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剛剛進一個證券公司,想問問大家!怎麼才能拉到人得到有效戶呢!
經紀人不好做 尤其現在一人多戶 網路開戶的時代 沒有人脈就多做網路宣傳吧 炒股都想賺錢 你能讓你的客戶賺錢 自然就來了 但這個很難
㈡ 證券公司的有效客戶是什麼意思
每個證券公司對有效客戶的市值要求不一樣。一般以市值為標准二不是只資金,就是所買的股票以當天收盤價計算,達到某個標准。
㈢ 什麼是股票有效戶
股票賬戶分人頭戶口和交易戶口,人頭戶口就是為了應付一時業績,而開的戶口,但是並不存錢和買賣的,所以叫人頭戶口,只是一個空的帳戶,沒什麼實際意義,而交易帳戶,也叫有效帳戶,因為開戶口後就會存錢並進行股票買賣交易.就會產生效益(傭金),才會有提成傭金.
㈣ 證券有效戶的問題
證券公司的有效戶一般是指客戶在三方託管里存入1W以上資產,而且時間在三個月內。我在廣發,我們公司是這么規定的
㈤ 證券開戶什麼叫有效戶,什麼叫無效戶
有效戶是證券中的名詞,是指證券公司的客戶在三方託管里存入1萬以上資產,而且時間在三個月內。無效戶,目前對於無效戶,與有效戶相反,但市場並無統一明確的界定標准。
我國早在2008年就已經著手對客戶賬戶進行規范清理,營業部開戶數量不再納入業績考核,代之以有效客戶率。經過清理空戶、無效戶,企業營業部可以將精力投入到對有效客戶的服務中去。
所以多數大型券商因考核指標看重有效戶而非開戶數量,空戶、無效戶數量很少;部分中小券商為防範空戶、無效戶大量增長,在考核指標中增加了有效戶權重。另一種說法是:只要客戶賬戶資金能買一手股票,就不算無效戶。
有效戶的現狀與發展:大券商看重有效戶
不同公司對有效戶的管理不同。一來是出於成本的考量,二來是為了配合公司新的業績考核制度。往往新的業績考核較以往重視開戶質量,為防止客戶經理拉客戶充數,鼓勵開發真正有投資需求的客戶,規定若新開戶客戶一個月內沒打入資金將被界定為空戶或無效戶,但必須在客戶經理與客戶溝通後,才可能涉及到注銷資金賬戶問題。
無效戶與休眠賬戶的定義不一樣,空戶和無效戶只是行內基於各自的考核標准衍生出來的說法。
㈥ 方正證券開戶什麼是有效戶
開股票交易帳戶及開通網上交易。 1、先到有證券公司營業部銀證轉帳第三方存管業務的銀行辦一張銀行卡(開通網上銀行),須本人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在股市交易時間到證券營業廳辦理滬、深股東卡(登記費一般90元,也有的營業部免費),便獲得一個資金帳戶(用來登錄網上交易系統)。同時可辦理開通網上交易手續。或找駐銀行的證券客戶經理協辦(更方便、更優惠)。 交易時間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節假日休市)。 2、下載所屬證券公司的網上交易軟體(帶行情分析軟體)或證券公司有附送軟體安裝光碟在電腦安裝使用。用資金帳戶,交易密碼登陸網上交易系統,進入系統後,通過銀證轉賬將銀行的資金轉入資金帳戶就可以買賣股票操作了。 申購或買賣創業板股票,須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應親自到證券公司營業部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在經證券公司確認並按規定期限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後,才可以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或買賣交易。 在辦理上述風險揭示書簽署手續當日是不能參與創業板股票的申購或買賣的,且不同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所需時間不同,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在簽署風險揭示書(T日)後第二個交易日(T+2日)即可申購或買賣創業板股票,而尚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則需在簽署後第五個交易日(T+5)才可申購或買賣創業板股票。 若投資者於周末前往申請開通創業板,無論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為周五申請開通,即具有兩年以上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於下周二開始申購,而未具有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於下周五才可開始參與申購和買賣交易。
㈦ 證券賬戶與證券有效賬戶有什麼區別開戶之後要買賣多少錢的股票才算有效賬戶
如果是連續三年不交易,資金少於100元,沒有股票,滿足這三點條件的就是小休戶,其他的就是合格賬戶,就是有效戶。
證券賬戶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投資者設立的,用於准確記載投資者所持的證券種類、名稱、數量及相應權益和變動情況的賬冊,是認定股東身份的重要憑證,具有證明股東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時也是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的先決條件。
㈧ 什麼叫證券的有效戶
有效戶是證券中的名詞,是指證券公司的客戶在三方託管里存入1萬以上資產,而且時間在三個月內。
客戶賬戶資金能買一手股票,則不算無效戶。針對券商梳理空戶、無效戶的報道受到市場關注。多數大型券商因考核指標看重有效戶而非開戶數量,空戶、無效戶數量很少。
部分中小券商為防範空戶、無效戶大量增長,在考核指標中增加了有效戶權重。有券商指出,只要客戶賬戶資金能買一手股票,就不算無效戶。
大券商看重有效戶。目前對於無效戶,市場並無統一明確的界定標准。
(8)證券公司買有效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第十一條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
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