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汇市场上的交易者和对手方是谁
【外汇市场的交易者是谁?】
外汇市场上的参与者主要由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商和客户组成。
外汇银行:一般包括经中央银行指定或授权专营或兼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机构,外汇银行也会有很多种,最高的可能是顶级的做市商银行、也可能是国内的一些小的银行,像民生银行这样的银行机构。尽管都是外汇银行,但是其中的差别也很大,做市商银行掌握着定价权,而普通的外汇银行,可能就没什么话语权。
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作用除了担任传统市场的监督者的角色以外,还要通过买卖外汇来干预市场,以平稳利率和汇率的政策目的。
外汇经纪商:严格意义上,外汇经纪商的角色是担任中介的角色,只是代客买卖外汇,但是现在的外汇经纪商都会开始自营业务,成为客户的对手方和市场的参与者。
客户:这里的外汇市场上的客户,是外汇市场的直接客户,可能是外汇银行的客户,比如说旅行者和对冲基金,前者是小型的外汇银行就可以了,而后者的对冲基金,大型的会通过做市商银行来进行交易。此外客户主要分为:交易性外汇买卖者,如进出口商、国际投资者,旅行者等;保值性外汇买卖者;投机性外汇买卖者。我们外汇保证金市场上的,主要还是投机性外汇买卖者居多,通过买卖的差价投机获利。
【外汇市场的交易对手是谁?】
那么外汇市场的对手方是谁呢?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互为对手方的市场。任何市场,你想要去购买一件商品(外汇兑换也可以看成用货币购买一种商品,只不过这种商品是另外一种货币而已),必然是有人在出售这种商品,否则这种交易行为就不会达成,那么这种交易的供需关系的数量,我们可以称之为流动性。
流动性比较好,意味着市场上买的数量和卖的数量都很充足,所以正常情况下,美元/欧元/英镑/日元这些货币的买卖数量都很多,流动性充足。
正如我们开头所提到的,在外汇交易中,买卖双方必然会成为对手方,就好像一个看空,一个看多,空多双方就形成了一个对手方。
外汇保证金市场是在交易商进行交易,交易量会抛单到流动性整合提供商或者更大交易商,更大的交易商会对接一部分到银行间市场。以交易商为例,他们对于客户订单的处理决定了谁是你的对手方。
1.经纪商会自己成为客户的对手方。
在外汇市场上,大部分乃至绝大多数交易者交易都是亏损的,基于这个原因,很多经纪商会选择自己吃下客户的订单,作为客户的对手方。客户盈利了,那么经纪商就亏损;于此同时,客户亏损了,经纪商就获利。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做市B-book模式。
2.经纪商平台内部的客户成为彼此的对手方。
通过经纪商平台内部进行交易的客户有很多,会存在客户之间持有相反的头寸,也就是下相反的订单。这个时候很多经纪商平台会在内部进行一个小范围的内部撮合。这种情况下,你的对手方就是经纪商平台里的其他的客户。
3.经纪商的流动性提供方乃至上一层级
市场上纯粹A-book的经纪商很少,但纯粹B-book的经纪商也很少。
经纪商会把一些可能亏损客户订单头寸,自己吃下;同时也会把盈利客户的订单抛给他的流动性提供商。
同经纪商一样,流动性提供商也可能是你的对手、也可能是在他内部平台进行对冲,同时也可能把单子抛给你的对手方。
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最后的做市商是源源不断的提供报价的。
所以你的对手可能是 经纪商、持相反头寸的普通客户、流动性提供商、中型银行、做市商银行。
我们说了那么多,我的对手是哪些呢?我们做了下面的一张图,你会发现这张图上,所有只要参与交易的都会可能成为彼此的对手。
从顶层来说,做市商银行是源源不断的去提供报价的,所以他们会是所有人的终极对手,但是想要链接到做市商银行,所需要的资金量会非常的大。
做市商银行彼此之间也是彼此的对手,他们的判断主要是基于自身对行情的理解以及对风险的控制。
做市商银行下面的可能是一些普通的流动性提供商,要说明的是做市商也是流动性提供商之一。普通的流动性提供商会整合市场上的一些流动性,当然,流动性提供商也会存在一些对赌的行为,要不然瑞郎事件就不会导致那么多流动性提供商发生巨额亏损。
而且这个市场的流动性往往是相互接的,所以,我的流动性最终都是那些做市商银行。
这句话有没有道理?
