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需要披露的8項內容是什麼
四、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企業應當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和整改情況,編制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的總體情況;
(2)內部控制責任主體的聲明;
(3)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和內容;
(4)內部控制評價的標准和依據;
(5)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
(6)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認定情況;
(7)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措施及責任追究情況;
(8)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
存在一個或多個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應當作出內部控制無效的結論。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自我評價報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對照本指引及有關規定,說明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運行,是否存在缺陷;
(2)說明本指引重點關注的控制活動的自查和評估情況;
(3)說明內部控制缺陷和異常事項的改進措施(如適用);
(4)說明上一年度的內部控制缺陷及異常事項的改善進展情況(如適用)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
(1)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實施;
(3)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的情況;
(4)內控制度及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風險及其處理情況;
(5)對本年度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評價;
(6)完善內控制度的有關措施;
(7)下一年度內部控制有關工作計劃
② 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的目錄
第一章 公司治理——公司健康發展的基石
一、什麼是公司治理
二、公司治理的起源——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
三、公司治理的三個發展歷程
四、從西方到東方——公司治理的三種典型模式
五、無規矩不成方圓——公司治理的原則
六、錯綜復雜的公司治理各利益相關方
七、公司治理的主要管理內容
第二章 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
一、什麼是內部控制
二、內部控制的原則
三、內部控制的發展過程
四、內部控制的核心內容
五、內部控制的主要目標
六、內部控制的途徑和措施
七、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的關系
第三章 美國上市公司治理與薩班斯法案
一、薩班斯法案頒布之前的美國上市公司治理
二、安然事件與薩班斯法案
三、薩班斯法案的主要內容
四、薩班斯法案對美國上市公司的影響
第四章 薩班斯法案對我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影響
一、我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問題
二、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三、「中國的薩班斯法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四、薩班斯法案對中國公司治理的影響
五、對中國公司治理的建議
附錄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上市公司治理准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美國薩班斯法案
③ 按照財政部等五部委ied規定,僅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應於什麼時候施行內部控
2012年1月1日
為確保企業內控規范體系平穩順利實施,財政部等五部門制定了實施時間表: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
④ 2012年1月1日起,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的時間為()(
可以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人是( )
A 、董事長 B、獨立董事 C、總經理 D、總會計師
⑤ 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內容應該有哪些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第三條 在本所上市的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以下簡稱內控制度),保證內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實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經營的效果與效率,增強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確保公司行為合法合規。
第四條 公司董事會對公司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及其檢查監督負責,董事會及其全體成員應保證內部控制相關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條 公司在內部控制的檢查監督中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重大風險,應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公司董事會應及時向本所報告該事項。經本所認定,公司董事會應及時發布公告。公司應在公告中說明內部控制出現缺陷的環節、後果、相關責任追究以及擬採取的補救措施。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應根據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及相關信息,評價公司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形成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公司董事會應在審議年度財務報告等事項的同時,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形成決議。公司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的,可由審計委員會編制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草案並報董事會審議。
第三十二條 公司董事會應在年度報告披露的同時,披露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並披露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核實評價意見。
第三十三條 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 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 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實施;
(三) 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的情況;
(四) 內控制度及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風險及其處理情況;
(五) 對本年度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評價;
(六) 完善內控制度的有關措施;
(七) 下一年度內部控制有關工作計劃。會計師事務所應參照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進行核實評價。
⑥ 上海證券交易所實行的交易制度是什麼
1、目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實行的是T+1交易,即股票買入後的第二天才能賣出,而股票賣出後才能提出價款或用這筆錢款重新進行買賣。同樣,賣出股票也是如此。目前資金的使用上,是T+0,當天賣出的股票,成交後資金返回到股民帳上,股民可用來進行委託買股票,但不能提現。
2、何為T+0、T+1交易制度所謂的T+0和T+1的T,是指股票成交的當天日期。凡在股票成交當天辦理好股票和價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制度,就稱為T+0交易制度;凡在成交後的第二天才辦理好清算交割事宜的,就稱為T+1交易制度。
⑦ 關於《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一共有幾章幾條
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關於印發《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通知
第一章 總則講解
第一節 規范的宗旨
第二節 企業內部控制的原則
第三節 企業內部控制的要素
第四節 規范的實施
第二章 內部環境講解
第一節 治理結構、機構人員設置與權責分配
第二節 內部審計
第三節 人力資源政策
第四節 企業文化
第五節 法制觀念
第三章 風險評估講解
第一節 風險和風險評估
第二節 控制目標
第三節 風險識別
第四節 風險分析
第五節 風險應對
第四章 控制活動講解
第一節 風險控制
第二節 不相容崗位分離控制
第三節 授權審批控制
第四節 會計系統控制
第五節 財產保護控制
第六節 預算控制
第七節 營運分析控制
第八節 績效考評控制
第九節 綜合運用控制措施
第十節 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第五章 信息與溝通講解
第一節 信息與溝通概述
第二節 信息
第三節 溝通
第四節 信息系統
第五節 反舞弊機制
第六節 舉報投訴制度
第六章 內部監督講解
第一節 內部監督
第二節 內部控制缺陷
第三節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
第四節 資料保存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⑧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制度是什麼
1、T+1交割,T+1交收:交易雙方在交易次日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收付,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A股均實行T+1交收。
2、漲跌幅限制: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下波動的幅度。如今,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實行10%的漲跌幅限制。(ST股和未完成股改的S股漲跌幅限制為5%)
3、中國的股票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以北京時間為准。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
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在結束時間統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規則參看集合競價條目。匹配原則是買方價高優先,賣方價低優先,同樣價格則先參與競價的優先,但整個交易過程不是分布進行匹配,而是是競價結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可以掛單,9:25之後就不能掛單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8)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內部控制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⑨ 2012年1月1日起,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的時間為
可以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人是( ) A 、董事長 B、獨立董事 C、總經理 D、總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