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交易豁免權
整個NBA只有科比有這個霸王權利,所謂交易豁免權就是,假如湖人想把科比交易去某支球隊,科比不同意,那球隊就沒權利把他交易出去。
⑵ 外交豁免權的法律規定
絕對豁免權:
1、刑事裁判之豁免,可不受駐在國刑事追訴,無出庭作證之義務。
2、行政與民事豁免,不受強制執行及處分、駐在國稅務之繳納義務。
例外:
1、行政法之規定無法豁免,例如,繳交水、電費等。
2、民事法規的商業行為不在豁免范圍,比如土地、動產及日用品的買賣交易等。
3、派駐國外交官主動於駐在國興起訴訟,則不享有豁免權利,外交官針對一件案件提起訴訟,被告當事人提出反告時;駐在國司法單位依然可以審理及判決該外交官員,而不受此外交豁免許可權制。
4、外交豁免權舍棄問題,拋棄外交豁免權與否為派駐國之權利,不受該名外交人員自主意識決定。
功能性豁免權相對於絕對豁免權的是功能性豁免權,其指特定國際組織或非邦交國之外交代表機構,與設置地或駐在國簽署協定,其組織人員得享有部分的豁免權利,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⑶ nba里什麼是交易豁免權
就是說,球員自己有拒絕被球隊交易的權利!
換言之,就是除非自己要求被交易,否則球隊無論如何也不能交易掉他。
又稱「霸王條款」。
目前NBA有兩人有這個條款,一個是湖人的科比布萊恩特,一個是小牛的德克諾維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