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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助銷的特點

發布時間:2021-06-12 21:54:17

㈠ 債券承銷方式有哪些

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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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1.證券公司承銷一共有幾種方式各自的含義是什麼發行風險各自由誰承擔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㈢ 助銷的助銷

所謂助銷是指在商場內,助銷人員通過引導、啟發、刺激等手段來促使消費者產生購買商品的興趣,作出購買決策,發生購買行為、協助櫃台銷售人員銷售商品,增加盈利的促銷手段。
助銷不同於櫃台營銷。櫃台營銷有一定局限性,由於空間上的原因,顧客與營業人員產生了一定距離感,兩者之間只是單純的「買賣關系」——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助銷則是消除這種「買賣關系」的有效手段,助銷人員站在拒台外,面對琳琅滿面的商品,與顧客、「平起平坐」,直接接觸,介紹產品,櫃台人員則提供貨品→開付收據→收款→交付貨品,這樣相輔相成,達到推銷貨品目的。 消費者購買決策,一般要經過問題認知一信息收集一評價一購買決策,等一系列過程,新產品進入商場,如若只是簡單的陳列於櫃台中,由於消費者不了解,也就是沒有「認知」,那麼決策中的其它行為也就不能產生。採用助銷策略,可以提高新產品知名度,使消費者認知該商品『並從助銷人員那兒收集到信息,從而對這種新產品評價並購買。
杭州某化妝品廠,生產×系列產品,銷路一直很好,為擴展業務,該廠決定打人大連市場,起初,由於大連消費者對其不很了解,致使該廠設在各大商場的銷售專櫃前人丁稀少,可以羅雀。後來,該廠就採用了「助銷」策略,特邀數名有專業知識的助銷小姐向顧客宣傳該系列化妝品,並輔以免費試用、現場化妝等策略,達到了很好的效果,僅半月,化妝品日銷額就提高了十倍。 要突出強調產品獨到的特點,把它擺在明顯優於競爭者產品的位置上,如果被助銷產品與其它替代品毫無區別,顧客就會感到選擇該產品並不能給他帶來更大的益處,反而覺著聽你在那喋喋不休的介紹是一種時間的浪費,這只能導致他對產品的拒絕。
某化妝品公司派出數名助銷小姐在商場內助銷護膚產品,她們津津樂道地向顧客介紹該產品的護膚功能、潤膚功能,但幾天過後,效果並不令人滿意,總結不幾天的經驗後,助銷小姐們決定改變一下促銷戰略——她們不再強調護膚品的一般功效,而是突出它的特點——該系列化妝品不含鉛、鋅等刺激物,是純天然,純葯物的新型化妝品。這一次,顧客接受了她們的介紹,銷路就此打開了。 推銷先驅埃爾莫·韋勒說過「要推鎊那順摸的滋味,面不是牛排本身」。在助銷中,要向顧客推銷使用你的商品所能產生的效果,而不是『一味地描述產品的細節。過多地描述細節,就會遇到顧客更多的反駁,產生更多的問題和阻力,這樣,為了解決問題,就會轉移你與顧客之間交談的主題。因此,助銷員在與顧客交談時,重點應放在顧客使用該產品,對其產生的收益,能否向顧客提供所希望的「效益」是選擇產品的決定因素。通常,助銷員不可能對產品進行很大改動來滿足其需要,故對助銷員重要的一點是,你要去說明產品的效果,去改變顧客對你的產品的價值觀,促使其購買。
某助銷員助銷自來水過濾器時,不是簡單的一句「本產品能過濾自來水中有毒細菌,凈化飲用水」,而是採用了「強調效益」的戰略,「使用這種過濾器,自來水就變成了礦泉水,買了它,每天就可省下一瓶礦泉水錢……」。顯然,消費者願意接受後種助銷方法。
採取這一策略,要注意與「產品定位」相結合,「產品定位」是前提,「效益」是其有效地補充。 美國營銷專家吉姆·史耐德發現;推銷員推銷受阻,有95%是因為話講得太多。俗話說得好,言多必失,在助銷中,如果助銷員在顧客面前總是喋喋不休,毫不給顧客講話機會,就會使顧客有種被拒絕感。從而這種招絕感就傳到了他對你的產品上,所以說,每次助銷交易中,助銷員應盡量把說話時間保持在3O一40%左右,餘下的時間留給顧客,促使顧客說出他的要求,他的感受,從而可以「對症下葯」,特別是當顧客提出異議時,作為一個有經驗的助銷員,絕不可以爭論,反擊顧客,而應細細分析,像春風化雨般地去開解,改變其態度,從而助銷成功。
助銷是商場營銷中有效地促銷手段,在市場競爭日愈激烈的環境下,合理地運用助銷策略,定會提高商場的盈利水平。

㈣ 證券英語翻譯:承銷類型的代銷,助銷,包銷 的英文都是什麼

代銷:Offer for sale or Market on commission
助銷:Merchandising
包銷:Exclusive Sales

㈤ 債券的承銷機構有哪些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

(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你好

㈥ 企業首發股票怎樣從股市拿到錢

股票由券商承銷 投資者申購,所得的錢就歸上市公司所有。

㈦ 債券承銷的意思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

(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㈧ 賒銷承銷寄託銷的區別

賒銷是信用銷售的俗稱。賒銷是以信用為基礎的銷售,賣方與買方簽訂購貨協議後,賣方讓買方取走貨物,而買方按照協議在規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貨款的過程。賒銷使商品的讓渡和商品價值的實現在時間上分離開來,使貨幣由流通手段轉變為支付手段(見貨幣的職能)。它實質上是提供信用的一種形式。賒銷商品使賣者成為債權人,買者成為債務人,這種債務關系是在商品買賣過程中產生的。
寄託銷售就是寄託在別人那裡幫著銷售。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特點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
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㈨ 債券的承銷和分銷在業務的角色和流程中有什麼區別

1、債券承銷是指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客戶的要求將債券銷售到機構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投資者手中,實現客戶籌措資金的目的的行為或過程。債券分銷是指債券承銷商在債券分銷期內,將其所承購債券轉讓給其他市場成員的業務。

2、投資銀行獲得債券承銷業務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與發行人直接接觸,了解並研究其要求和設想之後,向發行人提交關於債券發行方案的建議書。如果債券發行人認為投資銀行的建議可以接受,便與投資銀行簽訂債券發行合同,由該投資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立即著手組建承銷。

3、債券承銷與股票承銷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成員並不一定單純是投資銀行或全能制銀行中的投資銀行部門構成,這是因為許多限制商業銀行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國家,對商業銀行參與債券尤其是國債的承銷和分銷的限制比較寬松。組建承銷商確定成員的責任後,便進入了債券的發行階段。嚴格來說,債券的發行與股票的發行並沒有太多的差別。

4、代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商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了銷售截止日期,債券如果沒有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則其未銷售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從發行人那裡收取委託手續費,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者仍有發行失敗的風險;而中介機構雖然承擔的風險小,但其收人也相對較小。因此,這種方式在各國都較少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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