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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的条件有

发布时间:2021-05-14 23:14:08

㈠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从经营者那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交易的双方——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应当遵守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的确立为的是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实现公平交易,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进行公平竞争。全面地讲,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但是,从消费活动的全过程看,消费者往往处于弱者地位,更需要从法律上给予保护,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的内容是很广泛的,其具体表现又与消费者的其他权利有交叉,因此在国外的立法中,明确赋予消费者以公平交易权的并不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考虑到现实生活中消费者这方面权利经常受侵害的实际情况,突出强调了消费者的这项权利,并且根据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几种情况,规定了这一权利的主要内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公平交易权中的质量保障

质量是指商品或服务的优劣程度,它反映了商品或者服务的使用价值。消费者花钱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当然要获得与价格相符的使用价值,否则就是不公平的交易。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得不到保障,轻则使消费者财产受损失,严重的可使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受到危害。近年来产品质量问题已成为受人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某市厉某买了两双皮鞋,其中一双穿上只走了100米左右,皮面就变了形,另一双穿上第三天,皮面就起了皱。各地消协接待最多的恐怕就是拿着“短命鞋”前来投诉的消费者。武汉有关部门曾对该市第二中学135名学生所戴眼镜进行检测,不合格率竟达93%,最大的误差竟达427度,学生们的视力受到严重损伤;河南某地农民盖房时,因预制板质量不合格,造成墙倒梁断,出了人命;北京游乐园因服务管理差,造成缆车空中起火,将3名初中生活活烧死……质量问题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危与幸福。连续两次全国范围的“质量万里行”活动所受到的热烈欢迎,也说明了危及广大消费者的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性。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公平交易权中的价格合理

价格是商品或服务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它应该是等价交换、质价相符、货值其价的尺度。价格合理要求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与其价值相符。对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对国家没有定价的,应由经营者与消费者按照价值规律合理确定。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价格的陆续放开,有些地方出现了乱涨价之风,如公用电话、火车上的各种服务费、旅游景点的门票等等无视国家三五申,我行我素。如某消费者乘“一日五游”车竟先后被索收1200元……这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是法律不允许的。

公平交易权中的计量正确

计量正确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计量器具的使用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何种计量器具,应当按照有关计量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北京市,随着废止杆秤的规定的施行,北京已告别使用了数千年的杆秤时代,而代之以标准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使用,必定要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如有的杆秤是16两秤,即1市斤分为16两。但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却以10两1市斤;有的经营者还使用与杆秤不相符的小秤砣,缺斤短两自成必然。消费者这项权益的实现,即是针对国家的职责,也是针对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它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计量法规,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并做好交易场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禁止使用未按要求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对于未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贸易结算用的计量器具,应加强日常巡回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和处罚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者更应自觉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在计量器具的使用上弄虚作假,对于工厂包装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注明净重量或者容量,并应当与实际相符;在交易时计量的商品,消费者有权查明度量衡量是否准确,有权看秤、复秤,对不足份量,缺斤少两的有权要求补足或退回多收的价款。二是计量准确、数量充足。这要求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计量应当准确无误。

向强制交易行为说不

强制交易行为的特征是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其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饭馆强行拉客人进餐;书摊在出售一本紧俏书时强迫读者必须另购一本滞销书;商店在顾客要1公斤时或称了1

㈡ 公平交易,是什么

㈢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九项基本权利,具体是: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知悉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受尊重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㈣ 形成交易的五个条件是什么

第一:至少要有两方及两方以上,我们社交讲的是互动的、自由的、分享的,跟谁分享呢?肯定是一方跟多方的分享,或者一方对一方的分享。这是一个条件,符合了社交
第二:每一方都被对方认为有价值的东西,现在的社交讲究的是共同的思想、价值观、方法和生活方面。所以这个过程中不仅包含了物质、也包含了精神,总之你要认为对方有价值,其实对方的这个价值是相对的。比如你认为我有价值,但是马云认为我没有价值。所以这都要是在同一阶级的,具有共同的生活观念、生活价值观的这一群人才有价值。因此有价值的社交要替代无序的社交、虚假的社交和没有价值的社交!
第三:每一方都能够沟通信息和传递一个概念,哪怕是一个广告!所以我们做社交的时候一定是无商、无业不社交!社群也是这样的,无商、无业不社群。社群的本质就是在建立和传播信息,或者商业利息。哪怕传播一个产品、广告。就是这样一个基础,才有了社群叫做:产品群、招商群、精神信仰群。有人说:我和朋友之间的群是什么呢?这是精神信仰群,你诉诉苦那也是你精神上的一种载体。你诉苦的过程中也是在传播你的价值,对方给你回馈的也是一种价值。只不过你的价值是附能,对方回馈你的那种价值叫正能量、安慰你。
第四:每一方都可以自由的接受,或者自由的拒绝对方的一个手段,什么意思呢?比如现在很多的直销和传销,你能够自由的接受吗?你能够自由的拒绝吗?当你有了门槛的时候,比如入群门槛399,你进入之后怎么拒绝他呢?人家说了:如果你要是这样做的话,你前期所有的账户必须注销,因为你不符合他们的规矩了。所以有的时候我们要想一想:无限制的发展的直销和传销真的是违背交易的!交易就是这样的,首先要有两方,其次都要有价值,然后它可以传播信息、共享信息,这个过程也一定是自由的。
第五:每一方都要认为对方是开心的、称心如意的。所以我们现在来看看我们的社交是不是符合这五点?当你完成了这五点的时候,相当于你的交易就已经完成了。所以刘强东才说了一句话:无处不社交!社交的本质就是成交,社交到极致就是新商业模式的开始。

㈤ 什么是公平交易权我国的国情都有哪些基本国策又有哪些(请详细些、便于整理)如题 谢谢了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定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三个国情:人口问题,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基本国策:对外开放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

㈥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内容有哪些

“公平交易”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且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以主张予以撤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中也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所谓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以及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强调的一项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也是法律上所说的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因此,在整个市场活动中,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但是,从现代社会的群体结构来看,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作为单个个体往往在经济上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上突出和强调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突出和强调经营者提供公平交易条件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弱者保护法律的共同的作用机制,即在法律上额外地给实质上的弱者增加权利或者额外地给强者附加义务,打破形式上的平等,以达到实质上的相对平等。这是对民法中平等原则的一种修正,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需要;也是国家和法律越来越多地参与和干预经济生活的一种表现。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有其特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①保障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权利。②要求价格合理的权利。③要求计量准确的权利。④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权利。⑤拒绝、抵制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权利。

㈦ 关于公平交易的法律问题

首先你想购买房子,那么,在你和开发商之间形成的是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
既然开发商不愿意出售房子给你,那么,你也不能强迫开发商给你出售房子吧。(违反自愿原则)。但是,开发商不违法的。
各国界定对合同原则订立是一致的。

㈧ 什么是公平交易 它的概念是怎么样的

公平贸易是一个基於对话、透明及互相尊重的贸易活动夥伴关系,志在追求国际交易的更大公平性,以提供更公平的贸易条件及确保那些被边缘化的劳工及生产者的权益(特别是南半球)为基础,致力於永续发展,公平贸易组织则积极的参与支持生产者、认知提升及志在改变传统国际贸易习惯的专案等活动。

外在的公平,即符合一般认知的对价而去得让渡物;来源于诚实信用;
内在的公平,交易人内心确信,如心甘情愿的以低价出卖货物,来源于意思自治。

㈨ 公平交易权的概况

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与生产经营者进行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核心,是消费者以一定数量的货币换得同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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