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傭金與獎金有什麼區別
傭金、獎金、紅利都不一樣
傭金是作為非A單位人,為A單位做貢獻給的報酬。
獎金是作為A單位人,為A單位做貢獻給的除了規定收益外的獎勵性報酬。
紅利是作為A單位的所有者之一,在A單位獲利後,得到的股份分紅。
⑵ 上海地區-----年終獎和傭金是分開扣稅嗎
建議你們把年底獎金8000元(多發的一個月工資)和您說的全年銷售傭金預定20500合並起來作為年終獎一起發,這是合法有很實惠的。因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應先將納稅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是一種優惠的計稅方式,但是要注意這種發放規定每年只能使用一次。你建議要求老闆按季度,或半年支付這是個餿點子。
社保方面,要麼你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去勞動部門反映檢舉,要是你又捨不得這份薪水豐厚的工作,那就按照很多人通常的做法,自己掏錢給自己買社保啦。
⑶ 年終獎規定是按什麼標准發放
年終獎什麼時候發放?
年終獎就是老闆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目前,我國法律對年終獎沒有強制性規定。終獎的發放額度、時間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考慮到傳統習慣,大多數企業年底都會給員工發年終獎,一般都是一月出發放年終獎。
按常理來說也應該年前發放,不然怎麼叫年終獎啊。原因很簡單,年關將近,雙薪、年終獎、花紅,是很多人盼望過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終獎當然皆大歡喜。所以大部分發年終獎的企業,都會在這時候發。
年終獎發放標准
據介紹,目前法律並未對年終獎的發放標准做出特殊規定。如果勞動者與單位簽訂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如無約定,單位規章制度中有獎金發放規定的,則據獎金發放制度執行。
目前主要有三種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不同方式年終獎計算方法也不一樣。
(一)績效考核
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以及公司業績結果來發放績效獎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績效考核規則都是公開的,許多都會通過績效合同,與員工進行事先明確約定,根據年終業績的完成情況進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對應不同的績效獎金系數。
據介紹,通過績效考核的方式頒發年終獎金已成為趨勢,例如某超市的店長,年度考核分為四等,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的以上為特等;恰好完成的算甲等;未完成的算成乙等,不同等級對應不同的年終獎額度。
(二)紅包
由老闆給員工發放不確定數目的紅包。這種年終獎計算方法比較私秘,有的作為輔助年終獎發放,有的對關鍵性崗位員工發放。也有企業沒固定年終獎發放形式,直接由老闆來發放紅包,這種方式全憑員工在老闆心裡的位置、印象等。
(三)年底雙薪
所謂雙薪,其實就是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是單位對員工全年獎勵的一種形式。目前,行政機關及大多數企業稱之為「第13個月工資」(即「12+1」)。
年底雙薪和年終獎並非同一概念,年終獎的發放條件更多的是跟績效掛鉤;但年底雙薪一般僅與工作時間關聯。不過,有些用人單位對獲得年底雙薪的條件做了系統設定,如績效達標等,此時的年底雙薪已有年終獎的概念;第二,既然年底雙薪制與工作時間關聯,則用人單位對其發放條件都有設定,如設定「年底雙薪發放時勞動者必須在冊,否則不具備申領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