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證券交易所規定競價交易股票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低於多少
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3.4.9 股票、基金、權證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00萬股(份),債券交易和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萬手,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5萬手。
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單筆申報最大數量。
2. 證券交易所內證券交易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3. 在我國的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中遵循客戶優先的原則。
在我國的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中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1、參與證券買賣的各方當事人公開報價,其中所有買人的有效委託按照報價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報價相同的,按照委託的時間順序排列;
2、而所有賣出的有效委託,其報價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報價相同的,也按照委託的先後時間順序排列;
3、依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人委託與賣出委託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原則對買方最高報價與賣方最低報價優先配對;
4、在同等出價條件下,按"時間優先"原則對順序在先的委託進行配對成交;
5、如果所有買人委託的報價均低於賣出委託的報價,則上述委託繼續排隊,等待新的委託報價,以此形成連續性的競價撮合成交的交易活動。
4. 什麼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競價交易原則國泰君安和其它證券公司的規定是一樣的嗎
你好,一樣的。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3.5.1條規定,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5.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條件:成交量最大。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5)我國證券交易所的競價原則是擴展閱讀: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