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信證券怎麼開戶交易新三板
符合開戶條件,就可以去證券營業廳開通新三板。
新三板開戶要求。
1、需要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以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為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或者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
2、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② 有了解新三板的嗎證券公司做這個業務是怎麼樣的一個工作模式呢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
證券公司主要輔佐企業上市
(1)協助企業擬定改制重組方案和設立股份公司;
(2)根據《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的要求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3)對公司主要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進行輔導和專業培訓,幫助其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4)幫助發行人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等;
(5)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製作發行申請文件,並依法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進行全面核查,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並出具發行保薦報告;
(6)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中國證監會的審核反饋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
(7)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工作,組織承銷團承銷;
(8)與發行人共同組織路演、詢價和定價工作;
(9)在發行人證券上市後,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持續督導義務。
③ 新三板和ipo的區別是什麼
新三板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所謂的「老三板」指的是包括從原來兩個法人股市場退下來的「兩網股」股票和從主板市場終止上市後退下來的「退市股」股票。
④ 新三板股票代碼430和830的區別
新三板股票代碼430和830的區別就是,2014年5月前上市的是43開頭,之後是83開頭,其他沒有區別。
新三板證券代碼為:
1、2014年5月19日之前在新三板掛牌的股票代碼為:43****;
2、2014年5月19日之後在新三板掛牌的股票代碼為:83****;
3、100,10開頭的都屬於債權代碼 比如 100213 就是國債0213,101002 就是國債1002;
4、203開頭的屬於買斷式回購。
(4)網信證券新三板擴展閱讀:
新三板的推出,不僅僅是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政策落實,或者是三板市場的另一次擴容試驗,其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它為建立全國統一監管下的場外交易市場實現了積極的探索,並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經驗積累。
新三板股票開戶條件
(一)個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 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間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二)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 500 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 500 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⑤ 新三板ipo是什麼需要什麼條件
一個企業掛牌新三板的項目,就是一個簡版的IPO。這有兩層意思,一是它與IPO上市有很多相似之處,所以一定要嚴格要求(如果企業有轉板IPO的計劃,則更應如此);二是它與IPO相比,門檻低、流程少、時間短、費用省,所以流程可以適當簡化,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死搬IPO的所有規則。
IPO即首次公開募股,根據最新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發行人需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等。犀牛之星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IPO需要滿足的條件。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新三板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發行人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5、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6、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7、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8、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9、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10、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11、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股東投票計票制度,建立發行人與股東之間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切實保障投資者依法行使收益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求償權等股東權利。
12、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3、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14、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15、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16、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方向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及未來資本支出規劃等相適應。
⑥ 網信證券可以做為新三板主辦卷商么
中國證券業協會為了規范主辦券商的行為,專門制定了《證券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管理辦法》,就證券公司申請成為新三板主辦券商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了規定。
(一)取得主辦券商資格的條件
根據《證券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證券公司申請業務資格,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相應資格。具備協會會員資格,遵守協會自律規則,按時繳納會費,履行會員義務;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或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後運營一年以上;同時具備承銷業務、外資股業務和網上證券委託業務資格。
2、經營穩健。最近年度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8億元,凈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經營穩健,財務狀況正常,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最近兩年內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最近年度財務報告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
3、業務部門。設置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管理部門,由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該項業務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備兩名有資格從事證券承銷業務和證券交易業務的人員,專門負責信息披露業務,其他業務人員須有證券從業資格;具有20家以上的營業部,且布局合理;
4、具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
5、具備符合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技術規范和標準的技術系統;
(二)取得主辦券商資格的程序
根據《證券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取得主辦券商資格的程序為:
1、提交文件。申請證券公司應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交上加蓋了公司公章的下列文件:(1)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申請;(2)證券公司申請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基本情況申報表;(3)證券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自律承諾書;(4)《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復印件;(5)《經營股票承銷業務資格證書》復印件、《經營外資股業務資格證書》復印件、中國證監會關於網上證券委託業務資格的批文復印件;(6)協會會員證書復印件;(7)最近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原件;(8)公司章程;(9)公司前十名股東情況說明;(10)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制度說明;(11)營業部家數和布局的說明;(12)公司網上證券交易的情況說明;(13)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管理部門設置及人員配備方案;(14)具備符合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系統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公司級計算機網路系統的說明;(15)協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2、取得預備資格。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受理申請文件之日起,對申請文件進行復核。如中國證券業協會在2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則申請人自動取得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預備資格。
3、准備工作。取得預備資格的證券公司,應根據要求做好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業務培訓、代辦股份轉讓專用席位申請、股份登記結算安排以及技術系統測試等准備工作。
4、取得業務資格。申請人應逐項落實前條所列事項,完成准備工作後,向協會提交報告。協會對申請人的准備工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授予業務資格,向其頒發證券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證書。
5、公告。中國證券業協會對獲得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在協會網站進行公告。公告後,證券公司方可開展代辦股份轉讓業務。
從新三板現在的運行效果來看,主辦券商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有力的促進了新三板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隨著新三板試點的擴大,主辦券商發揮作用的空間將會越來越大。更多關於新三板的資訊可以關注微信勾勾籌。
⑦ 如何購買新三板股票
需要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後才可以交易。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2、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
(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開通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的投資者,無需做任何操作,默認具備「一類投資者」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