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跌停怎麼阻止
股票跌停是一種市場行為,這家公司應該是有一些利空消息,造成股價跌停。所以說股票跌停是阻止不了的。
Ⅱ 哪些行為會被限制和禁止的證券交易
1、一般規定證券交易的限制和禁止行為是指法律規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在證券交易過程中限制和禁止從事的行為,除《證券法》第三章第四節(「禁止的交易行為」)的集中規定以外,對限制和禁止的交易行為還有一些一般性規定,這些一般性規定散見於《證券法》、《公司法》之中,主要包括:
(1)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2)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3)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4)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5)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6)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7)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8)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
(9)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 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 ,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0)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 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2、內幕交易行為。
內幕交易是指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3、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操縱市場行為包括: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4、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行為。
5、欺詐客戶行為。
Ⅲ 股市做空是什麼為什麼禁止其他國家是否禁止
做空定義
做空是一種股票期貨等投資術語:就是比如說當你預期某一股票未來會跌,就在當期價位高時賣出你並不擁有的股票,再在股價跌到一定程度是買進,這樣差價就是你的利潤。
做空的影響
可能仿效老外,劃定一些可以做空的股票。對中小投資者而言,在目前條件下推出股指期貨等做空機制只能意味著風險的加大。做空機制是強者的游戲,作為股票市場的弱勢群體,如果沒有法律和制度的保護,中小投資者參與這種危險的游戲是極易受到傷害的。
目前,關於推出股指期貨等做空機制的議論充斥於各個媒體,在這些議論中,大家眾口一詞,紛紛指出推出做空機制的必要性、緊迫性和給市場帶來的好處,但卻沒有人提到其負面影響。這是我們媒體一貫的做法,說好時,大家一致歌功頌德,聽不到反面意見;出了問題以後,則是一片責難推卸責任之聲。其實,這是一種很不負責的作法。
做空機制對於股票市場來講,固然有著積極的意義和作用,但其負面影響也絕對不容忽視。特別是對於我們這樣一個歷史短暫、法制尚不健全、規則尚有漏洞、信息極不對稱的新興市場而言,其負面影響如果不能引起足夠重視,並得到有效控制的話,其殺傷力足以摧毀整個市場並引發金融動盪,破壞穩定的局面,阻礙中國股票市場的健康發展。這絕不是危言聳聽,海外證券市場發展的歷史曾多次表明了做空機制的巨大負面效應。
當然,我們指出股指期貨等做空機制負面作用的目的並不是想阻止其推出,而只是想提醒廣大中小投資者,在目前條件下推出做空機制對中小投資者而言意味著且只能意味著風險的加大。做空機制是強者的游戲,作為股票市場弱勢群體的中小投資者,如果沒有嚴謹而極具威懾力的法律和制度的保護,中小投資者參與這種危險的游戲是極易受到傷害的。因為做空機制對莊家來說,固然也有很大的風險,但是其暴利的誘惑是巨大的,在暴利誘惑和監管乏力下,他們會不擇手段,會散布更多難以辨真偽的虛假信息,會更頻繁地做莊、聯手操縱價格等等。特別是在做空機制下,股指和股價的暴跌將會經常發生,而且這樣的暴跌將使一部分集團和個人獲得暴利,市場中將出現真正的空方,而對於只能依靠股價上漲而獲利的中小投資者來說,怎麼可能有能力與空方進行搏殺並戰而勝之呢?
對於廣大中小投資者來說,對做空機制一定要有一顆戒備和警惕之心;對於監管當局來講,我們強烈呼籲,在推出做空機制時,一定要慎之又慎,特別是要同時出台相關法律、法規,並加強監管,切實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做空是指預期未來行情下跌,將手中股票按目前價格賣出,待行情跌後買進,獲利差價利潤。其特點為先賣後買的交易行為
做空是股票、期貨等市場的一重操作模式。和做多是反的,理論上是先借貨賣出,再買進歸還。一般正規的做空市場是有一個中立倉提供借貨的平台。實際上有點想商業中的賒貨交易模式。這種模式在價格下跌的波段中能夠獲利,就是先在高位借貨進來賣出,等跌了之後在買進歸還。這樣買進的仍然是低位,賣出的仍然是高位,只不過操作程序反了。
我國目前沒有禁止做空。而國外是禁止裸賣空。即你只能融券來做空
Ⅳ 禁止炒股人員有哪些
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證券業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人員違反證券法規定,參與證券交易的,應當根據證券法規定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依照有關規定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所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上述非法持有、買賣股票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行政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Ⅳ 禁止股票軟體最有效的方案是什麼
推薦你用國內最知名的上網行為監控軟體——聚生網管吧,聚生網管系統提供了當前所有流行的股票軟體的控制規則,導入進去,點點滑鼠就可以禁用所有的股票軟體,極為有效!參考:http://blog.csdn.net/xinqingxin/archive/2009/07/16/4353649.aspx
Ⅵ 禁止做風險提示股票買入是什麼意思
禁止做風險提示來股票買入是指不能自買賣ST股票,如果要開通的話,需要簽訂風險揭示協議書,現在軟體上就可以簽訂的,具體可以咨詢所在的證券公司客戶經理。
ST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給股民一個警告,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希望警惕的意思,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
Ⅶ 證券從業者禁止股票交易
證券從業者不能以自己的名字開立帳戶買賣股票
同時不準以自己親屬朋友的名字或者自己實際操作的帳戶買賣和自己工作上直接接觸的上市公司股票,否則發現了就查處
第三章 證券交易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七條 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
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八條 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 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第四十條 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條 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條 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 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第四十六條 證券交易的收費必須合理,並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辦法。
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