投資人)實際享有境內運營實體經營所產生的利益,此利益實體系指合法經營的公司、企業或投資。
(6)上市公司VIE控制子公司擴展閱讀:
美國標准會計准則中指出可變利益實體(VIE結構)至少要具有以下幾種特徵中的一種:
1、如果沒有另外的財務支持,那麼它的承擔風險的權益投資不足以滿足其經營需要.也就是說它的權益等於或小於實體預期的損失。
2、權益的持有者並非作為一個整體通過表決權或類似權利對實體的經營活動做出直接或間接的決策。
3、表決權並不按照持有人預期損失或預期的剩餘收益的比例在持有者之間進行分配.實際上,實體所有的經營活動都代表一個只擁有很小比例的較少表決權的投資人的利益。
4、權益的持有者並非作為一個整體承擔預期的損失和收取預期的剩餘利益。
Ⅶ VIE架構怎麼做
常規VIE架構如圖
VIE架構
可以問專業律師,看怎麼設計架構,設計好了之後再聯系服務商來注冊。
Ⅷ 國內在美國上市的公司都有 哪些是vie模式
新浪、搜狐、網路、騰訊、阿里巴巴、世紀佳緣等等幾乎所有海外上市公司都採用VIE模式,據統計,從2000年至今,通過VIE模式實現境外上市的內資企業約有250餘家。。
Ⅸ 什麼是協議控制模式(VIE)
1、VIE模式(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直譯為「可變利益實體」),即VIE結構,在國內被稱為「協議控制」,是指境外注冊的上市實體與境內的業務運營實體相分離,境外的上市實體通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的業務實體,業務實體就是上市實體的VIEs(可變利益實體)。
2、VIE是2001年安然丑聞之後產生的新概念。安然事件之前,一家公司對另一家公司擁有多數投票權才會要求合並報表。安然事件之後,只要這個實體符合VIE的標准,就需要合並報表.安然事件之後,美國財務會計標准委員會緊急出台了FIN46。根據FIN46條款,凡是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任一條件的SPE都應被視作VIE,將其損益狀況並入「第一受益人」的資產負債表中:(1)風險股本很少,這個實體(公司)主要由外部投資支持,實體本身的股東只有很少的投票權;(2)實體(公司)的股東無法控制該公司;(3)股東享受的投票權和股東享受的利益分成不成比例。
3、採用這種結構上市的中國公司,最初大多數是互聯網企業,比如新浪、網路,其目的是為了符合工信部(MIIT)和新聞出版總署(GAPP)對提供「互聯網增值服務」的相關規定。中國互聯網公司大多因為接受境外融資而成為「外資公司」,但很多牌照只能由內資公司持有,MIIT就明確規定ICP是內資公司才能擁有的,所以這些公司往往成立由內地自然人控股的內資公司持有經營牌照,用另外的合約來規定持有牌照的內資公司與外資公司的關系。後來這一結構被推而廣之,應用許多非互聯網赴美上市的公司中。
Ⅹ VIE模式的風險分析
1、風險評估:國家相關部門對VIE結構採取默許的態度,目前並沒有實質的可操作的明文規定。一旦國家相關部委出台相應的規定,可能會對採取VIE結構的公司造成影響。2、外匯管制風險:利潤在境內轉移至境外時可能面臨外匯管制風險。例如2012年5月10日,世紀佳緣就在招股書中披露,其在中國境內開展業務的兩大子公司之一北京覓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覓緣)未能如期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的外匯登記證,世紀佳緣因此未能完成對北京覓緣的首次出資。根據中國法律,商務部簽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也將失效,而北京覓緣的營業執照將被北京當地的工商局吊銷,它將不再是一個合法存在的法人實體。3、稅務風險:VIE結構的公司將會涉及大量的關聯交易以及反避稅的問題,也有可能在股息分配上存在稅收方面的風險。比如新浪就在其年報中披露,上市的殼公司沒有任何業務在中國內地,如果非中國運營的境外殼公司需要現金,只能依賴於VIE向其協議控制方,及境內注冊公司的分配的股息。殼公司並不能保證在現有的結構下獲得持續的股息分配。4、控制風險:由於是協議控制關系,上市公司對VIE沒有控股權,可能存在經營上無法參與或公司控制經營管理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