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老股轉讓 老股轉讓與新股發行的區別
2013年12月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作為本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配套措施,《規定》就老股轉讓的具體規則給予說明。證監會表示,老股轉讓有利於緩釋上市公司資金超募問題,增加可流通股份數量,促進買、賣雙方充分博弈,進一步理順發行、定價、配售等環節的運行機制。
《規定》明確,持股滿36個月的老股東可以在公開發行新股時按照平等協商原則向公眾發售老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數量。老股轉讓作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一部分,發行、承銷等應遵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價格應當與新發行股票的價格相同。公司股東擬公開發售股份的,應當向發行人董事會提出申請;需要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事先取得相關部門的批准文件。發行人董事會應當依法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對於公司股東通過老股轉讓取得的資金,雖無鎖定要求,但發行人應當向投資者明確提示。
《規定》指出,發行人需依據募投項目資金需要量合理確定新股發行數量,並在發行方案中明確新股發行與老股轉讓數量的調整機制。且新股與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實際發行總量不得超過發行方案載明的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
為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規定》對老股轉讓提出了相應的監管要求,明確老股持有期需在36個月以上,且不得存在限制轉讓的情形;老股轉讓後公司實際控制權不得發生變更、股權結構不得發生重大變化,保持公司穩定經營。同時,為便於投資者全面了解老股轉讓的情況,充分評估老股轉讓對公司治理及生產經營產生的具體影響,《規定》提出了詳細、具體的信息披露要求。
《規定》要求,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扉頁載明公司擬發行新股和公司股東擬公開發售股份的數量,披露本次公開發行的股數、預計發行新股數量和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數量、發行費用的分攤原則及擬公開發售股份的股東情況,發行公告應該披露公司股東擬公開發售股份總數及股東名稱、各自公開發售股份數量等情況。此外,《規定》指出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要對發行老股企業的相應資質、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盡職調查。
證監會指出,「老股轉讓」是境外主要市場的成熟做法。《規定》將這一做法引入國內市場,有利於緩釋上市公司資金超募問題,增加可流通股份數量,促進買、賣雙方充分博弈,進一步理順發行、定價、配售等環節的運行機制。
為促進新股合理定價,發行人需依據募投項目資金需要量合理確定新股發行數量,並在發行方案中明確新股發行與老股轉讓數量的調整機制。「老股轉讓」作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一部分,發行、承銷等應遵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規定。
② 穎泰生物股轉新股是什麼意思
股轉是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新股就是新發行的股票。
意思就是:穎泰生物是新三板發行的新股。
根據相關規定,IPO時,發行新股和老股轉讓的股份數量之和應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上市前,若所發行新股比例達不到25%,則需要啟動老股轉讓;另外,大股東通常在公司現金流等方面也會有考量,所以會考慮適當做一些減持。
(2)股轉發行股票擴展閱讀:
新股申購,系統會按照賬戶中持倉的股票市值來派發額度,有額度才能申購。額度派發的規則是這樣的:假設T日為申購日,系統會自動計算賬戶中T-2日至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股票市值,這個日均的股票市值要達到1萬元以上,才會有額度派發到賬,1萬元的市值對應可以申購1000股,2萬元的市值對應可以申購2000股,以此類推。
另外,滬深兩個市場是分開算的,如果要申購深圳的新股要有深圳的股票市值,申購上海的新股要有上海的股票市值。
③ 股轉系統與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是在發行股票嗎轉讓,融資都在哪裡交易
股轉系統交易的是非上市的公眾公司的股票。滬深交易所交易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股轉系統里掛牌的企業,沒有IPO環境,不叫發行股票。
④ 發行股票問題
首先第一個,如果此時轉為股份制,則四人持股比例均為25%。其次,上市時發行的股分額度不只是原本公司的資產總額,例如總資產值八百萬的公司上市發行的股票總額也許會是一千萬,這就是上市融資的具體方法,至於之前賺了的四百萬,則按照比例以股份的方式分配給各人
⑤ 新三板股票發行與定向發行的概念有什麼區別
股票發行,根據投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可以將其分為非公開發行(Privateplacement)與公開發行(Publicoffering),前者只針對特定少數人進行股票發售,而不採取公開的勸募行為,因此也被稱為「私募」、「定向募集」等;後者則是向不特定的發行對象發出廣泛的認購邀約。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己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定向增發(私募)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對於新三板來說,根據「公司確定發行對象時,除公司現有股東以外,每次股票發行的投資者人數合計不得超過35名」(目前這樣要求,未來很可能放開35名人員限制)規定,所以其不屬於上市公司所定義的「私募」(發行對象少於10人),從全國股轉系統頒發的制度規則,統一稱之為「股票發行」。
而中國證監會頒發的有關文件稱其為「定向發行」,比如:《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一^•定向發行申請文件》(2013-12-26)《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7號——定向發行優先股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2014-09-19)《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定向發行申請文件》(2013-12-26)《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8號定向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2014-09-19)所以,實踐中,對於新三板,以及全國股轉系統與中國在證監會的不同叫法上來說,「股票發行」與「定向發行」是混用的,所指的事項基本一致,當然,從字面理解,前者包含後者且比後者內涵與外延更寬泛些。不過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全國股轉系統公司定義的「股票發行」更為准確些,並為未來拓寬發行對象做好了概念上的准備。
⑥ 股票的轉增發是什麼意思
我估計樓主說的是年度分紅中的送轉贈股票吧!
在任何一家公司實施分配方案前都必須通告,裡面會有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等具體的時間.
投資者只要在股權登記日持有或買進股票,就能獲得分配權利,而股價會在除權除息日除權,所得紅股和現金會分別在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現金紅利發放日自動到賬,不用做任何操作.除權後股價會降下來,投資者的股票數量和現金余額會增加,總市值是不會有變化的,分配方案並不會讓投資者賺到任何利潤的.股價到時如果有漲跌跟除權沒什麼太大的關系,因為股價每天都會有漲跌的,這本來就很正常,如果它上漲了,你就賺錢,反之則虧錢.
給你舉個例子:
杭鋼股份10股送3股派送現金2.60元(含稅),2.04元(稅後);
股權登記日是5月27日;
除權除息日是5月2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是5月29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是6月3日;
假設樓主有1000股,分配方案實施後可得:
股票:1000*1.3=1300股;
現金:1000/10*(2.6*0.9-3*0.1)=204元;
除權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26)/(1+0.3);
0.26是指每一股股票可得的現金(稅前);
1是指每一股股票;
0.3是指每一股股票可得的送轉贈股的數量;
備注:送股和送現金一樣是需要上稅10%的,轉贈股則不需要上稅,中國A股的面值是1.00元,送3股相當於送3.00元現金,上稅10%,也就是0.30元,所以你實際得到的現金是204元,而不是234元;這是要特別留意的.
⑦ 公司上市後在轉版上市發行股票還屬於IPO嗎
第一次在主板增發新股融資行為就是IPO,一般轉板指的是場外市場轉到場內市場,所以場外市場的股票都是非上市公司。
⑧ 股票發行方案和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一樣嗎
根據公司法解釋: 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股票後並公開上市交易的。那麼上市公司就是指符合上述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滿足上述條件可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及交易所申請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