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延期支票可以去银行贷款吗
不能贷款,延期支票本身就不是合法的
B. 关于会计存货、固定资产、赊销等的问题,高分求强人,,今天就得解决阿,马上给分
楼主从哪弄的题啊?看着都恐怖啊,呵呵,下面从个人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当然肯定不会很全面!!!
1. 为减少每年14 400元的坏账损失,
(1) 取消赊销,一律采用现销;
如果你们产品属于求大于供的,此法可行通,如果满大街都是,那我相信买家就会货比三家,质量,价格,服务,当场以现金付款的话可能会有点难度.
(2) 客户应收账款余额降低至一定限额时,在恢复赊销;
如(1),就算都把应收款要回来了,但是你接着又恢复赊销,那不是还是回到以前的状态了吗??
(3) 组织人员催收已列为坏账的款项,并将收回款项的一部分作为奖励;
如果你们产品确实好,我想此法可通,但是催款的方式一定要恰当,反之会失去此客户!!
(4) 要求客户签发票据,以便向银行贴现;
此方案可行,因为客户一般会给你签延期支票,这样既可以保证客户的资金流转,又不会造成坏帐损失!!
(5) 只赊销给那些信誉好的客户。
此方案也行,最好是那些信誉好,更重要的是业务量大的客户
你认为上诉方案哪个较好?是否还有更佳方案?请说明理由。
因为在销售上,业绩是主要的,不能因为要帐把你们的大客户给得罪了,这样就不好了,由其是金融危机这个特殊时期,不知道你们是做什么产品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客户是上帝!!
2.题不会
3.企业首席执行官认为,财务人员在计算某种大型机器设备时应将预计使用寿命由原来的5年增加到10年, 这样做就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因为它将该种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减少了一半。
要求:
(1)分析CEO的建议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节约成本?它对净利润和现金流量有何影响?
(2)能否改变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应该由谁来决定?
(3)假如你是该企业的一名财务总监,能否答应要求,为什么?
个人认为既然是大型机器设备,那么这个使用寿命在会计法上是有规定的,当然你多计提设备的使用寿命是允许的,比你少计提是好的,本年5年你减少到3年,税务上肯定不让,但是由5年到10年,税务上是允许的
你由5年到10年,折旧费用减少一般对应制造费用吧(生产上)然后制造费用转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转主营业务成本,当然你的利润你增加啊,(费用减少---成本减少)
如果是我,我不是很赞成此法,节约成本,最直接是从,材料,费用上节减,包括生产的原材料,你平时的招待费,公司的劳动成本,工资,等等,这些要合理的控制
4.说不清,如果是我,也会这么做,为了企业的发展吗,而且你如果能吸引外国人投资,税务局也不会多管闲事了
5.该企业在记帐凭证中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职工宿舍楼(螺纹钢) 600000
贷:库存商品——水泥 600000
所附原始凭证有三张:一是水泥销售普通发票。二是购进螺纹钢普通发票;三是工程物资仓库收料单,金额均为600000元,柳溪水泥厂当时所产水泥的成本为每吨102元,不含税售价为150元。
要求:
(1)柳溪水泥厂对该事项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2)对柳溪水泥厂的错误做法,会计上如何更正。
(1)这个水泥厂在处理上存在账证不符,帐实不符的问题
(2)借:原材料--水泥(金额税额的合计数,因为这是普通发票不用分开的)
螺纹钢(同上)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以上会计分录后附购买的发票
借:库存商品--水泥
螺纹钢
贷:原材料
以上会计分录后附仓库收料单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以上会计分录后附仓库领料单
解答完毕,我想你应该是在校学生吧,而且我想这应该是你的考试题吧,因为我在校时也是这样问别人的,自己都懒的做!!呵呵,,,说的有点像流水帐,这也只是个人意见,你再整理一下吧,希望能多少给你一点帮助!!
C. 支票退票,出票公司不肯更换,我该怎么办
很简单,手提支票手续齐全,除非做案就是你的权益,带本人身份证申请银行协助,申请内容你所有真实过程,银行接到你申请后,对方户头银行就会记一个问号,对方下次来银行办理取款或汇款就被银行拒办,这样银行会协助你解决你的事情。
按银行票据管理来说,支票不能作为商品交易中提货或发货的依据,销货(收款)单位对已受理的支票,应及时送银行转帐,待银行入帐后方能用款。
其他就省说了。
问题补充,当然可以找
按银行票据管理法支票的付款
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付款。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外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你贷款未到手,总是要找有关部门,总有法律路。
D. 承兑是什么意思
承兑,是指执票人在汇票到期之前,要求付款人在该汇票上作到期付款的记载。汇票特有的制度。付款人一般在汇票正面签名。
发票人与付款人间是委托关系,发票人开了票不等于付款人就必须付款。执票人为使汇票到期能得以支付,就必须将汇票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只有当付款人签字承兑后,他才对汇票的付款负法律责任。
(4)延期支票贷款扩展阅读:
承兑的特征
1、参加承兑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这一行为与承兑行为一样,以出票行为的合法完成为前提条件;该行为内容同样含有票据上记载、签章和票据交付三项行为要件。
2、参加承兑是由预备付款人或第三人从事的票据行为。根据许多国家的票据法规定,参加承兑人原则上为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票据上指定的预备付款人(该指定记载显然会加强票据的信用程度)。
但在持票人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为与票据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第三人。各国票据法上的此类弹性规则意在最大限度地维护票据信用和社会第三人权益。
3、参加承兑是为特定债务人利益而为的票据行为。从各国的票据法的实践来看,参加人之所以参加承兑,其目的在于阻止或防止追索权的行使,以事前补救的方式维护某张票据债务人的名誉和信用利益;它与旨在维护追索权债务人利益的票据保证有所不同。