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票据贴现没有真实贸易背景银监会怎么处罚
银行会把利息费用以及时间成本跟你收的
dr:银行存款
dr:财务费用
cr:应收票据
票据贴现业务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人收取票款。
申办条件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签发的有效汇票,基
本要素齐全。
2. 单张汇票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 汇票的签发和取得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务关系为基
础。
盛付通提供资料
1. 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
2.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4. 贴现申请人的近期财务报表。
5. 贴现申请书。
6. 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申请程序
1. 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填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
2. 向银行提供上述材料。
3. 中国银行按照规定的程序确认拟贴现汇票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法性。
4. 计算票据贴现的利息和金额。
贴现利息=汇票面值╳实际贴现天数╳月贴现利率/3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面额-贴现利息
5. 按照实付贴现金额发放贴现贷款
『贰』 票据无因性,为什么要求贸易背景
票据的第一属性是无因性。这就要求票据的基础法律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相分离,而这种分离使得在票据流转的过程中,票据权利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审查大大减轻。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票据在经济领域的大范围流通,而在票据的流通过程中,有人把它作为支付手段,有人把它作为融资工具,还有的是为了从票据流通过程中牟利,更有通过票据进行恶意诈骗等犯罪行为发生。这些使用票据目的的复杂性,给商业银行在票据贴现业务方面敲响了风险防范的警钟。
因此,为防范风险,商业银行应坚持做到,在接受票据时要认真审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严格审查票据的记载事项的完整性、连续性;要切实做好票据的真实性验证,认真落实查询查复和实地查询制度规定;对于票据基础交易关系,要按照内外部规定进行尽可能细致的审查,防止因“重大过失”影响银行票据权利的实现。
『叁』 如何确认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
其实很简单,提供不了和该银行承兑汇票匹配的购销合同和增税发票原件的就是没有真实贸易背景.
『肆』 银行承兑汇票证明双方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证明怎么写
你要是给银行写说明的话,直接说“此银承确为我公司背书转让给某公司,贸易背景真实,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就可以了
『伍』 票据电子化背书要不要提供真实贸易背景
严格来说需要,但是一般来说,你背书也不需要向银行提供贸易合同
『陆』 如何识别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无真实贸易背景”
关于我们看看你属于贸易性质,针对不同的情况下,控制什么情况下票据法法律责任属于它!
第六章法律责任的欺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102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的票据;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本名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预留的签名式样或者盖章不符支票的问题,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
(4)签发无可靠交换票据的资金来源,本票,骗取资金;
交换(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票时作虚假记载,以欺骗手段
的获得财产;
>(6)模拟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作废的票据,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
(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在六一所列行为实施之前。
的上一篇文章,辅修所列行为之一的第103条,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104条的工作人员在金融机构疏忽职守,违反本法规定,将承兑票据,付款或保证的,给予处分;造成显著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因亏损前各方的行为导致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承担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依法承担的责任。
该汇票的付款人的即期或到期的第105条,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汇票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持有人。
依照本法规定的赔偿第106条的承诺的行为比这个法律责任的规定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柒』 为什么央行规定票据贴现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防止变相融资
『捌』 “央行规定票据贴现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是什么意思
是指票据产生本身是通过贸易产生,就是说这张票据是贸易结算的方式,也就是票据的约因(产生票据的原因)
『玖』 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还需要审核真实贸易背景吗
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法》规定,签发票据,应有真实交易背景,但是《票据法》并没有规定,票据的签发必须要有真实交易背景,当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时,也可以签发票据。“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二者的内涵和外延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