显然,如果单子都没人接,经纪商不愿意做你的对手,流动性也不愿意做你的对手,最终你的对手就是做市商银行,当然这是市价单。
但是通常情况下,你的单子是无法进入到做市商银行那边的,因为去到这个的过程中就已经被消化掉了。
而且,在做市商银行之间接流动性,通常一些大型经纪商也会也有自身的选择,比如说,我的镑美接摩根大通的、日美可能接的花旗。经纪商通常不会将每一种货币都去对接所有的做市商银行。因为做市商银行业也需要经纪商的一定交易量才会盈利,通常一家经纪商会选择几家作为某一货币对的流动性提供。
㈡ 什么是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手方,是指项目合作的对方,也即为相对于自己的合作方
㈢ 炒股票能看到跟你交易的对手方是谁吗
交易对手方是交易结算中心,不是个人。
为保证多边 净额清算结果的法律效力,一般需要引入共同对手方的制度安排。 共同对手方(central counter party,CCP)是指在结算过程中,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的交收对手并保证交收顺利完成的主体,一般由结算机构充当。如果买卖中的一方不能按约定条件履约交收,结算机构也要依照结算规则向守约方先行垫付其应收的证券或资金。
多边净额结算一般要求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介入卖买双方的合同关系,成为所有结算参与人唯一的交收对手。共同对手方制度的核心内容是 担保交收。共同对手方介入买卖双方合同关系后,即承担对结算参与人的履约义务,且不以任何一个对手方正常履约为前提。如果买卖中的一方不能正常向共同对手方履约,共同对手方也应当先对守约一方履约,然后按照结算规则对违约方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弥补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㈣ 交易对手什么意思
交易对手一般指对手交易,对手交易是银行业业务,经常发生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指的是先去找交易对手,然后谈好价格后,再在交易市场里面完成的交易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里的交易都是对手交易,也就是融资方。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精算机构配合磋商成交的。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4)交易对手方扩展阅读: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银保监会5月7日消息,为增强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2号: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银保监会表示,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计量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最低资本。
其中,风险暴露为其账面价值;政策性银行和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基础风险因子为0.20,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基础风险因子为0.23。
㈤ 股票交易中对手是谁
股票交易中的对手是手持资金的等待买入的投资者或者手持股票等待卖出的投资者。
如果您是手持资金等待买入那么您的对手就是手持股票等待卖出的;
如果您是手持股票等待卖出那么您的对手就是手持资金等待买入的。
㈥ 应收应付票据的交易对手方是谁呀
应收票据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其是否附息分为附息商业汇票和不附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既可以依法背书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㈦ 股票买卖的那个“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是什么意思
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指是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的市价申报方式。简单来说,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买入时以"买一"为限价,卖出时以"卖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当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在原有的"买一"或"卖一"队列中排队。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的区别在于交易主机在处理这两种市价申报时,赋予了两者不同的指定价格。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被赋予了当时对手方队列中的最优价格,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被赋予了当时本方队列中的最优价格。因此,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可以保证申报立即成交,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只能排列在本方最优价格队列中,不能保证申报立即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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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交易对手和交易对方的区别
交易对手是在期货当中是指跟你跟你持有相反头寸的另一方,交易对方是指把他不想要的给你的一方,总体来说,又是朋友又是敌人。
㈨ 什么是交易对手
交易对手比较常见与期货和外汇市场交易中,因为交易单笔数额巨大,因此每次交易时都会将单笔成交的对方成为交易对手,并对其进行跟踪分析,以做到知己知彼,降低风险。
㈩ 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手方是指"这股票交易的买卖行为人"
,一般的交易是都OK的,深交所是不会去干涉的
而这里所追查的是涉嫌内线交易的问题,是十分严重的金融问题,所以必须追查到底
至於,方清与霍广是哪一家公司,至今仍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