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要求签的绩效合同规定未达到业绩指标员工自己辞职,现在以此为理由逼我自己辞职,不付补偿金,合法吗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B. 公司业绩不达标,可以辞退员工吗
首先可以肯定公司能以业绩不达标而辞退公司员工,因为双方在工作的时候是一个双向的选择,公司感觉员工不胜任此工作是可以解除两者的工作关系的,所以公司是可以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的,但是在辞退的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而现在大部分公司都是怀着劝退自辞的方式来辞退员工的,并非是直接通过行为案例去辞退员工!因为员工自辞是不需要走劳动合同的,责任全在该员工身上,只要签订了离职协议,公司不会再会对员工负责,所以很多公司在想辞退该员工的时候都会选择劝退的方式进行辞退员工,并非一定要去冒着赔偿员工工资的方式去强制辞退员工!
无论是站在哪个角度来看,辞退员工是公司的选择,但是也是极其不划算的,一旦被辞退,那么公司将面临高额的赔偿,所以在选择辞退员工的时候一定要多方面考虑因素!
C. 我公司给销售员订了每年1200万的销售指标,业绩提成为1%,未能完成则罚款未完成部分的2%,假设我
这种奖罚制度对销售员来说完全不合理,不合理为什么要接受呢?除非公司的业务有特殊性,比如:固定区域或固定客户交给业务员管理,已经有一定的固定销售额,但这一部份仍算做是业务员的指标。不然,如果销售员单独有能力一年销售1200万元,估计谁也不会呆在这样的公司。销售员认为不合理,就不接受这种条款,也就不要与公司有协议。销售员大不了走人不干,公司有什么办法处罚销售员?也不需要法律来约束。
D. 公司以经营指标未完成为由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合理吗
这个要看当初的合同是否有关于业绩与收入挂钩的条款。
E. 公司业绩预测不准确或不及时违反法律么如果的话,违反什么法律呢
1、预测只是对外来业绩的预估,只要不是用于对投资人或政府或其他单位的承诺,一般不违法。因为市场本来就是成充满风险的,预测只能是预测。
2、若涉及对外承诺,如政府或投资人,业绩预测与现实重大偏离,且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能构成诈骗或违反上市公司业业绩预报披露规则的相关法规。如在政府相关申请文中,故意夸大预测业绩,则会按申请书上的承诺进行处罚。而对外披露有问题,这个可能会引起股价波动,可能会被政权监管部门问询或处罚。
3、如果非上市公司,内部评估的话,不违法法律,企业风险自担。
F. 受到疫情影响公司给硬性指标,没做到业绩开除合理吗
送他几个字,劳动局见。
G. 我司未中标,提出质疑,要求招标公司公开业绩符合法律规定吗
招标存在很多的商业机密,出于对参与招标公司商业机密的保护,涉及商业机密的内容是不能走开公开的,至于你们提出来的,质疑招标公司会给你合理的解释,你也可以向招标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或者向招标仲裁部门提出复议。
H. 公司业绩评价的指标是什么
公司业绩评价的指标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比率。
业绩评价(PerformanceEvaluation),是指运用数理统计和运筹学的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相应的评价标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以及经营增长等经营业绩和努力程度等各方面进行的综合评判。科学地评价企业业绩,可以为出资人行使经营者的选择权提供重要依据;可以有效地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和约束;可以为有效激励企业经营者提供可靠依据;还可以为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企业职工等利益相关方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I. 公司指标不好罚款合理吗
如果是扣奖金,这个是说得过去的,因为效益不好嘛;但如果是扣工资,就不怎么合理了。但是每个公司的管理制度不一样,如果偶尔扣扣,忍忍就算了。
J. 公司以业绩考核不达标扣工资合法吗
现在业绩直接与工资挂钩,但是业绩不达标能否扣工资,还得看回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而定。具体内容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在业绩不达标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扣钱的,那就可以扣钱。扣钱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如果双方在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而言,就是一个月扣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其实,现在很多公司就是已经给出个底薪,业绩是另外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但要是公司规定的达标的业绩远远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的,公司员工还可以就协议的内容要求重新协商处理。
(10)公司业绩指标不合法扩展阅读:
所谓“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除了以下几种情况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关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每月扣减工资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此外,用人单位依法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费用,包括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不属于克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